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个规定认识

对三个规定的认识

对三个规定的认识 _市_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 三个规定 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 两个维护 四个意识 的重要表现,将 三个规定 《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 四个到位 ,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一、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 三个规定 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 三个规定 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 三个规定 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 三个规定 《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二、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 三个规定 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 三个规定 一个办法 责任书》,将贯彻执行 三个规定 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 三个规定 《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 三个规定 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对三个规定的认识 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

 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 三个规定 相继出台,成为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通报落实三个规定 情况,发布6起检察人员违反 三个规定 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案例;    既有因为违反 三个规定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负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打招呼求办事多来自熟人    2017年1月,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某接受请托,找到该市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某,让其帮忙使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受到较轻追诉,争取缓刑。田某随后找到案件公诉人高某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二人在起诉书中认定张某某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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