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爱心倡议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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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爱心倡议书6篇

#无偿献血爱心倡议书1#

司广大职工: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患病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目前,我市临床用血量逐年攀升,为了保证临床上急需血液救助的患者能够及时输注,在此,我们倡议: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凡是符合献血身体条件的参加无偿献血,传递人间大爱,让整个社会感受到泸康人满腔热诚和社会责任。

献血是爱,献血是奉献,献血是保障。让我们挽起手臂,献出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再生的生命,积极参与到光荣的无偿献血、互助献血队伍中,用爱心重铸生命绿洲!用行动践行“名牌属于全社会

泸康不负家乡人”的誓言!

倡议人:_X

时间:__年_月_日

#无偿献血爱心倡议书2#

局机关全体职工:

血液是拯救伤病员生命的重要物质,至今仍无法人工制造,只能依靠人们提供。每当人们不计报酬地献出自己宝贵而有限的血液,去换取他人生命的延续或新生,我们的社会就多了一份关爱。倡导无偿献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爱人者人恒爱之,信人者人恒信之。无偿献血既是无私奉献的真情流露,也是互助互救的具体表现方式。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其亲属、配偶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累计献血量超过10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今年入夏以来,全州血库告急。按照《献血法》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的要求。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组织献血活动。希望局机关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不使回报人民、回报社会成为一句空话。

无偿献血,利国利民,一人献血,全家受益。州食药监局全体职工,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热血筑起爱的长城,让我们的生命永放光彩!

中共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会

2015年月日

#无偿献血爱心倡议书3#

全体党员、团员:

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

我院将与海曙区献血办联合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时间:10月26日,地点:学院北门、体育馆前)。

为此,我们向学校的全体党员、团员发起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份爱心!

无偿献血是国际红十字会和世界卫生组织从二十世纪30年代建议和提倡的,

我国于1998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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