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仙剑三]:《莫失莫忘》

  题记:看了接近一个月,才将《仙三》看完,网上陆陆续续的有人在评判它,只是一笑作罢,毕竟,这是别人眼里的仙剑,而不是我的,《仙三》似乎与《仙一》有些相似,无论,人,妖,神,世间万物,皆有情!这大概是导演的最终意图吧,当然,这仅仅是我的猜测。听着《仙三》里共伴闯天涯这一曲的哼唱,心飘飘荡荡的,慢慢的写下那些美丽的,动人的故事。

  

  【情】

  

  飞蓬与夕瑶

  

  他们是彼此唯一的知己。她,夕瑶,是一颗看护神树的女神,上千年来,安静的,重复的做着相同的事,她喜欢听着他,飞蓬和她说话,无论是他的叹息,还是为受伤的他疗伤,每一样,她都是那么细腻,温柔。

  

  她是了解他的,知道他心底的欲望,是渴望有一个真正的对手。

  

  她陪着他,伴着他,看着他熟睡,却也在为他担心,害怕他心底强烈的欲望,有日会灼伤了他。

  

  他心里唯一装的是,什么时候才能遇见一个真正能让他拔剑的对手。他时刻蹲坐在南天门,等待那一个人。

  

  终于,他等来了他,魔尊重楼。为了那一场决斗,他因此被贬下凡,做了龙阳和景天。

  

  她一个人在天,终因为思念成疾,令神树一夜开花结果,或者只有心心念念的一个人,才会使得她如此。曾经有人对我说过,能做到让你思念成疾的人,那一定是用情很深了。因此,她,夕瑶一定是对飞蓬付出了许多的真心。

  

  她私自把圣果放下了房间,并轻轻说着我把我的样貌给了这个孩子,是不是不应该奢望着,让他能够想起我?但如果有这一刻,他能想起我,付出任何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可她却只能是咫尺天涯,莫失莫忘罢了,无论是后来飞蓬的转世,龙阳或者景天,都不是属于她的,而她,真正属于的是那个神界第一大将军,飞蓬。

  

  龙阳与龙葵

  

  龙阳,飞蓬的转世,姜国的太子。

  

  龙葵,龙阳的皇妹,姜国的公主。

  

  第一次听见龙阳和龙葵,我便知道了她龙葵注定要为他一生痴迷。他是阳光,而你是一朵葵。一朵只能围绕着阳光生长的葵。离开了他,你便会害怕,甚至不知所错。

  

  龙葵,你真是一个傻姑娘。或者也只是这份痴,这份傻感动了他,龙阳,还有我。

  

  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描述你这样的痴儿?或者就是葵吧。

  

  忠贞,沉默的一种爱。

  

  还记得,你们的童年,你和他,无忧无虑的生活,

  

  还记得,他送你广绣流仙裙的时候,你那衣袂飘飘,满带笑意的双眸,他却看在了眼里,

  

  还记得,他最后送你的葵花籽,你却是一行清泪落下,洒落了一地的葵花籽,

  

  还记得,你被囚禁在锁妖塔时,被众妖欺负,却蹲在地上说王兄不是懦夫!然后衍生出另一个强大的你出来,保护自己,在他没有在你身边的时候,

  

  还记得,你两次用血肉之躯祭剑的时候,他的惊慌,不舍和心痛,你愿意为了他,守候千年,只为与他相逢,哪怕是千年后的他,已是景天,早已遗忘了你。你说,能与他重逢,哪怕是他不记得你了,你心愿已了。

  

  你始终相信他会是一个英雄。

  

  而他呢,千年前,为保家卫国,为保护你,宁愿打瘸你的腿,也不要你陪着他送死,千年前,他送你葵花籽,希望你能像葵花那样坚强的生活着,这样将来他寻你,寻着葵花便能找到你。

  

  千年守候只为今生一个相逢,或者你认为是值得的。

  

  雪见与景天

  

  雪见,或者我是最喜欢你的。

  

  你虽然泼辣,却又活泼,你虽然野蛮,但也真性情,你虽然大小姐脾气,但是对爷爷的爱却是那么深厚。你会为了给爷爷做茶壶顶,半夜去求景天帮忙。

  

  景天,永安当伙计,最爱古董,擅长盗版,梦想成为渝州城首富。

  

  他们是在人面吊坠的牵引下,触碰在一起的。

  

  他们在一起,就是一对欢喜冤家,相聚的时候,就是抬杠拌嘴,分开的时候,就剩下了思念。他叫她猪婆她叫他菜牙。

  

  每次,听见他叫她猪婆时,便会扑哧一笑,想来这真是两个可爱的人儿。这些只有恋人之间才有的可爱的称呼,听着心房里也是暖暖的。忽然想起以前也有人对我说过当有一天,一个男生叫你猪头的时候,他一定是喜欢极了你!

  

  她虽然任性倔强,不快乐的时候,也会掉眼泪。她追着他的步伐,跟着他身后,行走江湖。以他欠她包子为理由一路都跟着他。他知道她是跟着他的。

  

  想起他们一行人,结伴同行,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想起他调皮的在她睡着的时候,在她脖子上用千年磨为她画了个猪头,也正因为这个猪头,他才从上千棵树中,找到了她,救了她。

  

  想起他为骗取火灵珠,与火鬼王结婚,洞房,她吃醋的大闹,他为顾全大局,一巴掌给了她,她哭着跑了。

  

  想起她也故伎重演,与雷霆结婚,只为了雷灵珠,他心痛的眼神,足以让人看穿他爱她。

  

  想起他最后粗声大气的说我现在是永安当的老板了,渝州城首富,你是永安当的老板娘,你是我一辈子的猪婆,要为我煮一辈子的饭。她虽然口里不愿意,唇角早已扬起了笑意。

  

  长卿与紫萱

  

  长卿,蜀山派大弟子,以天下苍生为己任,

  

  紫萱,女娲族后人,情牵三世,爱情是她的执着,等待是她的宿命。

  

  第一世,他是顾流芳,紫萱还是个黄毛小丫头,你在花灯会的夜里,在街道里向人们讲诉女娲的故事,他在你不远处凝听,后来你们相遇,虽不及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般动人,带了几分偶遇。

  

  她大大咧咧的说喜欢他,他说三年后,若你还未变心,我就娶你。

  

  这是他的承诺。

  

  她真的等了他三年,她给他写信,她说他学会的第一句汉语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时,她并不明白为何意,直到他们手拉手跳崖殉情的时候,她才知道。

  

  有人说,留下的人往往是最痛苦的。

  

  她被救活了,而他死了。她日日夜夜醉生梦死,想遗忘了他的死,但是越是如此,越是记得更深。

  

  她又遇见了他,第二世,他仍是修道之人,他叫林业平,她终于是嫁给了他,在洞房之夜,熟睡的她,却喊着流芳的名,他并不知那就是他。直到误会了她。她赌气的回了南诏。正值战争时候。他单枪匹马的去救她,她不走,为了她的子民,他最后满身鲜血的倒在她身上,问你心里到底还有谁?

  

  是你,流芳,业平,一直以来,就是你。她声嘶力竭的哭喊。

  

  第三世,他因追赶狐妖,莽撞的拉扯掉你的衣衫,你回转头,望着他。他已经记不起你来,于是你与那些人畅饮,掩饰心中的伤痕累累,不会饮酒的他却为了你,挡酒,如过去那般,但是他始终想不起你来,唯一的一点记忆就是似曾相识而已。你缄口不说,直到最后你受重伤,他们为你疗伤,他才知道,你爱她,爱了整整三世。后来,为了成就他,你和他同时喝了忘情水,只是你并不知道他没有吞,他记得你们的情,看见漫天飞雪的时候,他想起年少的你说真希望看一场雪,整个世界都是洁白的,纯洁的。

  

  而另个地方的她,却是一头白发,在雪地里笑着起舞。

  

  或者,有一种爱,是放手!!

  

  只是并不知道那个目空一切的魔尊,却为了你紫萱动情,或者在你盈盈一笑的时候,而他却为你爱了,伤了。

  

  你只为一个人难过,而他却为你难过。

  

  你偷他的心,是为了保持自己貌美的容颜,只因为了那个他长卿,你想守住你们的爱情。

  

  但是他重楼明知道你不爱他,他也默默的守候着,从不曾走进你的生命里。远远的看着你快乐,悲伤,而他的心却痛着,只有你能感觉的到。

  

  后来,心是还给他了,只是他的爱永远驻在你心那,莫失莫忘。

  

  永远不能忘了那一夜你们一吻定情,他知道爱不是相守而是守望,爱不是束缚而是成全。

  

  后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无论正邪,皆有情!谁又能一语道清初见时的惊鸿一瞬?!

  

  仙剑,爱你,始终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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