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赠《中国青年报》和中石油、中石化(五古绝)
一篇荒唐文, 两亿人民币。 汶川三千万, 同胞不及敌。 附注:倭国地震,华夏有网民发表“过激”言论,《中国青年报》便撰文指责网民,“如果以‘天谴’来理解地震生命的剥夺、家园的摧毁,那与举起屠刀砍杀无辜者何异?从彼的岸灾难中,获得几许复仇的快感不过是极度的自私与狭隘,跟爱国毫不沾边”。出此言者,难洗汉奸之嫌。中石油、中石化一出手送给倭两个亿的油和款,而汶川大地震,它只象征性地“捐”三千万(王老吉捐一个亿)。敌,倭国。当今中国的“精英”认为,不能与倭为敌,只可做友。我认为,倭在有血性的炎黄子孙眼里,永远只配做寇。 2.庙供县官像(七古绝) 七旬草民真可怜, 庙供县官“文清天”。 本为讨费求公道, 却落“人身侮辱”嫌。 注:光山县老人为讨医药费,在土地庙供奉县长,当地宣传部门回应称此举是对县长的“人身侮辱”,并已经着手调查此事。【责任编辑:若雨】
赞 (散文编辑:江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