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指导意见

关于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 指示要求,推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现就推动村党 组织领办合作社(简称“村办合作社")工作,制定如 下指导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巩固农村基本 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强化村集体与农户利益联结为纽带, 通过村办合作社,把分散的群众组织起来,把闲散的资 源整合起来,将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合作社抱团发展 优势、群众盼富致富愿望有机结合,推动资源集约利用 和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夯实 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凝聚推动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到 2022年,全省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村数量,力争达到 行政村总数的50%以上。

二、 基本形式

1、 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利用农村承包 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通过发 动和组织村民进行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 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

2、 村党组织领办生产经营型合作社。立足本村产 业特色,将一家一户组织起来,统一进行生产经营,促 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品牌化。

3、村党组织领办服务型合作社。利用区位、信 息、技术、劳动力等优势资源,组织开展机耕机种、统 防统治、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物业保洁等 社会化服务。

4、 村党组织领办组建、入股企业型合作社、联合 社。依法组建或入股经营稳定性较好、发展潜力较大、 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支持关联产业合作社通过兼并、 合并等方式组建联合社。

三、重点任务

5、 组织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全面摸底分 析,确定每年重点推进的村,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 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大力宣传村办合作社 的重要意义、经营管理模式等,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杜绝行政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力戒形式主义。

6、 选好主导产业。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村庄 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群众意愿等因素,科学确定村办 合作社的主营业务、组织形式和发展规模,组织农民群 众走质量兴农、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特色发展。积极发 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 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注重与区域规划、村庄规 模调整等工作衔接,实现产业、人口、土地、基础设施 等资源优化配置。

7、 强化支部引领。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 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通过规定程序担任合作社主要负 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村办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应由 村党组织研究审议后,再提交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 审议。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返乡人员、机关干部、退 役军人等群体中遴选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兼任 合作社主要负责人。

8、 党员带头示范。引导农村党员带头参加村办合 作社,在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试点等工作中冲在 前、作表率。组织党员联系农户和社员,开展设岗定责、 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做好政策解读、结对帮扶、 排忧解难等工作。将在合作社中表现以及带领群众致富 情况,作为农村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

9、 推动利益联结。依托村办合作社,统筹各类要 素,盘活村内资源,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和村集体经 济实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建立村集体和农户稳 定、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就业带动、保底收益、按股 分红等多种形式,让农户共享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走共同富裕道路。

10、 吸引培育人才。结合实施“归雁助力乡村振兴” 行动,加大政策扶持,完善配套措施,吸引在外优秀人 才返乡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注重将吸引人才与培养后 备力量有机结合,及时将返乡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 党员培养成村党组织成员,为带头人队伍补充新鲜血液。

四、扶持政策

11、 加强财政支持。充分利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 策,支持村办合作社优先承接财政投资类项目。财政扶 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优先支持村办合作社发 展。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在产业 扶贫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有条件的地方,对村办合作 社申请并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品牌创建等给予奖励。

 落实村办合作社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2、 用好土地政策。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时,优先保 障村办合作社的合理用地需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 庄规划中预留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优先保障村办合作 社发展乡村旅游、建设公共设施。对于开展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试点的村,节余 挂钩指标或复垦指标,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作为 村集体建设用地;节余挂钩指标经批准有偿调剂使用所 得收益,优先满足村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

13、 创新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村办合作 社的融资支持力度。试点并开展“强村贷”业务,通过政 府增信、财政贴息等方式,简化流程、降低门槛、降低 费率,解决村办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地方 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设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等方 式,提高对村办合作社的信贷投放规模。优先在村办合 作社开展大灾保险、特色农产品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 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创新开发面向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的农业保险品种。

14、 加强人才支撑。省、市、县分级负责,每年对 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村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专题培训。

 结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对发展电子商 务的村办合作社相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依托“灯塔一 党建在线”管理系统建立服务乡村振兴专家库,引导高 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到村办合作社开展服务活 动,服务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 聘用的依据。支持各级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和乡 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入股村办合作 社或开展合作经营;对以科研成果或项目入股、符合条 件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 持范围。

15、 强化服务保障。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 问”工作,开展“服务合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 动,组织法律顾问为村办合作社的重要决策和经济活动 提供法律支持。支持村办合作社与基层供销社开展共建, 共享网络、服务等资源。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村办合作 社参加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对列入县(市、区) 村办合作社示范社名录的,在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

 简化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注册、开办登记等程序。落 实村办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 电价政策。

五、组织保障

16、 加强组织领导。把村办合作社纳入乡村振兴重 点任务,作为农村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市级党委、政府 要加强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落 地。县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 政策支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乡镇党委、政府 要抓好工作推进,指导村党组织做好合作社组建、项目 选取、日常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要牵 头抓总,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将领办合作社 成效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不称职 不作为的有序调整撤换。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做好 业务指导、项目筛选、技术服务、骨干培训等工作,推 动村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17、 规范运行管理。健全村办合作社章程,完善组 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会计 单独核算,对村办合作社经济合同及大额支出需报乡镇 审核、备案。将村办合作社业务事项纳入村干部任期和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淘汰不合 格合作社和“空壳社气

18、 抓好典型示范。培育一批班子有力、运行规范、 效益良好的村办合作社先进典型,加强经验总结,为面 上工作提供样板。鼓励先进带后进、强村带弱村,不断 扩大示范效应,带动全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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