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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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精选文档)

  全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2022 —5 2025 年) )

  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法治 xx建设规划(2021—2025 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及区、市、县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 ( 一)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桂林及全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全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同步协调推进,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平安全州、法治全州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 二) )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局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抓好法治建设实施,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

  治社会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农业农村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聚焦党中央关注、农民群众期盼的重点事项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从农业农村实际出发。紧扣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 ( 三5 )2025 年目标任务

  到 2025 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农业农村规章制度更加完备,职责明确、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日益健全,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大幅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法治建

  设取得重大进展。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 ( 四) ) 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1.农业农村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都应当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本局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 ( 五) ) 坚持不懈加强宪法实施工作

  2.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新时代法治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宪法在法治建设中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3.充分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遵守和执行的职责。

  ( ( 六) ) 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4.广泛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把宪法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将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起来,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引导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地信仰、尊崇、捍卫宪法,努力营造有利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宪法知识、宪法观念、宪法权威入脑入心,切实加强宪法教育。

  三、建设高效的法 治实施体系

  ( ( 七) ) 全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5.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强和完善法定职责,积极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6.着力厘清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解决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

  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2022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加强权责清单对外公布、动态管理,着重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

  8.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推动法治工作创优争先、提质增效。

  ( ( 八) ) 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9.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领导析法用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强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

  10.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 ( 九) )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

  11.严格落实《xx 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及时报送备案,确保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动态变化,对行本局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 ( 十) )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2.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产业政策引导、投资促进、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职能。运用法治手段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账款拖欠等问题,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

  ( ( 十一) ) 深化“放管服”改革

  13.健全行政审批评价制度,根据评价结果,对需要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取消或下放。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发展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承诺审批”。

  14.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2022 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创新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 ( 十二) )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5.突出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持续深化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资源向乡镇延伸下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群众参与监督方式,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进一步厘清综合执法职责关系,强化属地管理和公务合作制度。

  16.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 ( 十三) )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7.突出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等公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巩固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成果。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约束相结合,综合运用容错纠错、信用约束等执法模式。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推广“非接触式执法”等经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 十四) )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质效

  18.突出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违法执法等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19.用好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监管监督平台,健全信息共享、争议协调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案卷评查力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畅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渠道,提高信访投诉处理能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问责配套制度,强化违法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

  ( ( 十五) ) 加强行政执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0.突出解决行政执法理论指导缺乏、风险防范水平低、应急处置能力弱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发布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

  21.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22.落实军地联合执法机制。

  ( ( 十六) ) 以普法推进全民守法

  23.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执法机构将此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采取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的方式,开展指导服务。到 2025 年,力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县每个行政村。

  24.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以涉农企事业经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基层群众等为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宪法法律进进乡村活动,增强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共同参与依法治县。

  25.充分发挥媒体和法治工作者、专家、学者的作用,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对法治热点问题主动发声、解疑释惑,从执法、司法、守法等不同领域推进以案释法,促进法治

  理念、法治思想融入人心。

  26.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27.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完善见义勇为保障机制。

  28.加强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要领域治理,营造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 ( 十七) ) 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9.落实好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30.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聘请律师的作用。

  31.立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

  四、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 ( 十八) ) 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

  32.加强党对法治监督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完善和强化监督主体的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

  33.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34.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 ( 十九) ) 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力度

  35.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努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 ( 二十) ) 加大执法工作监督力度

  36.加强县、乡二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不断强化法治督察、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37.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功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38.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五、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 ( 二十一) ) 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

  39.局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和保障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40.履行职能作用,保障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明确本部门法治工作的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法治工作。

  41.局党组要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

  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

  ( ( 二十二) )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 设

  42.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建立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适应发展的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4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与行政执法人数配比达到 5%以上。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扎牢执法人员入口关,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十三)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

  44.加快智慧执法建设,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体系,推动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六、严格实施党内法规和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二十四)抓好党内法规实施和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

  45.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局党员遵规守纪。

  46.积极组织推动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宣传工作,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

  47.建立年度发文计划制度,规范提请党内规范性文件请示制度。完善发文沟通制度,有效前移审核关口,把牢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关和内容关。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听取基层党员、干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扎实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实现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七、协调推进改革和法治

  (二十五)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48.将涉及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发展的比较成熟的改革举措、成效制度化、法治化,推进改革创新,巩固改革成果,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

  49.凡改革方案制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确保合法合规,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开展法治评估或对重要事项进行法治把关,规范改革程序,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以法治框定改革方式。

  (二十六)运用改革手段完善法治

  50.定期分析评估法治建设形势,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提出整改举措,通过改革手段解决法治建设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破解法治工作遇到的难题。

  51以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为主要载体,培育一批示范典型,带动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打造法治建设工作特色品牌,提高法治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八、加强党的领导

  (二十七)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52.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加强部署安排,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做到各级党组织全覆盖、法制部门全培训、主流媒体全报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分析法治建设形势,有针对性地为总结推广法治建设成功经验、解决法治建设存在问题、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出谋划策。

  (二十八)加强党的领导

  53.充分发挥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党组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

  54.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55.做好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要推进法治工作正常运行,发挥作用。要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十九)推进依法行政

  56.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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