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XX县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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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现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六个坚持”“五个三”总体要求,以进一步推进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为重点,对已搬迁入住的有劳动力家庭,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岗位信息、加强技能培训、开发就业岗位、深化劳务输出、强化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升就业服务等多种渠道,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培训全覆盖,搬迁后实现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实现有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更新完善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帐,实施动态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和配合。移民部门要及时提供搬迁入住群众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是否具有劳动能力、就业创业情况等基本信息。人社部门要在移民部门提供搬迁人员基本信息基础上,完善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帐,在2月28日前更新完善XX省培训就业信息系统内的搬迁劳动力信息,要在第二、第三、四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对XX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第统内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进行更新。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搬迁劳动力家庭就业培训档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同县生态移民局、城关镇人民政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贫困劳动力家庭和搬迁劳动力家庭就业培训档案的通知》要求,依托XX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以家庭(户)为单位,共同将每个搬迁劳动力《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全程服务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职业培训卡》、《就业失业情况登记表》和《家庭就业扶贫台账》摸清归档,进一步完善安置点“一户一册、一人一档”就业培训档案,要定期更新。

(二)进一步更新完善岗位信息数据库。每月结合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对岗位信息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一是要充分发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对管理的行业、企业或用工单位收集提供相应岗位信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和完善州内岗位信息数据库。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县外州内省内中心城市、东西部对口帮扶城市和省外其他城市相关部门、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沟通,收集各地用工企业岗位信息,建立和完善县外岗位信息数据库。三是要对收集就业岗位信息进行筛选,根据搬迁劳动力文化程度、年龄结构等因素,重点筛选适合搬迁劳动力、稳定性较高就业岗位,通过在安置点宣传栏张贴岗位信息、印发岗位宣传册、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推荐。

(三)提升搬迁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效能。根据搬迁劳动力培训意愿,积极组织搬迁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在6月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一是进一步深化组织发动。城关镇通过社区、各帮扶干部深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到户到人对搬迁劳动力培训需求和愿望进行摸底排查,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组织发动,送培训、送岗位上门,引导有培训意愿和就业能力搬迁劳动力参加培训。在每个安置点设置就业宣传专栏,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引导搬迁劳动力主动学技能、强本领、增收入。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培训脱贫、就业致富典型,激发搬迁劳动力主动参加培训和转移就业积极性。二是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以遵从搬迁劳动力培训意愿、就业意愿为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农业产业技术、工业园区产业、旅游服务业等需求,大力开展定向型、订单型、输出型、扶智型“四型”培训。分类设置课程和培训标准,分产业、分层次、分岗位、分时段培训。针对用工需求和搬迁劳动力特点,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旅游业、电子商务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用工需求为重点规范开展常态化培训。三是进一步丰富培训形式。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点劳动力相对集中特点,将培训送到移民安置点、送到家门口。按搬迁劳动力需求,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开设技能培训夜校,将培训时间化整为零。四是进一步深化培训服务。筛选契合技能培训工种、适宜搬迁劳动力就业岗位信息,在开展培训组织发动、实施培训和培训结束三个阶段分别向搬迁劳动力推荐三个以上就业岗位,促进培训后就业。

(四)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一是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结合我县坝区产业建设、林下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和旅游景区等用工实际,准确掌握园区、景区等企业和用工单位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推荐和引导搬迁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结合我县传统文化、自然生态、产业基础等情况,引导搬迁劳动力居家从事传统手工艺制作、农产品加工、来料加工等,鼓励居家灵活就业。二是加大就业扶贫车间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力度。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因地制宜建好用好就业扶贫车间,加大就业扶贫车间扶持力度,落实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以工代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提高扶贫车间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积极性。移民、扶贫、投促、人社等部门要积极沟通协作,利用对口帮扶城市资源,积极引进经营状况稳定、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能力较强企业进驻安置点建立就业扶贫车间。三是积极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继续扶持农民工创业园(点)和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支持搬迁劳动力创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并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扶持政策及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春节等农民工集中返乡契机,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动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搬迁劳动力,及时开展创业培训。对已实现创业搬迁劳动力和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企业,积极落实创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四是扩大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充分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对口帮扶机制,进一步深化和杭州(临安)等劳务集中地劳务协作,在现有协作形式基础上,夯实劳务输出基地输出机制,建立以搬迁劳动力为重点的常态化输出模式。同时,围绕我县劳动力输出集中地,加大沟通协作,不断扩大易地扶贫搬迁输出面,要充分发挥传统输出地务工人员多、融入性强的特点,引导和带动更多搬迁劳动力输出转移就业。大力引导鼓励当地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等载体,对搬迁劳动力开展有组织输出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搬迁劳动力积极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输出到杭州稳定就业生活补助等扶持政策。五是落实兜底安置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扶贫公益性岗位、东西部扶贫协作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落实就业扶贫援助政策,对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需在家照顾老人小孩搬迁劳动力进行兜底安置就业。制定相应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杜绝“吃空饷、养懒汉”现象出现。

(五)加强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六有”(即有场地、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有设备、有工作)要求,在安置点,挂牌成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挑选业务能力好、服务意识强、沟通能力佳的专职工作人员长期在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对搬迁劳动力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服务。在3月底前每个安置点均建有规范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二是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搬迁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培训就业档案建立和管理、劳动维权等一条龙常态化服务。以全程服务卡为载体,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安置点已搬迁劳动力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每年向未就业搬迁劳动力推送三个以上就业岗位服务;对就业转失业搬迁劳动力,要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优先开展就业岗位信息宣传、就业推荐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再上岗就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就业和再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下,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工作进行抽查、核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责。

(三)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月调度制度,完善实名制就业创业信息台账,每月按时将移民、扶贫、人社三家部门认可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统计表》报送至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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