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南川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优秀范文】

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为减少2017年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南川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南川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优秀范文】



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减少 2017 年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系列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冬春季节大气污染,进一步降低南川城区及周边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推动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时间

201715日—415日(根据气象条件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三、工作范围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水江镇、南平镇、大观镇行政区域。

大气污染防治一般区域:除重点区域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

四、工作重点

通过采取控制扬尘污染、工业污染和交通污染等措施,确保城区及周边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

(一)控制扬尘污染

1.防治道路扬尘污染。一是对运输渣土、煤炭、煤灰、灰土、沙石、垃圾等散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二是提高道路机扫率,加大控制区内主次干道、窗口地区、繁华地段道路冲洗力度和频次;要及时组织清运清扫、收集的生活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三是重点加强金山大道、石雷路北腊口至福南桥段、原西胜收费站至隆山段、石雷路半溪口至物流园区段未密闭运输、冒装撒漏、带泥上路车辆的查处及道路整治、清扫保洁等工作。

2.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做到“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必须有防止扬尘污染措施;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档,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施工道路要硬化,工地出口以内应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并派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轮胎,使车辆不带泥沙驶出工地;高层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用容器采取垂直清运,高空作业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地路面工作;要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有搅拌机的必须采取控尘措施,严格执行控尘十项要求。重点加强鼓楼新天地、泽京时代等施工现场的管理,金山湖管委会、三泉镇和大观镇要加强粉尘污染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

3.防治拆迁工地扬尘污染。加强拆迁工地监管和拆房队伍资质审查、考核。拆迁工地在动工前必须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泄漏、防遗弃)措施。无防扬尘污染措施的,不得擅自进行拆迁作业。拆迁工地要随拆随洒水;拆迁后,应立即进行简易绿化;没有条件的,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重点加强泽京时代拆迁工地扬尘污染的管理。

4.防治非煤矿山粉尘污染。加强对城区周边非煤矿山的管理,完成禁止开采区内非法采(碎)石场的清理关闭工作。对城区周边非煤矿山粉尘污染进行深度治理,确保达到职业病防护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提出关停措施。重点加强高恩欣建材公司、派恩斯建材公司、明炎矿产品公司、瑞拓矿业公司等采石场的粉尘污染管理。

(二)控制工业企业废气及粉尘污染

完成城周涉气污染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监管工作,实现达标排放。重点完成重庆博赛矿业集团南川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和重庆凤华玻璃厂等工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重庆港富混泥土有限公司搬迁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爱溪电力和新嘉南的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稳定运行。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1.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对公共交通等客运主体实行优惠优先政策,使其具有发展活力和足够的发展空间。

2.完善在用机动车检测、维护制度,提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和检测质量,加大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力度。

3.加强油品质量监督管理。对销售不符合国五标准汽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四)防治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

1.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禁止在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

2.继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控制城区所有餐饮点(含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或对原有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或改造,做到达标排放。

3.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沥青、油毡、橡胶、塑料、落叶和伪劣商品,限制马路餐桌、露天烧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本单位主要领导为百日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分管责任领导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将任务细化到点、职责落实到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打赢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

(二)明确部门责任

区环保局:负责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情况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涉气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监督管理。

区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具体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内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冲洗、垃圾清运。对城区建筑垃圾、弃土、废渣等采取密闭运输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弃土场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对露天焚烧垃圾、落叶和马路餐桌、露天烧烤进行监督管理。

区城乡建委:负责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

区安监局:负责城区及周边现有非煤矿山和石粉加工点粉尘污染的监督管理。

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城区拆迁工地粉尘污染的监督管理。

区公安局:负责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执法检查与黄标车淘汰工作。

区农委:负责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力度,开展秸杆燃烧污染整治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长效机制。

区交委:负责城乡结合部所辖道路路面、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及非密闭运输、冒装撒漏、带泥上路车辆的查处、整治、清扫保洁。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饮食服务单位加强行业自律,配合区环保部门做好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治理的行业监督管理。

区经信委:负责工业园区外涉气污染企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销售不符合国五标准汽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工地扬尘的监管,道路整治、清扫保洁工作。

各乡镇(街道)按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强化氛围营造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将宣传工作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最大限度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开展最广泛的环保行动,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从严依法行政

环保部门要及时掌握城区空气质量的状况,对连续出现3天超标天气的,要会同气象等部门及时研判空气质量超标原因,追根溯源,及时整改。加大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监测频次,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环保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其余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本部门的相关法律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五)强化督查考核

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相关责任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情况书面报区环保局。区环保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每月对空气质量结果进行研判分析,查找症结;区环保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加大督查力度,将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生态环保考核内容,跟踪督查大气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对未按进度计划推进、整治工作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联系人:何胜娟;联系电话:64562604,13896707058;电子邮箱:7994478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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