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景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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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我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美湾里”的战 略部署,建立健全梅岭景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梅岭 风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梅岭风景区旅游服务环境,为社 会、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氛围。针对长期以来影响景区 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景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旅游市场中 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非法进 入景区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逐步完善旅 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梅岭风景区良好旅游形象, 为广大游客营造一个安全、绿色、和谐、舒适的旅游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景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景区 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职责。具体组成人员如 下:

组 长:李世玉

副组长:谢浩、陈敏

成 员:钱妤、熊世英、 涂远谋、 刘福明、颜琳、夏辉、 朱日香、罗杰、陈丹、胡亮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旅发委,钱妤同志兼任主任,

高建文同志、李勇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工 作。

领导小组另设两个综合执法小组,即整治景区“黑车” 非法营运小组和景点带客逃票冲岗执法小组。

整治黑车非法营运小组:

牵头单位:区规建局(区交通运管所) 成员单位:湾里公安分局、湾里交警大队,负责整治景 区门口黑车非法营运、载客、拉客宰客等行为。

整治景点带客逃票冲岗执法小组:

牵头单位:区旅发委(旅游执法大队)

成员单位:梅岭旅游公司、招贤镇、梅岭镇、太平镇、 湾里公安分局、湾里执法分局,负责整治景区门口及景区内 占道经营、带客逃票冲岗等行为。

三、整治内容

(1)严厉打击景区“黑车”非法营运、非法拉客载客 进入景区行为,;

(2)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等欺客宰 客行为;

(3)严厉打击村民非法带客、拉客、逃票、冲岗进入 进景区的行为。

(4)严厉查处诱导欺骗游客的违法行为;

(5)严厉整治各景区(点)门口违规占道摆摊设点经 营行为;

(6)对于恶意、故意破坏景区公共基础设施的行为, 特别是对故意伤人打骂工作人员、对人身进行攻击的违法行 为坚决予以打击。

四、工作步骤 景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 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4 月 1-20 日) 制定景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景区秩序专 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目标任务, 各有关单位、 各镇要落实人员,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取得实效。区旅发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整治内容发布公 告,并在各大景区(点)门口进行张贴。各镇组织开展村民 思想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整治内容宣传到位。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 4 月 21 日 -12 月 10 日) 整合执法力量对景区秩序进行重点整治,集中检查,并 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对各景区 (点 )

进行集中整治。在整治期间,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

 规建局运管所负责查处黑车运营;区交警大队负责乱停乱放 违章查处;区公安局负责打击暴力抗法;区执法局负责景区 摊点整治工作;招贤镇、梅岭镇、太平镇配合各项整治思想 宣传教育工作;梅岭旅游速裁法庭负责法律速裁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进程和情况通报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对 在整顿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书 面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12 月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整治期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达到预期工作目标要求。通过开展专项 整治,各单位总结经验,探索建立景区管理的长效机制,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前将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 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部门、各镇要充分认识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 感,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解工作任务,落 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两个综合执法小组每 星期牵头单位要组织各成员部门开一次碰头会,开展一次整 治;每月查处非法营运“黑车”不少于 5 辆。

(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 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派出精干人员密切协作,采取有 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每次整治,各组各成员单 位至少派 1-2 名同志参加,在竹海明珠景区车行道入口处、 狮子峰景区天狮隘门楼入口处进行集中整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景区(点)要在游客集 散场所、 景区主要通道及沿线悬挂横幅, 营造整治旅游市场、 净化旅游环境的浓厚氛围。各景区(点)所在地村委会要上 门入户将专项整治内容宣传到每位村民。

(四)落实属地管理。

 各镇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 强对景区(点)所在地村民进入或带人进入景区(点)的管 理;在周末、节假日、旅游旺季、重要活动期间及接待游客 人数较多的时段,各景区(点)所在地村委会要派驻村干部 对进入景区(点)的村民进行确认放行,对村民非法带客、 拉客、逃票、冲岗进入进景区的行为予以劝阻。

(五)加强督导落实。

 景区指挥部办公室在专项整治期 间,对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整 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情况予以通报。

2017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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