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两单一会”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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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两单一会”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实验小学“两单一会”实施方案 一、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现就推进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规范运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人员职责权限,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依法治校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和保障“小微权力”运行。

 2.实事求是原则。要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权力清单要简要明晰,制定规章制度要实际实用,设置办事流程要高效快捷。

 3.标本兼治原则。既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又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

 (二)工作目标

 建成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小微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实现学校管理人员权力事项更加明晰,学校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全体教师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主要任务 (一)主动公开“清单”内容 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厘清校长室、各科室、班主任的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结合实际,我校把“两个清单”及运行流程全部汇总,编排在一起,作为试行稿转发给所有教师和家长(等定稿后再印制成册),内容涉及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教职工考核奖惩、教师职称评聘、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确定、学生教辅资料征订等 15 大类,行政管理结构图、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处理流程图、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流程图等共 56 项。学校“三大一重”工作流程也编排在其中,确保学校所有权力皆有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且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认真汇编“清单”流程 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认真制度《XX 实验小学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流程图》,并汇编成册。以进一步明确每项学校管理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

 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

 (三)规范“清单”运动机制 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开的途径和方式,规范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制度,真正落实群众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完善“清单”监督机制 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群众监督、学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学校监督委员会对学校管理过程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五)突出“清单”舆论宣传 学校要通过支委会、行政会、教师例会,不断宣讲学校编制的“小微权力清单”及“办学行为负责清单”工作制度的重要性,提升教师的责任意识。还要创新办法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比如可以建立微信公众号,经常性地利用公众号推送小微权力清单与流程图的实施过程,如均衡分班情况、文明班级评优情况、师生评先评优情况等,听取师生、家长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实施步骤

  1.制定规范流程。通过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家长意见建议,收集汇总学校管理权力事项。在此基础上,按照简政放权、实事求是

 的原则,分类整理学校管理“小微权力”清单,编制和印发《XX 实验小学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流程图》。

 2.全面组织实施。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动做好“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贯彻落实工作。学校监督委员会是“小微权力”监督的专门组织,重点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的要求,加强对学校工作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纠正。

 3.定期督促检查。各科室要围绕教职工和家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的对口指导,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工作。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学校“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教职工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成立以党支部书记陈正伟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成立了由纪检委员、工会、督学、普通教师等 7 人组成的校务监督委员会,以确保了学校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

 2.突出宣传引导。要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必学内容,纳入教职工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橱窗、网站、QQ 群、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权力清单内容。要突出宣传实效,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耳、入脑、

 入心。注重挖掘在落实权力清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学校“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3.监督工作实效。对推进解决学校权力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应建立并形成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学校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二、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杜绝校园腐败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学校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据 XX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清单履职积分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在我校设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对学校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制定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为宗旨,以强化依法治校、推进民主管理监督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实行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工作机制,引导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为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工作目标 通过发挥校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让学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学校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得到强化,学校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显著增强; (二)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 (三)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坚持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带领全体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本领显著提升; (四)学校规章制度有效执行,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纠正,各项民主权利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师生、学校与家长及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组织机构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成员:

 (一)职能定位 校务监督委员会是对学校工作实施监督的自治性常设监督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校务监督工作。

 (二)组织成员 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 5 或 7 人组成,主任(1 人)由学校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兼任,成员从工会(1 人)、视导(1 人)、普通教职员工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 或 4 人)中产生。其中,主任由学校党总支(支部)直接任命,成员可通过组织提名、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由学校党组织研究确定候选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中至少要有 1 人熟悉财务工作,原则上不得在现任学校财务人员中产生。

 (三)任职条件 校务监督委员会任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学校公共事业,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熟悉学校情况或在某一领域有专业特长,能正确履行职责。

 (四)主要权责 1.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职责 能紧紧围绕学校“三重一大”实施情况开展有效监督,认真督促学校党组织、行政正确履行职责,主动收集和受理教职工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监督校务、提出意见、反映问题。

 2.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权利

 。

 知情权。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向学校和全体教职员工了解情况,可查阅与监督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校务的决策、管理及执行情况。

 监督权。

 。学校(校长、园长)要主动接受校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列席或参加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党务、校务、财务公开以及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执行程序进行监督。

 建议权。对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的党务、校务等各项事务的公开,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

 反映权。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部门拒不听取校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或发现有违规操作及腐败现象时,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权利。

 纪律要求 。

 工作纪律。校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不越权,不滥用职权,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经学校党组织报局党委和派驻纪检组批准后,停止其资格。

 活动要求。校务监督委员会为学校常设机构,接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人员不得超过 50%。委员会主任每月召集一次例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每季度安排一次校级“三重一大”集体审核专题会,审核结果及时向校长反馈,

 每学期末向社发局党委和局纪检组书面汇报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内容 (一)对学校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督的重点: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内容是否全面,各岗位业务流程图及相关制度是否公示,各岗位是否按照权力流程执行,程序是否规范。

 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事项结束后,对监督的结果要及时向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反馈,必要时可通过公开栏、召开教职工会议等形式公布监督结果。

 (二)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1.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实施监督。

 监督重点: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中层干部任免;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教职工聘任和工作岗位调整;招生及涉及学生经济利益的事项。

 2.对学校重要干部任免实施监督。

 监督重点:行政机构设置;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选拔程序、任用规定、绩效考核等。

 3.对学校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监督。

 监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建设项目标后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有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等行为;工程建设是否合格;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

 支付是否规范;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集体货物采购项目、食堂校店招标项目、资产出租项目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是否符合规定。

 4.对学校大额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监督重点:经费使用是否有预算安排,是否保证专款专用,是否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存在公款私存,设小金库和挪用公款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债权债务是否清晰,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进行;合同履约情况是否按规定公开,承包款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兑现;各类经费收支是否符合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类经费使用是否按学校经费核算规定执行。

 (三)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实施监督。

 对学校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和纪律情况,公办中小学校学杂费、住宿费、伙食费、军训费、校外活动、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等收费(含应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项目、标准以及使用管理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课本选用、执行教材教辅管理规定情况、执行校服款式、质量、数量等合同条款等进行监督。发现学校有违反政策法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可进行质询,提出批评,建议整改;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检查处理工作。

 (四)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

 对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十个严禁”, 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及违规打高尔夫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实施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工作制度 (一)情况分析制度 围绕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学校廉洁自律、校务监督和群众诉求等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

 (二)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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