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1、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

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2、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

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

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推荐访问:赔偿制度 损坏 赔偿 资产 学校资产损坏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