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分离【日日长相思:永不分离】

  叔父在省城,离父亲住的城市不太远,虽是亲兄弟,叔父和父亲的年纪却相差两个年代。每年的夏天,祖父母都要去叔父家小住。这年也不例外,天气还不是太热,婶娘早早的把祖父母接了去,专门雇了保姆伺候。

  

  婶娘是省城里生省城里长的女子,印象最深的是十几年前婶娘嫁到我家里的那天,高高挑挑的个子,面若桃花,黑发如瀑,走路时袅袅婷婷的,很美。十几年过去了,婶娘早已不是原先的长发,只那画面似乎定格在我的记忆里,成了永远。

  

  母亲育有的三个孩子,都是祖父母一手带大的,到了上学的年龄,才离开老家到了父母亲身边,尤其是排行老小的我,更是在老家读完小学才依依不舍的告别老家。那时候说起和父母亲的感情,很是陌生,若不是祖父母再三强调那是我们的亲生父母,都要当父母亲是陌生人了。堂妹是婶娘唯一的女儿,是保姆照看大的。堂妹还小的时候,祖父母都已是老人了,没有能力照看堂妹长大,这件事就成了祖父母的心病。母亲常常对人说起婶娘的好,说婶娘是少有的女子,婶娘也常常对人说起母亲的好,但当着面,母亲很少说,婶娘也很少说。母亲有别于一般的家庭主妇,少唠叨,她的面庞总是微笑着的,像盛开的花儿。婶娘也爱笑,尤其是家里聚餐的时候,婶娘和母亲在厨房里合奏的锅碗瓢盆曲,非常和谐。

  

  婶娘和张美美的关系很亲密,归结起来大概有三个主要原因在里面。一是年纪相仿,相差不到两三岁。二是婶娘是张美美念大学时中文系的学姐,算是老相识。三是张美美的名字和婶娘小妹的名字除了姓氏之外一个字都不差,一模一样。婶娘嫁到我家后,辈分就变了,当张美美开口喊婶娘时,婶娘的脸都红了,连连摆手不让喊,说还是跟上学时一样,直接喊名字就好。父母亲是绝然不答应的,我们姊妹三个还故意大声当着很多人的面婶娘婶娘的喊,一声接一声,惹得婶娘更像是羞红的荷。

  

  婶娘嫁到我们家时,老家还有四亩自留田,一年两季收麦收秋。那时候,联合收割机还没有进入到农户,炎热的六月,太阳晒的厉害,能把人烤焦。收麦也就那么几天,都是抢收,婶娘和叔父托人问清我们家哪天收麦,就请了假,从省城里回来。祖母觉得婶娘是大城市的姑娘,没干过这农活,就让婶娘帮着在家里张罗着一家大小的饭菜,婶娘就会让母亲在家里做祖母的帮手,自己拿着镰刀,戴个草帽,穿上祖母找的长衫长裤,去了地里。割麦子对婶娘来说,她还真是新手,第一天下地,别说婶娘娇嫩的皮肤被晒了通红,手掌也磨破了,不小心镰刀挨着手指,也被划了道缝,还冒出血来。脚上的鞋子虽然是换过的平底布鞋,脚面脚腕小腿处,还是有一道道被麦秸秆划过的伤。祖母和母亲很心疼婶娘,婶娘嘴上说没事没事,背转脸朝着叔父呲牙咧嘴的,那伤口还真是火辣辣的生疼。

  

  秋收的季节来了,地里的玉米该收了,乡下管玉米叫做是棒子。掰棒子这农活看似简单,但对很少干农活的婶娘来说,还真是难为了她。从田地里掰来的棒子,一挎搂一挎搂背到拖拉机上,然后再拉回家,放到院子里或是屋顶上,乘着月色,还要剥棒子皮,剥完皮的棒子,还要一个一个的手碾成子儿。乡下蚊子虫子也多,被叮咬是常事。几天下来,婶娘白嫩白嫩的手掌都被磨成了茧。这还不算,手上,胳膊上,凡是裸露着的肌肤,都会留有蚊虫叮咬的痕迹,那痕迹都是一个红点一个红点的,擦上风油精,还会痒,要好几天才消褪。

  

  婶娘给张美美闲聊,说最怕过夏天和秋天,张美美笑问婶娘是不是怕去地里割麦子掰棒子,婶娘不好意思点点头。不过,直到我们家的自留田不再耕种,每年的麦收秋收都少不了婶娘。

  

  祖父母的生日,婶娘比叔父记得还要清楚。父母亲的生日,婶娘比张美美记得清楚。每年的父母亲生日,婶娘都会送上生日礼物。就像是堂妹的生日,父母亲比谁都记得清楚,每年一进十月,父母亲就商量着怎么给堂妹过生日,送什么礼物好。

  

  母亲眼里,婶娘不仅仅是弟媳,更像是女儿。婶娘心里,母亲不仅仅是嫂嫂,更是长辈。

  

  前两天,婶娘打电话来,说祖父母想美美了。就如祖父母和父母亲住在一起时,常常要我打电话给婶娘,说是想堂妹了。堂妹小小年纪就和张美美一样,漂洋过海,不同的是,堂妹是留学,张美美是嫁人。婶娘还说,祖父母最近唠叨的都是我,我知道,婶娘和祖父母一样,愿意我幸福,又怕林梓诚把我从他们身边带走。

  

  祖父母总是希望一家人在一个城市,哪儿也不去,守在一起。其实,不管是祖父母还是婶娘叔父,还是父母亲,还是我,或者张美美,都有一样的期许。林梓诚说的好,天涯海角,我们都是一家人,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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