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总结】2004年浙江省教育工作总结【精选推荐】

2004年浙江省教育工作总结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全省教育工作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总结】2004年浙江省教育工作总结【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教育总结】2004年浙江省教育工作总结【精选推荐】



2004年浙江省教育工作总结


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全省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打造“平安校园”迈出新步伐 

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部师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干部师生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教育生产力。以抓好校系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工作。举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邀请知名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全省高校书记校长、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副处长共160余人参加学习。 

全面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实行高校领导班子年度总结报告制度,全省有30所高校召开了年度总结报告大会,对高校党政“一把手”51人的年度总结报告进行民主评议,对212名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在全省高校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中开展“三树一创”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深入开展。配强、配好领导班子,新建立了8个高校的党委,5所学校的党委进行了换届,在6所高校实行了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制。对22所高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共调整高校校级领导干部118人次。选送了11批次77名高校领导干部到中央(省委)党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进行培训。目前,省部属19所高校有领导干部169人,平均年龄50.6岁,其中50岁以下的占50%45岁以下的占16%;具有正高职称的占51.5%,副高职称的占33.7%;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39.1%,其中博士占11%,硕士占25%;女干部占9.5%,党外干部占5%;有5名院士出任高校校()长。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县、镇、学校三级道德教育工作,推广中小学生德育导师制,促进中小学德育的生活化和人性化。确定每年9月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组织编写《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读本,100多万中小学生参加了以此为主题的读书教育活动。出台《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改革考试评价制度,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德育、体育和美育活动。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重大修改,取消开除、勒令退学等惩戒条款,即使是正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也不得取消其学籍,不把在校中小学生轻易推向社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网络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网络信息的过滤与监管,不断扩大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把教师计算机技能、网络应用水平和网络文明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使教师成为学校开展网络文明教育工作的主体。确立良好的德育导向,评选表彰41名省级优秀学生,195名省级三好学生。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切实加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编入教材的要求,组织编写《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专科版),组织300多名“两课”教师参加集中备课,培训200多名高职院校“两课”教师,努力提高“两课”教育的吸引力。认真实施大学生导师制,要求每一所本科院校都要选择1-2个学院开展导师制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大部分本科院校推广。继续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进公寓、进学生社团,全省高校已建立了70多个有特色、有吸引力的主题网站(或网页);对全省高校上网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整顿,坚决取缔校园内的经营性网吧,禁止将学校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互联网服务场所。所有校外学生公寓实现了政治辅导员入驻,共1000多名政治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相当部分高校在公寓区设立辅导员工作室、党团活动室、社团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大学生社团已达到2000余个,一半以上大学生“有自己喜欢的社团”;积极探索党团组织进社团的新方法。 

继续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第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领导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目前全省大学生党员总数达4.66万人,占学生总数的9.8%,比上年底上升3.4个百分点;其中研究生党员比例达46.1%,本科生党员比例为12%,专科生党员比例为4.9%。教职工党员2.34万人,比例达43.1%。实施高校“党员之家”建设计划,建成首批17个示范性“党员之家”。 

按照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努力打造“平安校园”。结合51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培训,明确学校在防范与处理学生安全事故中的责任和义务。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优化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中小学生逃生救护知识教育,并以考试评价为手段,促进游泳等技能训练进入中小学体育课程。狠抓学校卫生薄弱环节,制定《浙江省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全年学校食物中毒事件与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52%53.7%。继续健全高校稳定工作责任制,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全面推进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工作,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大学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50%。推广下沙高教园区建设“园区110”报警求助系统的做法,努力实现高校安全保卫系统与后勤服务系统、学生工作系统的联动。 

二、以均衡发展为目标,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 

以农村教育为工作重点,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助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全面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启动“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新增破危房改造和新一轮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以创建新一轮教育强县为抓手,继续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继续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前全省已有53个县(市、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教育强县,占县(市、区)总数的60%。 

继续实施“教育对口支援工程”,在8个市本级、34个教育强县(市、区)和25个欠发达县(市、区)之间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督促支援地区筹资75万—180万元,支援受援地区的九年义务教育。各级财政每年单列安排10亿元转移支付经费基数,其中省本级财政安排4亿元,主要补助欠发达地区。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补助4000万元,用于欠发达地区学校布局调整、扶困助学和名师名校长培训。向农村特困家庭学生赠送学习用录音机2.5万台。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教育工作,在金华市设立新疆和田地区浙江高中班。 

通过财政补助、学校减免杂费、争取社会资助等方式,确保经济困难学生等弱势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全省没有发现一个学生因贫辍学。继续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实行小学到高中的免费教育,继续落实少数民族小学、初中学生免收杂费的规定。全年资助经济困难中小学生30万人,资助总额达1.5亿元。从2004年开始,省扶困助学专项资金从1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进一步扩大受益面。积极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全面促进各类基础教育协调发展。在全国率先制定《浙江省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审核通过47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全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188所。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讨会,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加快省级示范初中、小学建设,批准108所省示范小学,82所省示范初中,12所省九年一贯制示范学校,全省示范小学达303所,示范初中达254所。继续加大高中教育发展的步伐,加强省级重点高中建设,鼓励将高中资源相对向城区集中,鼓励利用优质名牌高中的办学优势改造薄弱高中,全省省级重点高中已达503所,占46.4%。启动特殊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三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验,下拨60万元实验经费和120万元特教专项补助经费。 

2004年,全省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学率达85%,居全国省区第一;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和流动儿童少年入学率都超过97%,义务教育阶段各项主要指标均列全国前茅。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学校比例达87.76%,成为全国省区中第一个基本普及15年教育的省份,提前一年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基本普及15年教育的目标。 

三、优化结构,提升层次,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有了新的提高 

高教园区建设继续推进。到2004年底,六大高教园区已完成3/4的工程量,建成杭州滨江园区、宁波园区、温州园区,基本建成下沙高教园区西区和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完成下沙东区和小和山园区一期工程。全年完成投资34.7亿元,竣工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有16个高校建筑项目荣获“钱江杯”;高教园区累计竣工校舍面积72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162.5亿元,有36所高校、26万名在校生入驻高教园区。 

高等教育结构得到优化。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并经教育部批准,今年我省有8所院校升格更名,其中学院升大学4所(含筹建1所)、专升本3所、中专升大专1所。全省大学数量增至8所,本科院校增至26所,普通高校达到73所。 

独立学院办学进一步规范。按照教育部“六独立”的要求,对全省22所民办二级学院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全省有19所独立学院获得教育部重新确认。 

中外合作办学有了新进展。贯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提高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国际化程度。支持筹建宁波诺丁汉大学并实现首次招生,使该校成为我国首家中外合作举办的高校。获教育部批准,筹建杭州国际学校和宁波国际学校。 

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全省地方属高校及科研机构共招收研究生2608人,在学研究生5251人,分别比上年增长58.9%55.5%。全省地方属高校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18.95万人,比上年增长13.3%;高考录取率达76.6%,在高中毕业生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与上年持平;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达57.27万人,增长18.2%;每10万人口中普通高校在校生数达1213人。设立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项目31个,累计接纳自考生14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0%,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高校科研实力不断增强。2004年全省高校科研经费超过20亿元,新增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 

四、强化特色、服务“三农”,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学空间进一步拓展 

继续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取消一批不合格学校独立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资格。加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全省共有161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有6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职业学校占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达36%。 

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2004年全省中职学校共招生29.35万人,普教职教招生比为10.99。根据教育部要求,积极开展中西部职业教育合作,我省24所学校与西部28所学校合作招生1973人。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强化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建设一批省级示范专业,新增22个机电、信息、建筑、商贸、旅游、服装等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紧密相关的省级示范专业,使示范专业总量达122个。启动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确定首批8个示范基地。 

全面开展农民培训工程。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意见》,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百万职工双证制教育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四大农民培训工程。全省有238所职业学校和811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被各级政府指定为农民培训基地,教育系统完成农民引导性培训102万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55.4万人,完成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65万人,农村后备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近10万人;开展农民工“双证制教育培训”3.2万人,农民中高等学历教育12万人;近10万农村社会成员通过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 

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实验。落实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确定21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加强对学习型社会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指导,推进学习型社会创建工作。继上年义乌市、杭州下城区等四个县区试点建设学习型社会以来,今年又有萧山、江干、江东等10个县区正式启动学习型社会的创建工作。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提前一年实施新课程。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审定地方课程33项,立项地方课程5项。出台《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浙江省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举办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巡礼,表彰首批50所省级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全省11个市、88个县(市、区)59.7万名学生参加中考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合格率达98.2%。研发与新教材配套的教学仪器和学具300多套,配备仪器设备和学具2500多万元,中小学装备计算机约10万台,配备新课程电子音像教材3500余万元,为新课程改革提供了条件保障。利用农村学校学额减少的有利时机,开展小班化教育试点和推广工作,促进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启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在淳安、建德建成VCD教学播放点188个。组织参加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10项、二等奖34项、三等奖38项。 

进一步推进以人为本的中职学校学分制和分层次教学,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校企合作教学改革。建立6个省级专业教研基地,结合实际开发校本教材,使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贴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5%,重点职业学校的工科类、服务类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 

以教学评估为抓手,加强对高等教学质量的监控。完成了全省所有普通高校的首轮教学工作评估,规范了高校教学管理,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加大专业宏观调控力度,审定并公布了789个本科专业、1125个高职高专专业,严格控制10种就业形势不好、招生条件较差或报到率低的专业;鼓励发展直接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的应用型专业,63所高校新增220个本科、高职高专专业。启动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在15所高职院校开展紧缺人才培训工作,新建3所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并顺利实现招生。继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10所本科高校选拔了1500名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262名学生通过考试选拔、转校入学等方式参加 “2+2”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下沙、滨江、宁波、温州4大高教园区推出100门有特色的共享性课程,1.1万人次参加选修学习,多数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取得学分。 

成功组织首次高考自主命题工作。成立高考自主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0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命题保密工作规定》,组织专家命制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考试题。顺利组织了高考,语、数、英三科浙江卷体现了新课程的特点,难度适中,区分适当,对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高校选拔人才均具有积极的作用,考生与社会各界的反映良好。 

六、坚持党管人才,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使用工作机制。加强引进人才工作的管理与政治审查,严防“法轮功”分子向校园渗透。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操作程序,坚持群众公认,促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深化厅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批干部走上新的领导岗位,机关正处职干部的平均年龄为45岁,副处职干部的平均年龄40岁。选派一名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 

深化人才选拔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新增省特聘教授4名,使我省特聘教授达12名;继续资助300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选送100名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外重点大学进修,为青年教师提升学历开设6个研究生课程班;为153位留学归国人员提供94.9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聘请1000名外国文教专家来我省工作。高校科技人员已占全省科技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成为我省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主力军。 

继续深化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关于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重新核定中小学编制。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省直接认定5150名高校教师资格,建立了教师资格认定数据库。继续实施“5522”名师名校长计划,412名名校长培养人选和450名名教师已培训结业;重新确认了1344名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人选。配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统筹部署新课程师资培训,2.9万余名中小学教师参加新课程通识培训。全省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4.3%98.7%97.7%92.6%76.7%,小学专科及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分别达到59.8%50.9%。 

隆重举行“浙江省庆祝第二十个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表彰奖励了第三届省功勋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第十七届“春蚕奖”和第十五届“绿叶奖”等先进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开展师德论坛活动,组织编写《师德风范》(浙江卷)。 

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逐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进一步推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落实就业政策,取消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限制,使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限制完全取消;要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县、乡镇机关新增人员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积极培育就业市场,组织7个专场招聘会,开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络平台。大学生就业日益多样化,全省高校共有5.9万名毕业生到各类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占毕业生总数的56.5%,占已就业毕业生数的62%;近1.5万名毕业生从事非正式、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占毕业生总数的15%292位毕业生选择了自主创业;108名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194名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全省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1.2%,其中毕业研究生98.04%,本科毕业生93.48%,专科(高职)毕业生89.23%。 

完善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年共安排国家和省级奖学金1500万元,奖励学生4700余人;省财政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660万元,实际发放贷款人数1.85万人,发放贷款1.11亿元;在高等学校学费中提取20%用于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当年达2.7亿元 ,全省没有发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的情况。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开展教育监察 

按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继续执行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干部考核反馈、廉政谈话、干部诫勉谈话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高校领导班子的管理与监督。 

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巡视工作。国家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对杭州四个高教园区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我省高教园区建设给予了肯定。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8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就浙江科技学院办学情况作了近两个月的深入调查,形成了调查结论。组织完成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审计166项,审核资金11.25亿元,净核减工程价款1.11亿元。全省教育系统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42起,145人受到党政纪处理,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国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535万余元。 

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年秋季开始,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实行普通高中“三限”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教育收费轮查制、收费审计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和约束学校的收费行为。开展教育收费大检查,加强对教育收费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对违反规定的,追回资金并对责任人予以严处。全省共组织各类收费检查组770余个,检查高校25所、中小学6800余所,查处违规收费4280余万元,清退3790余万元,34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八、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制订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追究制、会议管理办法、禁酒令等10项制度,在基层设立16个效能建设监督点,并把机关效能建设向高校延伸。继续保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组织开展36项调研课题,编辑出版《跨越城市化的门槛》优秀调查报告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保留8项行政许可项目和2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削减61项行政审批项目,制定《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规则》和系列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 

着手建立省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平台,提高教育行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流程及指南,开通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投诉通道,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网上问政。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40件,省政协委员提案66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就高考自主命题和招生工作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解释教育收费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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