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创展集团
印
章
管
理
细
则
目 录
一、印章管理细则
总则
印章分类
印章管理
印章保管和使用
印章管理法律责任
私刻印章处理
附则
二、附件:印章管理工作标准
1、印章刻制和启用工作标准
2、印章管理职员作标准
3、申明
三、附表
1、《集团用章申请审批表》
2、《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用章申请审批表》
3、《印章刻制/废止申请表》
4、《印章启用通知》
5、《印章立案表》
6、《集团/片区/地域企业已启用印章清单》
7、《印章外借申请审批表》
8、《印章外借证实函》
9、《用章登记台帐》
10、《印章管理员责任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写目标 为使合生集团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印章管理和使用权威性、严厉性,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印章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合生创展集团(下称)印章管理和使用,集团包含:集团按管理架构设置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总部、各专业集团(指商业地产总部、物业管理集团、酒店管理集团等)、片区(地域)企业、集团在中国工商局注册登记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及集团在境外注册企业。
第二章 印章分类
第三条 本细则将集团印章按使用性质及用途划分为企业章、协议专用章、部门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印鉴。
1、企业章:分为注册企业章及非注册企业章。
注册企业章:指集团在中国工商局注册登记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公章,和在境外注册企业公章;
非注册企业章:指未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由集团按管理架构设置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公章,比如:集团公章、各专业集团公章、地域/片区企业公章。
2、协议专用章:指集团在中国工商局注册登记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刻制用于协议签署时使用专用印章。
3、部门章:指集团总部、专业集团、地域/片区企业按管理架构设置各中心、监事会等部门印章。
4、业务专用章:指因业务需要而刻制专用印章:图纸专用章、工程专用章、销售专用章。
5、财务专用章:指在中国工商局注册登记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管理所需专用章。
6、个人印鉴:指在中国工商局注册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或由集团管理架构设置企业各部门责任人和授权代表个人签字用章。
第三章 印章管理
第四条 集团印章由集团总部、专业集团、地域/片区企业指定中心或部门(下称印章管理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印章管理部门应设专门印章管理员负责管理,印章管理员应为法律人员。
第五条 印章管理员具体职责和要求
1、印章管理员具体职责为:
(1)依据本细则要求及标准,对印章进行日常管理,包含印章保管、刻制、外借、使用登记、移交、废止等;
(2)对符合印章管理相关要求文件/协议进行盖章;
(3)负有谨慎审查盖章文件/协议是否按步骤办理审批手续,是否按审批步骤中各步骤人员提出意见进行修改,文件内容是否存在不利于企业重大法律风险义务;
(4)印章陈旧或发生破损无法使用,由印章管理员提出更新、刻制申请;
(5)配合完成印章管理信息化系统管理工作;
(6)印章管理相关其它工作。
2、印章管理员严禁从事下列行为:
(1)不得私下自用、外借印章;
(2)未经同意不得将印章交接给她人;
(3)未经同意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印章;
(4)印章加盖时,由印章管理员亲自加盖,不得委托她人加盖;
(5)严禁从事利用印章损害集团利益行为。
3、印章管理员应遵照工作指导详见《印章管理职员作标准》。负担印章管理员岗位职员入职时应签署《印章管理员责任书》。
4、集团委派印章管理员之外人员管理印章,该人员须按本细则要求,遵守印章管理员职责。
第六条 印章刻制和启用
1、集团内依据业务需要需刻制印章,应提出刻制印章申请并填写印章刻制/废止申请表,经同意后刻制。
2、经同意后刻制印章由印章管理部门下发《印章启用通知》及印章式样后启用。
3、印章管理部门下发《印章启用通知》前应将所启用印章名称、式样向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报立案,未经立案不得使用。
4、未经印章刻制启用审批步骤,任何人不得私自进行印章刻制和启用工作,印章刻制启用审批步骤具体详见《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
5、集团已启用印章清单详见《集团/片区/地域企业已启用印章清单》。
第七条 印章废止
1、印章启用后如需废止,需按原刻制审批步骤进行废止审批、经同意后废止。
2、废止印章,由印章管理部门封存。
第四章 印章保管和使用
第一节 保管和使用标准
第八条 印章保管和使用标准
1、印章保管应严格依据本细则要求由印章管理部门派印章管理员专员保管。
2、印章管理部门及印章管理员应严格依据本细则要求使用印章及监督使用印章。
3、印章使用应严格根据集团相关要求及本细则要求,(经审批权限和程序方可使用,标准上不得使用手签章)。如因特殊情况使用手签章,必需在使用后三个工作日内推行事后补签手续。
4、印章使用相关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和审批步骤,担负审批责任。印章审批程序中,每一审批人必需要署名确定,假如要进行授权,必需要出具书面授权书,且授权要具体明确,要明确被授权人工作事项和有效时间。
5、在经过申请用章和审批程序后,最终加盖时由印章管理部门责任人签字同意。
6、印章未经同意不得用于空白文件,比如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集团管理公章必需经申请用章管线责任人、集团印章管理部门责任人同意后,报集团第一责任人同意;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管理公章必需经申请用章管线责任人、印章管理部门责任人同意后,报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意。
7、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审批程序,须经申请用章管线责任人、申请使用该用章审批步骤所要求最终同意人和印章管理部门责任人经过电话或短信确定后,方可用章。使用后当日或第二天申请用章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8、除注册企业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外,标准上其它印章严禁对外使用。
9、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保管业务专用章如经审批同意由项目企业办公室保管,项目企业办公室应按本细则要求及相关工作标准进行保管和使用。
第二节 企业章保管和使用
第九条 企业章保管和使用按注册企业章和非注册企业章分类进行。
第十条 注册企业章保管
1、中国注册企业章:除项目企业注册公章由所属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保管外,其它注册企业章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国外注册企业章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和香港办按使用方便为标准进行保管。
第十一条 注册企业章使用标准
注册企业章用于企业对外民事行为须出具文件,包含:企业对外公文、对外常规业务文件及报表、协议及协议、特殊对外公函、证实、介绍信等。
第十二条 注册企业章审批权限和步骤:
1、注册企业章审批权限和步骤立即间要求以集团下发实施《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中要求审批权限和步骤为准。
2、对于下列文件由印章管理员办理印章使用查对登记后直接加盖:
(1)已按《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中审批权限和步骤进行审批后文件;
(2)已按《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及《协议管理措施》要求推行审批手续协议和协议(《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和《协议管理措施》不一致,以前者为准);
(3)其它已经审批步骤审批文件。
3、对于《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要求以外文件印章加盖,按以下特殊审批步骤办理:
(1)集团:申请中心总监——管线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局;
(2)专业集团、各片区(地域)企业:申请中心总监(项目企业)——管线总——常务副总——总经理——集团(按集团步骤办理);
第十三条 非注册企业章按集团层级架构由对应企业保管:
1、集团非注册企业章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进行保管。
2、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非注册企业章由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进行保管。
第十四条 非注册企业章使用标准
1、非注册企业章是集团总部、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向下级行使管理权时使用,通常情况下,仅用于集团内部管剪发文使用。
2、经同意对外使用,审批步骤适用注册企业章审批权限和步骤。
第十五条 非注册企业章审批权限和步骤:
非注册企业章审批权限和步骤立即间要求以集团下发实施《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中要求审批权限和步骤为准。
第三节 协议专用章保管和使用
第十六条 协议专用章保管
协议专用章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进行保管。
第十七条 协议专用章使用标准
协议专用章是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签署协议时使用,关键用于集团对外业务管理需要。
凡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签署需报集团总部审批工程类、设计类和监理类协议,在完成审批步骤后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加盖协议专用章。
第十八条 协议专用章审批权限和步骤
协议专用章审批权限和步骤立即间要求以集团下发实施《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中要求审批权限和步骤为准。
第四节 部门章保管和使用
第十九条 部门章保管
部门章由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自行委派专员保管。
第二十条 部门章使用标准
部门章是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向下级行使管理权时使用,关键用于集团内部业务管理需要。
第二十一条 部门章审批权限和步骤:
部门章审批权限和步骤立即间要求以集团下发实施《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中要求审批权限和步骤为准。
第五节 业务章、财务专用章、个人印鉴保管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个人印鉴保管
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个人印鉴由申请刻制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自行委派专员保管。
第二十三条 业务专用章使用和审批
1、业务专用章是集团各中心、专业集团、片区(地域)企业处理集团内部专业业务往来文件时使用。
(1)工程图纸专用章代表企业用于:图纸、会审统计、预结算汇报;工程方面对集团内部往来文件;
(2)行政管理用章代表企业用于:图书登记、文件标识(如文件加急、保密)等;
(3)其它业务专用章使用按使用中心业务范围确定;
2、业务专用章由保管各中心总监审批使用。其中销售专用章由地域企业指定专员保管,关键用于认购书及其它销售文件。
第二十四条 财务专用章使用和审批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线指定专员、专柜管理。具体管理及使用要求依据财务管线相关管理制度实施。
第二十五条 个人印鉴使用和审批
1、中国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鉴:按中国注册企业章使用和审批步骤办理,由财务管线指定专员、专柜管理。具体管理及使用要求依据财务管线相关管理制度实施。
2、项目企业授权代表个人签字用章由项目企业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使用时须经项目企业第一责任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因工作原因需将个人签字用章交由企业其它职员代管,需进行书面授权,明确代管期间及授权范围。
第六节 印章外借
第二十六条 印章外借标准
1、通常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使用,如确需携带出办公室使用,借用人应填写《印章外借申请审批表》,并按印章外借审批步骤同意。
2、经同意将印章外借到异地使用时,借用人应负责印章在借用期间保管、使用或监督责任。
3、印章外借使用完成后,应立即办理归还手续。
第二十七条 印章外借审批
印章外借审批权限和步骤以集团下发实施《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中要求审批权限和步骤为准。
第五章 印章管理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企业职员违反本要求,由企业视情节程度按企业规章制度中奖惩要求给行政人事处罚。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企业有权解聘并单方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任何经济赔偿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 除按企业奖惩相关制度处理外,因违反本细则要求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企业追究其经济责任:企业有权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幅度或按情节轻重,扣薪、扣奖金;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负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正式颁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印章刻制和启用工作标准
一、申请中心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提出刻制印章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1、刻制注册企业章:提交成立该企业集团内部审批文件,《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文件;
2、刻制除注册企业章之外印章:提交成立该机构集团内部审批文件;
二、《印章刻制申请表》经申请中心/部门总监——行政管线总监——总裁签字确定后刻制。
三、集团总部、专业集团、片区(地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办理刻制印章事宜。在刻制中国注册企业公章过程中,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至相关政府部门(通常为公安局)办理公章审批手续,经审批后前往正当印章刻制单位办理刻章事宜。
四、印章刻制后按本《印章管理细则》要求保管印章对应印章管理部门移交印章。
五、印章管理部门接收印章后下发《印章启用通知》及印章式样。
六、专业集团、片区(地域)印章管理部门下发《印章启用通知》前应将所启用印章名称、式样向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部门报立案,未经立案不得使用。
七、印章破旧和破损,由印章管理员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印章管理部门责任人同意后,报集团总部、专业集团、片区(地域)行政管线责任人同意。
附件二:
印章管理职员作标准
一、印章登记
1、印章管理员应建立书面和电子两套台帐,确保经办人每次用章时立即录入《印章登记台帐》,并确保各项用章全部有正确统计和署名,方便备查和追溯。
2、用章时由经办人员携带文件、《用章审批表》到印章管理员处盖章,印章管理员要审核各项手续和署名是否齐备,不齐备退回不予盖章,齐备对用章分别在书面台帐和电子台帐进行登记,经办人员署名确定,并立即进行盖章。
3、印章管理员应妥善保管《用章审批表》原件和盖章页复印件;协议或协议盖章,应安排用章人员进行协议编号,并妥善保管《协议会审表》和盖章页复印件(多种报表及图纸类视情况留存复印件)。
4、在所留存复印件上应由经办人签署“和原件一致”字样,以确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致性。
5、印章审批表原件、登记台帐和盖章复印件应妥善保管,各项用章手续能一一对应齐全,确保不缺项、不遗失和资料安全。
6、印章管理员须于天天下班前完成当日台帐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7、印章管理员未能监督经办人录入或经办人延迟录入《印章登记台帐》及办理各项用章统计和署名手续,视为印章管理员渎职行为。
二、印章保管
1、印章管理员有妥善保管印章,避免印章丢失、损毁义务。
2、印章应存放于保险柜中。印章使用后,印章管理员要第一时间进行收存锁好。
3、印章管理员须注意印章保养,预防碰损,并依据印章使用情况每个月或每三个月进行清洗,以保持印迹清楚。
三、印章外借
未经本管理细则第二十四条要求程序同意,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使用。
确需携带出办公室使用,应办理印章外借审批手续,并由印章管理员(或其它指定人员)携带印章到现场盖印或监印。
2、借用人经审批将印章带到异地使用时,由印章管理员将印鉴密封后交予借用人署名确定。
3、印章外借使用完成办理归还时,印章管理员需具体登记印章借出时间、归还时间、盖章文件名及份数,并留存盖章文件复印件。
4、若外借印章后未使用,应由借用人做出书面承诺在此期间没有用章,以清楚地界定各自责任。
5、印章管理员须负督促印章借用人员按时归还外借印章责任,标准上外借印章在使用完成当日返还。
四、印章移交
1、印章管理员离职或调任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2、移交资料包含:印章、纸质《用章审批表》、相关文件档案电子文档、工作台帐明细表等。
3、印章管理员若请假或外出时,须事先取得印章管理部门责任人同意,然后将印章移交给指定人员,并由指定人员办理印章临时代保管手续。
附件三:
声 明
兹发觉有些人私自刻制“ ”印章,冒用本企业名义非法从事经营活动,对此本企业严正申明:对私刻印章造成法律后果,由责任人负担,本企业概不负责。本企业保留向责任人追究由此产生一切法律/经济责任权利。
?
? 年 月 日
附表一:《集团用章申请表》
合生创展集团
集团用章申请审批表
用章单位
用章名称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文 件 内 容
文件份数
申请用章单位
经办人
印章管理单位
经办人
中心/部门总监
责任人
用章
审批
申请用章单位按《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选定审批领导并在括号内打√
管线副总裁( )
常务副总裁( )
总 裁( )
董 事 局( )
备 注
附表二:《专业集团/片区/地域用章审批表》
合生创展集团
专业集团/片区/地域用章申请审批表
用章单位
用章名称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文 件 内 容
文件份数
申请用章单位
经办人
印章管理单位
经办人
项目企业总经理/中心总监
责任人
用章审批
申请用章单位按《集团总部和地域企业权限分工一览表》选定审批领导并在括号内打√
管线副总 ( )
常务副总 ( )
总经理/董事长( )
备 注
附表三:《印章刻制/废止申请表》
合生创展集团
集团印章刻制/废止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印章名称
申请事由
申请单位
经办人
中心/部门总监
刻制/废止
审批
行政管线总监
常务副总裁
总裁
备 注
印章刻制/废止审批文件作为附件
合生创展集团
专业集团/片区/地域印章刻制/废止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印章名称
申请事由
申请单位
经办人
中心/部门总监
刻制/废止
审批
行政管线总监
常务副经理
总经理
备 注
印章刻制/废止审批文件作为附件
附表四:《印章启用通知》
印章启用通知
依据《合生创展集团印章管理细则》要求,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公章,现经审核同意,决定 印章即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附表五:《印章立案表》
合生创展集团
印章立案表
印章类别
印章名称
印 章 印 签
保管所在地
印章管理师(署名)
附表六:《集团/片区/地域已启用印章清单》
合生创展集团
集团/片区/地域已启用印章清单
序号
印章类别
名 称
印章印鉴
印章管理师
署名
备 注
附表七:《印章外借审批表》
合生创展集团
集团印章外借申请审批表
借章单位
印章名称
借章事由
借章时间
借章单位
经办人
印章管理
单位
经办人
中心/部门总监
责任人
借章审批
常务副总裁
总裁
备 注
合生创展集团
专业集团/片区/地域印章外借申请审批表
借章单位
印章名称
借章事由
借章时间
借章单位
经办人
印章管理
单位
经办人
中心/部门总监
责任人
借章审批
常务副总
总经理
备 注
附表八:《印章外借证实函》
印章外借证实函
本人按制度办理印章外借手续后,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从集团总部外借 印章。
在印章外借期间,本人切实推行了对印章保管、用印和监印责任,特作出以下证实:
一、对以下文件盖章:
1、
2、
3、
以上文件盖章复印件经确定后,已按要求进行归档。
二、在此期间,不曾使用印章。
本人确保上述证实属实,并将负担对应责任。
署名:
年 月 日
附表九:《用章登记台帐》
用章登记台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序号
用章时间
文号/协议号
文 件 名
内 容 摘 要
份数
经办
部门
经办人
审批人
复核人
印章管理师
存档原复件
存档签收人:
附表十:《印章管理员责任书》
印章管理员责任书
本人作为 企业 中心印章管理人员,在充足阅读、了解企业及企业所在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印章管理要求、企业其它管理制度中相关用章要求及企业依法要求印章管理人员遵守其它规章制度基础上,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现行印章管理要求(包含职员手册)、企业其它管理制度中相关用章要求及企业依法要求印章管理人员遵守其它规章制度,和企业以后正式修订下发各项管理制度;
二、诚信勤勉地推行职责,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不从事和企业利益有冲突行为;
三、如有违反,本人愿依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负担责任。假如所以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有权要求本人按实际损失赔偿;假如所以组成违法犯罪,企业有权向相关国家机关检举,追究本人法律责任。
四、本责任书是本人和企业签署《劳动协议》补充,和《劳动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如本人岗位调整,在原岗位期间发生责任并不免去。
五、本责任书约定责任和企业规章制度中奖惩要求有冲突,以本责任书为准。
署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