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附件8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 】 字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律师 前往你处会见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予以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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