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社会管理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支持路径(最新)

心得体会:社会管理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支持路径(最新)

深入研究如何通过社会管理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社会生态环境进行有效 治理和控制,使之成为影响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最积极变量,是新时期青少年 工作必须重视的课题。本文即尝试对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一、社会管理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生态的作用在于维持特定的社会存在

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环境生态学研究源自 20世纪40年代有关人类行为的 生态学研究,这一研究取向的相关成果证明,青少年思想道德的成长过程就是认 识和建构其生态环境的过程。“青少年在连续的和进步的社会生活中所必须具有 的态度和倾向的发展,不能通过信念、情感和知识的直接传授发生,它要通过环 境的中介发生”。既然如此,那么考察和研究青少年个体所处的现实社会生态环 境及其中存在的以社会实践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互动和社会规范 (思想道德)的

“内化”过程,并通过某种方式有效控制这一现实生态环境,使其达到最有利于 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平衡状态,就是干预青少年思想道德形成与发展过程的最 强有力和最有效的途径。而控制社会生态的最一般方式就是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政府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

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以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 护社会秩序。归根结底,社会管理就是要促成和维持一种人们期望的社会存在。

长期以来,我们倾向于以“认识论”来指导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与教育,而忽视 将青少年思想道德的成长置于青少年生活的整个社会环境中进行生态学的建构, 忽视社会管理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生态环境建构的研究与实践,导致各方的 教育努力难以形成合力,以致青少年认知学习的成果被消解。青少年思想道德发 展中普遍存在的知行不一现象就是最有力的例证。其实,人类精神世界的历史发 展及相应的理论研究证明:社会即学校,管理即教育。如社会学习理论的重要代 表人物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AlbertBandura),经过对个体社会化影响因素的 研究证明,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发展是行为、认知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青少年 个体通过“观察”周围社会环境而习得特定的观念、行为(如模仿榜样)或强化已习 得的观念、行为。另外,班杜拉特别指出,青少年在观察到一定的行为模式后, 有的表现出实际行动,有的则没有表现,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表现的青少年就没有 学会新的行为模式。班杜拉认为,决定行为表现出来与否的往往是是否具备表现

这一行为的动机和条件,而非是否学会了这种行为。也就是说,一旦具备某种社 会现实条件,青少年就会表现出相应的积极或消极的行为倾向。这一结论也得到 了其他社会学研究的支持。如美国哈佛大学的威尔逊 JamesQ.Wilson)和凯林

(GeorgeL.Kelli ng)为有效控制美国犯罪增长所创立的破窗理论就揭示了无序的环 境与某些犯罪之间的关系[3]。由是,社会生态环境状况既通过对青少年思想道德 发展中的积极或消极倾向产生现实强化,同时也规定着青少年积极或消极行为模 式的实践机会,从而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成长。积极促进青少年思想道 德健康发展的自觉教育实践,就是对青少年生存的社会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治理和 管理,尽可能地累积和创生能够对青少年的积极思想道德倾向产生强化的因素, 而削减和消除能够对青少年的消极思想道德倾向产生强化的因素。但这并不意味 着社会管理及其职能部门要成为教育载体,而是成为一种促使社会生态环境产生 教育意义的途径或中介。社会管理的作用就是维持一种特定的社会存在,给期望 的思想道德观念的形成提供社会现实存在的确证,易言之,社会管理的作用就在 于促成社会生态环境之教育意义的生发并保护这种教育意义。

二、通过社会管理维护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生态的理论原则

通过社会管理营造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良好社会生态,须遵循以下理论与 实践原则。

(一)坚持以认识与实践相融合的社会个体生成论为逻辑起点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个体的生成过程是主体不断改造自身内在精神 世界的过程,但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把影响个体社会化的诸因素割裂开来考察, 所以才特别强调实践哲学在社会个体生成中的意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深刻 地指出,人“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所以“他必须既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 自己的知识中确证并表现自身”,人的形成过程“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形 成过程” [4]。人的这种自为的扬弃自身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认识和实践相融合的建 构过程,认识使个体获得关于自己和社会的关系的知识,而实践则使这种知识内 化成自己的存在并使这种存在得以确证和表现。将认识和实践割裂开来,人就无 以进行真正的自为与扬弃自身,健全的社会个体也就难以生成。个体的精神世界 的改造过程不仅与各种社会关系息息相关,而且这种改造的所有方面、阶段、成 果和经验教训,都是个体与社会具体进行互动的结果;所以,忽视个体特别是忽 视其与社会的各种具体的动态性现实关系和互动,显然是不可能正确研究这种改 造过程的[5]。所以,通过社会管理营造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良好生态,应该坚 持认识与实践相融合的社会个体生成论,认识并尊重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影响因 素的复杂性,从多维立体的视角研究社会管理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生态环境 的建构。这不仅使我们在探究社会管理的策略中具有全局意识,而且有助于使管 理模式设计更加系统化和具有针对性。

(二)理论取向上要超越二元对立的社会学理解

中国社会管理的问题因社会进程相异而显示出与西方发达世界不尽相同的特 点。有学者指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在一种高速跳跃或者说是挤压式状态中展 开的,在这个突飞猛进的现代化进程中,道德文化方面则出现了周期性的激进主 义、情绪主义,而最终造成道德文化生长过程的断裂脱臼 [6],而这在一定程度上

导致了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生态环境的恶化与失衡。近年来,为了恢复社会生态 的平衡,重构社会道德的权威,人们不懈于思想道德资源的挖掘和社会管理之救 赎之道的寻求。国内由此出现了不同立场或不同理论范式的探讨,或执著于现代 西方的已有成果,由此确也带来了理论上的繁荣,或热衷于传统资源的开发,意 图在现代文明基础上重塑社会生态的古典气质,等等,各种主张各执一词,争论 不休,致使理论研究和问题解决的寻求方式陷于传统与现代、本土与西方的非此 即彼的二元对立之中。其实,就具有突出的文化个性和悠久的历史传统的中国社 会而言,任何简单地执于一隅的社会学理解都是难以寻求到解决问题的良方的。

 对于中国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社会生态营造方案来说,毕竟不能不既面向世界 又立足于中国现实,不能不既系于传统又超出传统。最好的道路是向超越非此即 彼的二元对立的社会学理论范式的方向努力。只有这种超越的理论视野,才能使 中国的社会管理研究拥有自己的话语,才能使社会管理在营造青少年思想道德成 长生态环境中走出自己的特色。而这种超越的基本出发点与归宿就是以人为本, 以利于中国的青少年发展为本,以利于中国社会生活的改善与和谐为本。

(三)实践过程须实现目的与手段并重

通过社会管理营造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良好生态,事实上是政府的一种自 觉教育实践,而这种教育实践必定是基于特定的目的一一使青少年名副其实地躬 行他们所信奉的一切并信奉他们所躬行的一切。一个常识是,如若使青少年真正 地信奉并躬行我们为他们提供的思想道德,我们自己就须信奉并躬行它,即以信 念和行动来确证和表现它的“值得和应该信奉并躬行”。而这一切诉诸社会管理 过程中,就是要实现目的与手段并重,即管理的目的体现着特定的价值观念、理 想信念,管理的过程与行动方式也实践着这种价值观念和信念。如果目的与手段 脱节,手段不为目的服务,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方式都难以促成和保护社会环 境的教育意义,目的没有通过相应的管理实践行动去确证与表现,无论什么样的 目的都将会虚浮无据,而难以令人信服。诚如杜威(JohnDewey)深刻指出的,“目 的与手段的分开,乃是传统上理论与实践的分离在现实生活中表达自己的一种形 式。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在维护人类的幸福方面,艺术是比较无能的。情感上的留 恋和主观的赞颂代替了行动” [7]。所以“从逻辑上讲来,不考虑手段就表示是不 严肃地对待目的”,[8] “ ‘理想’之所以不能在行动中发生实效,显然就是因为 目的和手段应予并重而未予并重” [9]。目的与手段相统一的社会管理在营造青少 年思想道德成长生态的过程中,体现出的不是管制、压制及形式主义,而是表现 出一种真诚的服务与责任气质。因而对于社会管理的各种改进与创新,若实现目 的与手段并重,不仅强调改变管理者的行为习惯,更强调改变管理者的习惯思维。

三、社会管理之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良好生态维护的实践路径

亚里士多德在论及人如何获得道德德性时曾强调,“德性因何原因和手段而

养成,也因何原因和手段而毁丧” [10]。这一论断亦适用于社会管理之于青少年

思想道德成长生态的营造,即有什么样的社会管理活动也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态 品质。因此,社会管理在坚持遵循正确的理论原则的基础上,更需探究科学的实 践路径,以最大化地赋予社会生态环境以思想道德教育意蕴并有效地保护这一教

加强公共领域建设,引导公共责任担当

依阿伦特(HannahArendt)的观点,公共领域显露着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承诺 和团结,如此,美好社会才成为可能。公共领域即社会成员生存的公共空间,与 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及其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因此公共领域的维护需要个体的责 任担当,同时它也会激发个体的责任意识,因为没有美好的公共空间,也就没有 个体美好的社会生活环境。故而,加强公共领域的建设,强化社会成员的公共责 任意识,会促使个体超越自身狭隘的私利道德而发展公德,会激发个体的社会价 值感和社会行动动机。所以,加强公共领域的建设,将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充分 发挥基层组织尤其是群众自组织的社会功能,激发公众的自我管理意识,强化公 众对公共空间建设的责任感,对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良好社会生态环境的营造 至关重要。加强公共领域的建设并不意味着忽视或淡化将主流社会意识形态注入 社会运动中,相反,它更有助于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活力和核心价值的社会约束 力。因为公共领域的建设要求且有助于将社会标准思想、价值、文化等转化为公 众喜闻乐见、愿意接受的俗标准、俗文化,而后者对于公众有着更强的心理指导 意义。有学者研究指出,“一般说来,标准文化是否有效,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 上转化为俗文化或与俗文化吻合;而俗文化的内容又是由一定的经济、政治体制 所决定的” [11]。公共领域的建设既包含着对公众俗文化的价值引导,亦包括促 进标准文化、精英文化向俗文化、大众文化的转化。这一过程本身体现的就是营 造良好思想道德环境的社会管理自觉。

(二)强化微环境治理和维护,保持社会生态的正面教化功能

其实,社会生态环境的教化功能能否正常发挥,在于正面价值在社会体系或 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被执行程度,在于社会具体运行对这些正面价值的忠诚程度, 亦即社会环境需达到一种价值生态的平衡。尤其是青少年生存的微环境,其品质 如何更是会直接影响到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生态的平衡程度。所以,强化青少年 生存的微环境的治理和维护,保持其价值生态平衡,对于保证社会生态的正面教

化功能至关重要。导致社会环境的价值生态失衡的原因很多,其中如涂尔干提出 的“无序问题”就是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因素之一。涂尔干认为,价值内化不充 分或者内化了不当的价值就会导致个人性无序,如非法经营、欺诈、偷窃、破坏 规则等,这些个人性无序尽管非组织行为,但却极易导致社会价值生态的失衡, 甚至使社会道德状况陷于混乱。尤其是在社会发生变革时期,这种无序出现概率 会更大且更加繁杂以致道德危机的出现[12]。如我国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对于 利己逐利的过分追捧导致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被部分人内化为人生价值,各种 失范现象层出不穷,而社会管理的弱滞又致破窗效应的产生,这严重侵蚀着原本 健康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微环境。因此,若有效维护价值生态的平衡,必须提 高社会机构尤其是管理机构对正面价值的忠诚程度,强化微环境的治理,保证正 面价值在社会运行中的最大程度地注入和执行, 将人们的行为限定在规范范围内,

防止无序的扩张,消解破窗效应产生的土壤,尽可能减少消极行为模式的实践机 会。简而言之,强化微环境治理和维护,就是为青少年思想道德的成长创造社会 道德生活的经验资源和现实确证,从而实现社会生态环境的正面教化

(三)推进社会价值管理的制度化,体现特定生活引导的常态性

如果说价值在个体身上的内化不充分导致个人性无序,那么价值的制度化不 充分则会导致社会性无序[13]。所谓社会性无序主要是指主流价值多停留于理念 层面上,未能充分溶于社会体系的运动过程并对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产生指导和 约束力。社会性的价值无序往往导致对社会成员的角色期待和相应的行为模式缺 乏具体的限制或明确的引领,主流价值参与社会活动的方式常常是运动式的、非 连续性的动态的,难以实现对特定生活引导的常态性。价值流于理念而又未常态 性地溶于社会运动过程,其后果则往往如杜威指出的那样,“人们在表示忠诚地 尊敬过‘理想’之后,便觉得轻松了,于是便专心致力于比较直接而迫切的事务 了” ;或者“人们为理想的目的作了一些口头上的宣传之后……举起了理想的旗帜, 向着具体条件所提示和所嘉奖的方向前进” [14]。社会性无序之于青少年思想道

德成长生态环境的破坏,在于它造成理念性价值与社会现实活动的疏离,常常导 致人们的价值努力与实际结果的不平衡,以致影响到主流价值在社会体系及社会 成员心目中的真正权威性。尽管我们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诸如弘扬正气、舍利求 义等真善美和践踏正义、泯灭良知等假恶丑现象也有舆论的褒贬,然而“历史已 经反复证明,社会赏罚主要不是表现为由标准文化形成的舆论褒贬,而主要表现

为行为方式与行为结果之得失的关系上” [15]。所以,解决社会性无序问题,不

能依赖运动式社会价值管理,而应大力推进价值的充分制度化,实行常态化的社 会价值管理。只有将理念性价值按层阶进行科学划分并制度化,才能使角色期待 和相应的反应被加以具体的限制,才能使理念性价值注入到社会体系的运动过程 中[16]。价值被制度化,其对特定生活方式的引领才会常态化,社会才会明确对 人们日常社会行为方式与行为结果之得失关系的赏罚,维护人们的价值努力与实 际结果的平衡。推进理念性价值的充分制度化,保证对特定生活的常态性引导, 就是为青少年的社会道德生活提供制度支持,为青少年展示理念与行动相一致的 社会生态现实,强化特定思想道德观念在社会生活及青少年心目中的权威地位。

(四)建立公共教育体系,突出各种教育机构的公共目的和责任

因其组织性、目的性、计划性更强,教育机构成为国家、社会塑造青少年精 神世界的主要途径。然而,我们必须承认,教育机构的设立并不必然就能对青少 年思想道德的发展产生最大化的积极影响,它取决于教育机构的运行方式,取决 于各教育机构间的价值生态平衡状况。事实上,我国教育机构的价值生态失衡现 象是非常普遍的,如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等功利性目标而忽视对青少年学生的思 想道德教育,许多社会教育机构形同虚设甚至开展盈利性经营活动,等等。因此, 建立教育机构的自身价值生态平衡,突出其思想道德教育的目的与责任,是保证 教育机构之教育本性及其功能充分发挥的前提。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建立教 育机构的价值生态平衡,必须将家庭教育考虑进来。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现实经 验都表明,家庭教育在增强抑或消解教育机构的教化力量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 用。近年来世界各国的社会理论与实践证明,政府如想节省社会开支,必须重视 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如美、德等发达国家都有具体的家庭教育支持计划。遗憾的 是,在我国家庭教育却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发展方案中被忽视的环节。家庭作 为社会基本单元,对子女是否进行以及进行何种思想道德教育不仅是履行关爱孩 子个人人生的义务,同时亦承担着教育的社会公共责任,因为个体的思想道德表 现亦关乎整个社会的道德生活前景。故而,建立教育机构的价值生态平衡,需要 把专门教育机构、社会教育机构、家庭教育协同起来组成公共教育体系,形成价 值、意义相容、互通、相互支持的公共教育框架,突出教育的社会公共目的和责 任。社会管理在这方面的突破就是要寻求三者之教育行动的协同性、一体化,使 影响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的各个机构、各个环节都成为特定思想道德价值的自觉 载体和自觉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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