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方案】2014年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014年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为严格工作考核,促进各市州文广新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湖南省文化厅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2014年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文化方案】2014年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014年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严格工作考核,促进各市州文广新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湖南省文化厅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对市州文广新局的考核内容主要为省文化厅管理和指导的工作领域。具体包括:艺术工作、社会文化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文化产业工作、文物工作以及规划财务、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政策法规、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考核指标及分值

根据考核内容,设定10个考核指标,设定基础分100分。具体指标及所占分值为:艺术工作13分、社会文化工作13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13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13分、文化产业工作13分、文物工作13分、规划财务工作6分、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工作3分、政策法规工作5分、宣传信息工作8分。

为激励各市州文广新局在工作中奋勇争先、开拓创新,在常规考核指标外设定加分指标及减分指标:

加分指标。对各市州文广新局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做出的突出贡献予以加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基础分的20%,即最高20分。加分指标包括:参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艺术创作方面获得的全国性、全省性奖励,单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管理工作经验被省级以上部门推介,特色或创新性工作在全省、全国产生重大影响,承办了全国、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及会议等。

减分指标。对列为考核内容的工作受到上级批评或产生重大事故、不良影响的,予以减分,直至一票否决。减分情形包括:凡列为考核内容的工作,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所属单位及公共娱乐场所发生重大事故的,文物安全发生重大事故的,等等。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考核指标体系

由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省文物局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纳入考核内容的工作及加分、减分情况(含一票否决情况)研究提出具体考核指标和计分办法,送分管厅领导审核后,由厅办公室、厅人事教育处汇总制定《2014年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指标》(另行印发),报厅党组审定后实施。

(二)日常督查(全年)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省文物局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对列为考核内容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益等情况。

(三)单位自评(12月中旬)

各市州文广新局根据《2014年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指标》分别进行自我评估和打分,并将自评报告报送厅办公室。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以及自评打分情况(含加分申请)和相应佐证材料。

(四)年终评估(12月下旬或来年1月上旬)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省文物局事先查阅各市州文广新局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汇总日常管理工作中所掌握的有关情况(含加分、减分情况),在此基础上完成“预打分”。之后由厅办公室、厅人事教育处组织,召开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省文物局在“预打分”基础上现场打分,形成最终的处室(局)打分意见。

(五)结果汇总(来年1月上中旬)

厅办公室、厅人事教育处对各有关处室(局)打分情况进行汇总(以上现场打分及结果汇总均请厅监察室派员监督),报厅党组审议确定。

四、考核等次和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确定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14个市州文广新局,评出先进单位4-6个;如在减分情形中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评为不合格单位;其余为合格单位。

考核结果以省文化厅名义发文,在全省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并抄送各市州党委政府;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工作考核工作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厅办公室会同厅人事教育处牵头,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省文物局分工参与下实施。

厅办公室会同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指标体系的汇总制定,组织召开考核工作会议,汇总考核结果并呈厅党组审定,负责情况通报,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布置和组织协调。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省文物局负责具体考核指标(含加分、减分情况)及计分标准的制定,负责日常督查,负责对应工作的考核打分。

厅监察室负责对考核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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