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补充规定--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

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及中介服务项目运行程序的通知》 、

《合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结合《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实施

以来的实际执行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 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制订供应商评级及管理办法。

1、建立健全供应商信息档案,合理设定供应商准入条件,根

据货物性质及供货要求确定供应商准入等级。

2、涉及煤矿安全和主要生产领域的物资优先选用知名品牌生

产商;技术要求较高的物资优先选用专业性强的供应商。

3、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对不符合条件者严禁准入。

4、对经过审核准入的供应商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在正常

工作中,按供货质量、 时间、价格及售后服务等要求作出合理评价,

对信用等级下降的供应商实行逐步淘汰的方式给予清理。

5、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有可靠的质量保证,若发现一

批次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及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再准入,并承担由

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为确保公平竞争,严防用不正当手段交易,对准入的供应

商签订廉政承诺书,约束其不良行为。

第三条 细化采购流程,进一步完善采购定价机制。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关于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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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及中介服务项目运行程序的通知》以及《合同

管理专题会议纪要》规定,工程(生产)设备、材料等大宗物资采

购合同估算价 50 万元及以上的,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

标, 50 万元以下的由物资供应公司采用比价、议价方式采购。

单批次采购估价较小,但全年采购量超过 50 万元的,原则上

应采用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的方式遴选供应商。

2、凡招标采购的,按法定程序进行。

3、物资供应公司比价、议价采购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接到由集团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后, 首先核定物资规格、

型号及库存情况,有库存时,必须利库核减数量,严禁发生新的积

压。

(2)根据物资类型在准入的供应商内进行询价。所发询价函

不少于三家同类物资供应商。

(3)设报价专用邮箱,由专人管理。

至报价截止日,由公司确定的相关人员共同审核拟定供应商,

并对照以前同类物资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要素,确认选定的供

应商是否符合要求,价格是否合理。

(4)依照比价、议价结果编制采购合同,并将比价、询价的

所有资料作为合同签订的前臵程序资料保存,比价、询价确定供应

商的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5)所有采购合同,必须经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的程序审核后方可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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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加强采购计划管理,杜绝新的积压。

1、同意立项的年度设备更新和大修理计划的物资,仍按集团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所列流程执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核

时,必须根据生产实际和库存实际,认真核实计划的必要性和合理

性。

2、正常消耗物资由使用单位每月 5 日前上报采购计划,由集

团公司业务分管部室审核后下达采购计划。

3、为确保采购计划的严肃性,各使用单位编制的计划必须提

供详尽的技术参数和实际所需数量,并充分考虑采购周期。

4、使用单位编制的计划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对计划

各项技术参数和数量的准确性负责。

5、集团公司分管业务部门按生产实际给予合理配臵,对计划

审核结果的合理性负责。

6、物资供应公司严格按计划落实采购和配送,对计划要求的

到货时间和货物质量负责。

7、对采购过程出现的技术参数不准确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

要按照采购质量事故予以追查,严肃处理。

8、物资供应公司按计划采购到位的物资,在规定时间内由使

用单位及时领用。因计划执行不严肃,造成计划内物资积压的,物

资供应公司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由考核部门对责任单位及计划审

核部门予以考核兑现;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货物积压的,要根据

情节追究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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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全生产急需的物资,报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按

特事特办的原则,物资供应公司可以提前安排无计划采购,使用单

位必须在 7 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第五条 附则

1、物资供应公司应根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本规定,制

订《供应商评级及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供应商信息档案,设定准

入条件,明确等级浮动及退出机制;细化《议价采购流程》 ,杜绝

“人为操作”,构建集体决策机制。

2、集团公司其它制度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3、本补充规定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

4、本补充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一个整洁、文明、温馨的购物、办公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集团公司的卫生管理部门设在企管部,并负责将集团公司的卫生区域详细划分到各部室,各分公司所辖区域卫生由分公司客服部负责划分,确保无遗漏。

2 卫生标准

2.1 室内卫生标准

2.1.1 地面、墙面: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泡泡糖等粘合物、无积水,墙角无灰吊、无蜘蛛网。

2.1.2 门、窗、玻璃、镜子、柱子、电梯、楼梯、灯具等,做到明亮、无灰尘、无污迹、无粘合物,特别是玻璃,要求两面明亮。

2.1.3 柜台、货架:清洁干净,货架、柜台底层及周围无乱堆乱放现象、无灰尘、无粘合物,货架顶部、背部和底部干净,不存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2.1.4 购物车(筐)、直接接触食品的售货工具(包括刀、叉等) :做到内外洁净,无污垢和粘合物等。购物车(筐)要求每天营业前简单清理,周五全面清理消毒;售货工具要求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2.1.5 商品及包装:商品及外包装清洁无灰尘(外包装破损的或破旧的不得陈列)。

2.1.6 收款台、服务台、办公橱、存包柜:保持清洁、无灰尘,台面和侧面无灰尘、无灰吊和蜘蛛网。桌面上不得乱贴、乱画、乱堆放物品,用具摆放有序且干净,除当班的购物小票收款联外,其它单据不得存放在桌面上。

2.1.7 垃圾桶:桶内外干净,要求营业时间随时清理,不得溢出,每天下班前彻底清理,不得留有垃圾过夜。

2.1.8 窗帘:定期进行清理,要求干净、无污渍。

2.1.9 吊饰:屋顶的吊饰要求无灰尘、无蜘蛛网,短期内不适用的吊饰及时清理彻底。

2.1.10 内、外仓库:半年彻底清理一次,无垃圾、无积尘、无蜘蛛网等。

2.1.11 室内其他附属物及工作用具均以整洁为准,要求无灰尘、无粘合物等污垢。

2.2 室外卫生标准

2.2.1 门前卫生:地面每天班前清理,平时每一小时清理一次,每周四营业结束后有条件的用水冲洗地面(冬季可根据情况适当清理) ,墙面干净且无乱贴乱画。

2.2.2 院落卫生:院内地面卫生全天保洁,果皮箱、消防器械、护栏及配电箱等设施每周清理干净。垃圾池周边卫生清理彻底,不得有垃圾溢出。

2.2.3 绿化区卫生:做到无杂物、无纸屑、无塑料袋等垃圾。

3 清理程序

3.1 室内和门前院落等区域卫生: 每天营业前提前 10 分钟把所管辖区域内卫生清理完毕,营业期间随时保洁。下班后 5-10 分钟清理桌面及卫生区域。

3.2 绿化区卫生:每周彻底清理一遍,随时保持清洁无垃圾。

4 管理考核

4.1 实行百分制考核,每月一次(四个分公司由客服部分别考核、集团职能部室由企管部统一考核)。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超市内每处扣 0.5 分,超市外每处扣 1 分。

4.2 集团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监督各分公司、部门的卫生工作。每周五为卫生检查日,集团检查结果考核至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客服部的检查结果考核至各部门。

4.3 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卫生大检查活动,活动期间的考核以通知为准。

5 监督考核部门:企管部、分公司客服部。

6 本制度自二 0 xx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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