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局合作”模式下治安管理专业的建设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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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校局合作”模式是公安院校提高办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治安管理专业办学实践来看,实施“校局合作”目前存在内容形式单一、深入度不够,缺乏优质教师队伍,公安机关与院校合作的共识度不高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治安管理专业建设,应增强战略意识,完善保障机制,夯实“校局合作”的资源基础。

关键词:校局合作;治安管理专业;发展现状;困境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9-0085-03

当前,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中指出:“人民警察院校公安专业学员实行预备警官制度”,这在某种程度上为“校局合作”提供了立法保障。

一、公安院校“校局合作”模式办学的内涵

校局合作源于校企合作,是指以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院校与用人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将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与用人单位的生产需要紧密结合,强化实践教学及科研成果转化。这一思想引进到公安教育,并结合公安院校教学、科研与警务实战部门的特点,形成了公安教育校局合作的办学理念。公安院校“校局合作”模式办学具有以下内涵:

(一)开放办学是“校局合作”的教育理念

“校局合作”是指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发挥双方的优势,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多方式的协作,实现互惠互动发展的一种办学模式。它是公安院校开放办学,主动适应公安实战需要,提升应用型教育质量的一种全新教育理念。

(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校局合作”的教育目标

根据公安高等教育的性质与公安工作的实际要求,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优品德、厚基础、强能力、善创新”是应用型人才的具体要求标准。

(三)政治建校、服务公安是“校局合作”的教育特色

政治建校、政治育警是公安院校“校局合作”的办学特色。公安应用型院校应确立“政治建校、服务公安”的办学理念,坚持政治建校,走内涵协调发展之路。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贯穿到学校的一切工作之中,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公安应用型人才。

二、“校局合作”模式下治安管理专业发展现状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于2017年6月转型为公安院校,同年9月开始招收第一批治安管理(公安专业)学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市(县)公安局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建立合作机制,建立了“校局”合作共赢机制,共同为宁夏公安培养治安管理专业人才。

(一)专业课程设置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治安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上注重学生的实用性操作能力,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突出职业性教育,实战化教学,制定了“1.5+1+0.5”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公安教育的性质和要求,1.5年为通识教育,包括了公共课程和基础法律课程;1年为治安专业课程教学,主要是治安管理学、治安案件查处、公安人口管理、社区警务、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危险物品管理、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治安巡逻以及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侦查学、公安技术学等公安基础理论学习,最后一学期,学生进入校局合作的公安机关实习实践。根据学习领域按时分配可以看出,实践教学时间能占到总学时的58%以上,突出了实战化教学和应运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见表1。

在课程教学方法和方式上,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以及利用实训实验场所比率大大提升。广泛应用现代教学信息技术,专业课程有90%以上采用形式多样的多媒体辅助教学、网络平台辅助教学或现场教学。

(二)师资建设现状

治安管理专业教研室共有专兼职教师14名,教师学科背景有法学、社会学、公安学、经济学等,学科交叉性强。在师资培养方面采取“兼职聘用、挂职锻炼、考核激励、培训访学”等各种有效途径,发挥工学结合平台的作用。根据师资建设是关键这一理念,建设教学团队、分工负责课程,加强业务实践,提升双师素质。通过三年建设,形成院内专业教师和来自实务部门的专业带头人各一人;院内专业教师与行业兼职教师达到2:1比例,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30%;专业教师80%具备“双师”素质,其中,高级职称占30%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

校局合作办学模式下,治安专业通过教师挂职锻炼的形式加强校局合作,数名教师赴一线业务部门跟岗锻炼不少于三个月,先后在宁夏公安厅治安总队、银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西夏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等单位,强化教师治安实战业务技能,目前跟岗锻炼已成为教师与公安一线交流学习、業务相长的常态师资培养制度。同时,选派优秀青年教师与兄弟公安院校合作交流,派遣教师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中国刑警学院进修培训,探讨治安管理专业建设,提升专业理论素质。

(三)实习实践情况

自2017年以来,学院充分重视校局合作,以共建专业为平台,培养应用型公安人才。探索建立了“四位一体”的实习实践模式,即“见习+模拟训练+顶岗实习+考证认证”为一体的校内外实习实践模式。学员在大一至大二寒暑假期间,按照要求到公安机关进行见习,了解公安工作;模拟训练,通过建成的“模拟派出所”“警务训练平台模拟实训室”“模拟街区”“影像靶场”等校内综合实训基地进行实战化场景事件学习;顶岗实习,要求实习期限六个月以上,学生到校局合作的对口公安机关进行顶岗实习,全面深入进行治安专业实践;考证认证,学院为强化学员的警务化管理,为合格的学院颁发警务化技能证书,同时鼓励学员参加自学考试,在毕业时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函授本科文凭,鼓励学员参加研究生考试,迈入治安学研究领域,进行学历提升。

当前,治安管理专业与宁夏公安厅建立校局合作协议框架,在银川、吴忠、石嘴山、中卫、吴忠建立实习合作基地,将治安管理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全面覆盖宁夏公安各个市-县-派出所机关。重点建设有“宁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银川巡特警支队5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和实习实践考核方案。在实习期间为学院制定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双导师管理引导。此外,为服务“平安宁夏”,治安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宁夏有大型安保活动时,作为秩序维护、巡逻力量参与安保活动,如参加2018“丝绸之路”宁夏·银川国际马拉松赛马执勤安保工作、2019中阿博览会安保执勤。

教学资源建立具有模拟(仿真)条件和真实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训基地,包括但不限于警事训练基地、刑事侦查实训室、罪犯心理矫治实训室、交通管理实训室、影音靶场、模拟街区等场所。

三、“校局合作”模式下治安管理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内容形式单一,深入度不够

公安院校与实战机关合作的渠道单一,主要体现在当前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安机关不少,但主要是院校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主动联系院校的较少,合作的形式主要局限于座谈交流以及学生实习,具体的实战业务合作开展较少。当前,宁夏公安机关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治安管理专业的合作主要通过教师与业务机关的结对子实现,尚处于合作初级阶段,以零散性、随机性合作为主,未形成系统性、整体性的规划合作,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务方面合作的深入度明显不够。

(二)“校局合作”缺乏优质的教师队伍

治安管理专业现仍处于建设阶段,师资队伍数量不足,不少教师正处于法学教学到治安教学的转型期,对治安课程建设和治安业务处于摸索成长期,治安人才建设上尚未形成长远的战略性人才储备,教学梯队尚处于完善阶段。从公安机关来看,驻校教官制度未建立完备,治安管理专业对于一线有经验的业务教官较为缺乏,学院的政策难以吸引优秀的业务教官,人事调动和待遇解决等保障性措施还正在建立完善。在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按照校局合作的模式要求,公安院校的教师队伍也暴露出了严重的教学滞后性,课堂教学与实战需要严重脱节,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走出去,引进来”,目前教师走出去学习路径现已畅通,但实务教官引进数量过少,难以形成理论与实务相融的校局合作局面。

(三)公安机关与院校合作的共识度不高

校局合作是公安部和教育部对公安人才培养的改革实践模式,但在具体的合作中两者共识度达成不高。从行业实践来看,公安教育滞后于公安实务,因此产生了两种不同认识,公安机关对现存的治安学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内容不完全认可,认为院校教育跟不上公安实务的节奏,公安院校自身合作能力不强,研究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较弱,缺乏对合作公安机关的吸引力,公安院校的专业设置、培养方式、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与公安机关需求不符,校局联合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没有形成。从院校教师的角度来看,公安机关参与公安教育的热度不高,合作意识不强,没有把培养人才纳入公安队伍建设全局。因此,良性的校局合作关系没有建立起来,院局双方不能达到共赢,尚未形成相濡以沫的校局合作关系。

四、当前“校局合作”模式下的治安管理专业建设的路径

(一)增强“校局合作”的战略意识

校局合作是一项战略性的发展决策,从系统论与过程论出发,必须要有一套严密的科学设计,自上而下全方位进行战略合作,方能发挥出校局合作的效能。战略性合作主要包括:一是治安管理人才目标培养上合作,厅机关与治安管理专业进行专业人才联合拟定,意见沟通互补,不断完善人才方案;二是在师资团队合作上,校局互派师资,搭建一流的治安管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团队,师资合作制度化、长期化;三是在专业建设上合作,从科研立项、课题申报、实训基地建设、公安实务问题攻破方面,各级公安机关与治安管理专业深化合作。治安管理专业建设需要长远规划,需要全面推进校局合作战略,将各项举措在院校与公安机关扎实落地,规范合作,稳定合作。

(二)完善“校局合作”的保障机制

立足宁夏公安实际,对治安管理专业发展所需要的制度保障、人事保障、经费科研进行协商协调,保证合作顺利进行。一是在顶层设计上,由公安厅领导牵头统筹安排校局合作,学院具体安排执行事宜,各地公安局做好配合工作:二是根据需要将公安机关在校局合作中发挥的作用绩效考核加分,有效调动公安机关校局合作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对校局合作有效运作进行专项经费保障,对参与合作的治安专业教师团队,驻校教官进行食宿、科研经费保障。学校和公安机关的合作在政策落实上加强统筹、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保障机制以保证校局合作落到实处。

(三)夯实“校局合作”的资源基础

理念指导发展,开放办学理念是校局合作的内涵要求,将“走出去、引进来”作为常态化制度,师资队伍共建共享,教学环境共享、培训基地共享、实务难题与科研攻坚共享,实现公安教育与公安训练基地一体化发展。一是校内成立治安学专家委员会,由治安管理学科带头人和公安机关领导、其他高校的学者、治安实务专家共同组成。治安学专家委员会负责治安管理专业发展的调研,形成宁夏治安智库为社会治理出谋划策,既服务于公安工作,又指导治安管理专业建设发展,为校局合作深入发展整合社会资源提供支撑。二是在扎实校局合作的基础上,进行校企、校校合作及国际合作交流,开放办学开拓视野。同宁夏5市11县局建立校局合作框架协议,与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兄弟院校合作友好办学,与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的宁夏地方高校展开合作交流。利用好公安部在我院建立的外警培训基地,同来自约旦、卡塔尔、也门等国的警察进行国际合作交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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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崔向前.论治安学发展之新纬度及其理性选择[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7(5).

作者简介:马帅(1989—),男,汉族,陕西榆林人,警察科学硕士研究生,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治安学。

(责任编辑:冯小卫)

基金项目:宁警院通(2018)12号,NJ201709:“校局合作”模式下的治安专业发展与实践——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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