【写故事的人】 于无常处知友情什么意思

  这大概是五年前的事。

  

  你刚上高一,小宿舍里四个女生你和谁的关系都算不上很好,有人觉得你古怪,有人觉得你高傲,实则是你觉得自己其实什么都还好。那年中秋,你们没有放假。那也是你在三年后第一次离开他独自过中秋,你吃学校发的月饼,口味挑剔,难以下咽。

  

  你喜欢上了看书,什么类型的都不放过,你喜欢小四,你用了高中三年的时间来读他。慢慢的你也喜欢写些矫情的文字,你觉得心中巨大的落差与不安只能这样写写画画才能以求安慰。你从此后变的患得患失,你很极端,你需要很多关爱,却又有更多的怀疑。你比以前看起来还开心,你把自己变的很没心没肺。你只在较好的朋友面前偶尔失落,你甚至还很大义凛然地说过,祝幸福。这是现在的你绝对做不出的一件事。

  

  2006—2009年,你做的最多的一件事便是想念。

  

  好像生了一场重病那么久,明明在乎却还要抵死不认。三年的光阴里你把一个人彻底的想了又想,从上课,走路,吃饭到睡觉。你乐此不疲,你不与人说,又如此明显。

  

  你写过又删的短信,写了又撕毁的信件。你从他们学校门前走过时的张望,你的不安与惶恐,你自以为的独角戏。

  

  还有比这个更幼稚的行为吗?

  

  你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路人甲,你不再锋芒外露,你没了许多的朝气,你没有那些一抓一把的朋友,你没法和身边的人诉说,你怕说来太长不被理解。你在害怕什么?

  

  你害怕别人知道你是被他丢弃的。

  

  2006年的夏天,你最后一次与他站那么近讲话,你问他有没有话和你说了,他摇头说没有。你们就这样一前一后的走进教室,自此咫尺又天涯。你在送他的书上写了:你不要忘记我。

  

  你不要忘记我,我拜托你不要忘记,但愿你能记得。

  

  2004年你初恋了,对方是一个你认识了蛮久却又讨厌了很久的人。你们曾经公然对抗,你觉得他玩世不恭,自大骄傲。他觉得你大小姐脾气严重,蛮横无礼。就当它是冤家路窄吧,你们还是在一起了。你觉得生活一下子明亮了许多,那些曾经觉得是缺点的东西被你当做属于他的一部分而收藏起来。

  

  2009—2011年,他在离开三年的时间后突然回来,席卷了你的大半部分记忆,你原本想要放弃的念头从此以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2004年—2011年,你喜欢一个人七年了。七年,很多东西都会慢慢淡化吧。不然怎么会有七年之痒的说法?可是你却发现自己越来越不能离开你所保存了七年的感情。你会慢慢去计划将来,你喜欢对他说,将来我们..............

  

  你是一个及其念旧的人,对事更对人。岁月只能沉淀你的心却无法抹去一星一点。

  

  现在,你终于可以用这么年过去了来形容。

  

  是啊,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不再是那个把自己置于高姿态的小孩子,你不喜张扬,不爱出风头,你开始喜欢写点小心情,你拥有一份如视诊宝的感情,你爱身边的人。你喜欢朋友,你变的容易亲近,你觉得生活好像回到了从前,你在回头的时候仍然可以看到当年的少年对你缓缓微笑,他也和你一起长成如今的模样。

  赞                          (散文编辑: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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