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走访慰问学习管理标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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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走访慰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 ** 院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关爱职工、

传递组织温暖,规范 ** 院走访、慰问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具体情况,走访慰问工作由 ** 院工会组织

进行。

第三条 走访慰问的对象、事由及标准

1、符合晚婚条件结婚的职工,由职工本人携带结婚证

原件,经 ** 院工会审核后发放 1000 元礼金;

2、职工及直系亲属逝世的,发放 1000 元慰问金;

3、职工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并住院的 ,探视慰问品标准

不超过 500 元;如果慰问对象不在济南市区以内,可用慰问金

形式代替,慰问金标准不超过

500 元;

4、因疾病、意外重大伤害等住院治疗的职工,慰问金

标准不超过 500 元;同时探视 慰问品标准不超过 500 元;两项

合计不超过 1000 元。

5、对符合生育政策的职工生育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

不超过 500 元;

6、需走访、慰问的其他对象,走访慰问标准由 ** 院工

会视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条 本办法中“走访慰问对象”是指交纳工会会费

1

的会员职工。“职工直系亲属” 指职工配偶、 父母、子女。

 “重

大疾病”指 ** 市职工互助互济会中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

第五条 由走访慰问对象所在工会小组(即各科室)的

走访慰问,必须经 ** 院工会视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后完成。

第六条 第三条所列走访慰问对象,现场慰问限指济南

市区以内,慰问对象不在济南市区以内的,除因工受伤外,

不组织现场慰问。

第七条 ** 院工会或工会小组走访慰问的开支,严格按

照工会经费使用审核管理制度办理, 于每月 26 号、 27 号(遇

节假日顺延)集中由经办人、 ** 院工会副主席审核、工会主

席批准后按财务程序记账处理。

第八条 ** 院工会应定期将走访、慰问开支情况在本单

位范围内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九条 本办法由 ** 院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工会

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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