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意见(合集):三农扶持力度强化工作意见、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意见…等

单位工作意见(10篇)

内容提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排意见3篇

三农扶持力度强化工作意见

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意见

关于学校文化理解与建设意见

农业局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意见3篇

市容局防汛防旱工作意见

粮食局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司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廉政文化重点活动实施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排意见3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排意见3篇

第一篇

202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搞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要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一致。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全系统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六五”普法和法治晋中建设推进情况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进一步深化党性党风教育。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六个一”的要求和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和预约接访、住村包村增收等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薄,贪图享受、精神不振、纪律松弛、效率低下等问题,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吃拿卡要的恶劣风气。

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律师参与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管理,增强律师队伍的社会责任感,完善律师执业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规范和约束律师与司法人员的相互关系。进一步完善公证执业规范,加强执业监督,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深入贯彻《司法鉴定执业道德规范》,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加强鉴定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教育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查处,规范鉴定实施活动。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切实提高援助质量,使广大社会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为他们带来的便利。继续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在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全面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实现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多样化、体系化。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刊物等多种载体,强化反腐倡廉宣传。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努力构建权力监督体系,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办事公开。

深入推进体制改革创新,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司法行政特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形成内容科学、有效管用、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更加注重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和纠错机制,确保既有制度落到实处。

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法律服务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办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积极拓宽案源渠道,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大力推进专项治理

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用车的配备使用,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积极推行“三公”经费公开。

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实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要大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业务不熟不精的问题,全面提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干部交流、实践锻炼等有效途径,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围绕《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举措,按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努力为我市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加强普法工作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增强公务员法律素质,培育法治精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诚信守法信念、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维护职工、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农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

1、主要目标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使领导干部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学习内容

宪法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新颁布法律法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措施和方法

(1)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及自学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及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建立更加系统、科学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

(2)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抓好党委中心组学法。各级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和自学制度。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联系工作实际,确定自学内容,并保证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课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要增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健全完善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实行重大事决策前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学法用法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对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1次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提交论文、撰写心得、完成思考题等形式。各单位要将领导干部考试(考核)情况登记在册,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健全完善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逐步扩大到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在考察任用干部时,应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部门的重点岗位应逐步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

(3)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根据领导干部自身的特点,不同岗位、职位的需求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干部自身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岗位职能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干部能力素质的要求结合起来,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安排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学习、专题研讨、法制讲座、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习效果。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1、主要目标

提高法律素质,培育法治精神,增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进一步树立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公务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立法、执法及司法等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努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公务员队伍,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对象和内容

(1)主要对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组织)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

(2)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宪法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公共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认真学习国家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城市建设的有关的意见、决定等文件;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廉政法律法规;学习与公务员本职岗位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3、措施和方法

(1)完善公务员自学法律制度。结合“机关学习日”,每年确定学法重点,组织开展公务员集中法律学习。同时,要求公务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每人每年自学法律知识不少于40课时。

(2)完善公务员学法培训制度。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脱产培训、专题研讨、法制讲座、菜单式选学、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公务员开展法制培训,提升公务员法律素养。“六五”普法期间,对全市公务员进行一次集中考试。

(3)完善公务员学法年度考试制度。各地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和年度考评,组织对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测试,重点考查公务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及实际学法用法成效,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积极在新录用公务员中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4)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

(5)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法律竞赛、学法用法征文、演讲、法治论坛、辩论、法制书画展、图片展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级网站资源,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完善机关学法资料信息平台,不断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供广阔平台。

(6)建立公务员学法登记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将公务员每年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登记归档,统一管理。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1、主要目标

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培育公民意识、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是非分辨能力,掌握应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形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2、对象和内容

(1)主要对象:我市各类青少年学生、社会青少年,重点是在校青少年学生。

(2)主要内容:根据不同年龄层次青少年的特点与接受能力,对小学生要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培养他们的爱国爱家、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生要进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增强宪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职高、技校生要在做好预防违法犯罪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与所学专业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社会青少年要着重进行民事、治安、刑事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预防违法犯罪,做社会有用之人。

3、措施和方法

(1)发挥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关于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法制教育的内容有机统一于教学课程设计,每学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设计中不少于10%。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途径,通过播放录像、举办法律竞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以及组织旁听审判、巡回宣讲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2)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建设。加强综治、教育、公安、司法、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机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相互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发挥各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中小学要100%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学年开展集中法制教育2次以上。

(3)积极发挥家庭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次启蒙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各级学校要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小手牵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形式,定期举办家长法制讲座、座谈会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使家长与子女建立一种内在的法律信念,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氛围。

(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各类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及街镇社区的法制学校、法制文化广场等阵地建设,并借助文化馆、图书馆、农村青少年宫等场所积极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务工青年集聚行业(企业),要通过开办“职工法制学校”等形式,引导青年职工遵纪守法、文明务工。同时,要通过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人身伤害、工资拖欠、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问题,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各地要重视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镇、街道、村、社区要把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服务同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结合起来,预防和减少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1、主要目标

树立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劳动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水平,培育企业法治文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2、对象和内容

(1)主要对象:我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和私营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

(2)主要内容:学习宣传与建立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企事业生产运行相关的合同、招投标、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相关的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养老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企事业单位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保险、环保、资源和物权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企事业单位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诉讼等法律法规。

3、措施和方法

(1)加强领导,完善和落实企事业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目标,列入检查考核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积极履行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2)多措并举,落实法制宣教育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以及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条件,通过案例研讨、专题辅导、讲座、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要利用企业事单位理事、股东、董事等经营管理者工作会,在会议前(后)学习与工作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达到学以致用,提高效果。利用车间班组、班前(后)会,在单位职工集聚场所,开展每周法律一题,讲你身边的法律故事等多种职工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3)广泛动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进企业”为载体,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优势,动员组织法官、检察官、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律师、法律工作者、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助推企业发展,满足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需求。

(4)普治结合,建立完善依法治企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围绕深化企业改革结构调整,开展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厂务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论证制度,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管理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五)加强农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

1、主要目标

进一步增强农(居)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强化村(居)民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村(居)民参与村(居)组织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村(居)“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村(居)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2、对象和内容

(1)主要对象:村“两委”干部及群众

(2)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积极开展村(居)基层组织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市场经济和农业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大基层民主。

3、措施和方法

(1)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结合“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深入实施“法律条文讲到家、法律服务做到家、法制节目演到家、法律读本送到家”工程,利用各种集会、节假日等基层群众集中的场所和时间,组织法制宣传员、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深入实地,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与基层群众进行面对面的进行宣传、咨询、交流;充分发挥法制学校、法制中心户、法务网格员的作用,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普法效果。

(2)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结合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提高村(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努力提高村(居)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3)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组织“两委”干部集中培训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3天;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社、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两委”干部和党员法律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4)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广播电视、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移动通信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学法专栏,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服务提供稳定便利的场所,推进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四个一”(每个镇街办建立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员队伍、每个镇街办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设和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六个一”(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或角、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普法长廊)建设。

(六)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1、主要目标

通过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能力;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减少或避免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实现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对象和内容

(1)主要对象:在我市居住、生活、工作的非城市常住人口。

(2)主要内容:学习宪法知识,开展公民权利义务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学习有关劳动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劳动合同、生产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有关城市生活的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和救助、计划生育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措施和方法

(1)完善机制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政府流动人口主管部门、企事业用工单位要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对流动人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普法效果。

(2)按需普法,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关注流动人口尤其农民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用工单位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等新闻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报道流动人口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及违法犯罪等正、反面案例,起到以案说法的作用以及采取其它通俗易通、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周”、“送法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让外来务工人员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3)学用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流动人口生活和工作较集中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站(点),法律服务咨询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点和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各项服务活动中去,切实提高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及时主动地为流动人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依法解决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实际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的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我市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措施得以落实。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保证我市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2、精心谋划,加强协调。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核心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市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工作稳步推进。

3、树造典型,培育品牌。要深入普法工作第一线,注意发现、培育和树立各类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4、强化检查,务求实效。要把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扬民主,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更加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开展司法行政及各项党务、政务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遵循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分级公开、集中公开、依循公开的原则,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要随时公开。对社会组织和群众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及时协调主管部门和单位给予答复,并将答复及办理情况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充分尊重群众的合理要求,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形式丰富、便捷、实用,力戒形式主义。

二、公开内容

凡是我局负责办理的与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以外,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全局范围内予以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局党支部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局党总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局党总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党员发展和管理、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等情况。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5、群众工作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包村、包企业的情况和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维护切身利益等情况。6、党的作风建设情况。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等情况。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局党总支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等情况。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1、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等情况。2、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思路及主要工作实施情况。3、上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单位制定的重要制度和文件。4、在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为民服务实事情况以及捐赠款物和扶贫情况。5.局内经费预、决算及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情况。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栏、刊板、简报以及各项会议等方式适时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总支部研究确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四、公开程序

按照要求,市司法局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分为五个步骤: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及党务、政务公开目录。在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成立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职能,分别制定局党务、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并细化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二是审核备案。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公开目录,经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三是实施公开。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审核后的《实施方案》和党务、政务公开目录,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保障各项工作规范运作。四是促进工作。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公开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五是完善提高。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党务、政务公开运行长效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调整次年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我局公开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公开时限

(一)党务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重大决策、工作目标任务等,以及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管理措施、文件规章制度等。

3、逐段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

4、临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

(二)政务公开时限

1、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事前事后即时公开;

3、按月、按季、按年度定期公开。

根据所公开项目的不同特点决定公开时间,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六、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务、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具体负责全局党务、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和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努力营造我局党务、政务公开、透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我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公开活动中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或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完成好党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农扶持力度强化工作意见

三农扶持力度强化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快速增收致富,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扶持力度,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

未来一段时期,我县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紧紧围绕“改革创新、转型发展”这一主题,按照“兴业强基、打造百亿、城乡一体、富裕美丽”的总体思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建设山清水秀、花果飘香、县强民富、和谐幸福的美丽农村。

奋斗目标是:通过3年努力,到202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农业加工产值达到50亿元。建成年出栏50万头生猪、30万只山羊的优质畜产品基地、30万亩优质薄壳核桃基地、10万亩优质柑桔基地、5万亩优质茶叶基地、10万亩安全蔬菜基地、3万亩现代烟叶基地、5万亩药材示范基地,消除产业空白村、空白组、空白户,基本实现专业村、专业组、专业户“三专”全覆盖。

2021年,重点围绕“五消工程”,力争农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农特产品加工产值增长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以上。

1、围绕“三年消除产业空白村组户”目标,大力实施“百村千组万户产业培植”工程。全县出栏生猪41万头,山羊25万只,能繁母猪净增4000头,达到16000头;发展烟叶2.6万亩,实现产量6.83万担;新定植核桃2万亩;新发展食用菌100万袋;新发展茶叶5000亩;改造柑桔5000亩、新建1000亩,其中库区内改造3000亩;稳定发展蔬菜10万亩,新发展城郊大棚蔬菜50亩,新建药材示范基地4000亩。全年消除产业空白组40个,空白户3500户。

2、围绕“两年消灭不通硬化路自然村”目标,大力实施“硬化公路村村通”工程,全年硬化不通路自然村农村公路154公里。

3、围绕“两年解决农村安全饮水”目标,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户户通”工程,全年解决14000人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4、围绕“一年消灭农村D级危房”目标,大力开展农村旧危房改造工程,2021年全面消灭农村D级危房。

5、围绕“两年消灭特贫村”目标,大力开展“4+8脱贫攻坚行动”,确保4个特贫村、8个整村推进的贫困村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

二、加大政策扶持

县委、县政府决定,2021年至2021年,每年县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三年确保1.5亿元以上,每年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4个亿以上,重点用于支持以“兴业强基、惠民富民”五大工程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六大产业发展。

(一)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县财政安排6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420万元,用于扶持畜牧产业发展。(1)县财政安排200万元在银行建立政府性畜牧业发展小额信贷担保平台。对“1112”、“1124”、“1151”“1235”模式养殖户和规模养殖户予以贷款担保贴息,贴息贷款额度根据养殖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最高限额5万元。(2)从畜牧局认购种母猪、种公羊的,每头分别补助400元、2000元。(3)对改造或新建羊栏达到50㎡以上、存栏超过30只的,经县畜牧局验收合格每栋补助2000元。(4)对于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根据养殖户自愿原则,鼓励购买育肥猪死亡保险,农户按20元/头标准投保的,县财政补贴10元;农户按10元/头标准投保的,县财政补贴5元。(5)继续执行能繁母猪保险,每头保险费60元,财政补贴48元。(6)安排80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20万元用于镇村兽医培训。

2、县财政安排1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核桃产业发展。(1)对按规划发展的核桃基地,亩成活率达到90%的按成活株数,每株补助10元种苗费,每亩补助150元整地费。(2)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农户承包耕地分批纳入退耕还林计划,按新的退耕还林政策执行。(3)一期退耕还林纯生态林林份质量差、经济效益低的,允许按程序以村为单位逐级报批后更换核桃树种,验收合格后每株补助10元种苗费,每亩补助150元整地费。

3、县财政安排300万元以上,整合项目资金800万元,用于扶持烟叶产业发展。(1)继续从上年实现的烟叶税收中提取15%,建立烟叶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购置炮弹、烟叶基础设施管护、烟叶统保等费用,由县烟办统筹掌握使用。整合项目用于烟叶基础设施建设。(2)烟叶种植保险每亩保险费30元,县财政补贴25元。(3)继续从上年实现的烟叶税收中提取5%,建立烟叶生产风险防范基金,主要用于烟叶保险理赔范围以外的重大自然灾害救助,由乡镇、县烟办按程序报县财政审批使用;(4)继续对烟农烤烟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烟叶烤房群电力增容免收增容费。(5)继续实行大灾救助,对因灾绝收的烟农户,向省市申请每亩大灾救助1000元,商业保险每亩补偿300元,县民政局每亩救助100元,保证烟农基本生活。

3、县财政安排16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950万元,用于扶持柑桔产业发展。(1)按规划标准新建和改造的柑桔基地,经县特产局验收合格后,每亩扶持容器苗木50株(每株12元),专用肥2包(每包100元);(2)采取普遍连防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防控柑桔大实蝇,县财政预算防治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6000亩零星分散、边远死角、弃荒果园的联防联治,每亩农药补助80元,无害化处理补助20元。

4、县财政安排25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250万元,用于扶持茶叶产业发展。按规划标准新发展的茶叶基地,经特产局验收合格后,每亩扶持无性系茶苗4000株(每株0.2元),专用肥2包(每包100元)。

5、县财政安排100万元,重点用于食用菌产业试点建设。推行“两统一分”(统一制袋、统一销售,分散养菌)食用菌发展模式,以农户购买袋数按1元/袋奖补,其中0.6元补贴专业合作社,0.4元补贴农户。

6、县财政安排120万元,用于扶持药材产业发展。围绕县引进的药材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建药材生产基地的农户,按实地验收的种植面积为准,经县农业局、县林业局验收合格的,每亩扶持种苗费300元。

7、县财政安排5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城郊蔬菜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城郊蔬菜,对城郊蔬菜种植户新建永久性钢架蔬菜大棚的,经县农业局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8000元。

8、县财政安排30万元,重点用于全县农产品“三品一标”奖励。鼓励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农产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对新认证的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注册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争取到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注册企业或组织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获奖企业所申报的农产品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在同行业中处主导地位。对2021年度,新评定进入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

9、其它涉农保险政策。(1)水稻种植保险需交保险费14元/亩,财政补贴10.5元,保险理赔金额为200元/亩。(2)“两属两户”农房保险由县财政按9元/户/年的标准统一购买,保险理赔金额为3000元/户。(3)泥石流地质灾害综合保险由县财政统一出资购买,房屋损失最高保险理赔金额为每户10000元;室内财产最高保险理赔金额为每户1000元;人身意外伤害最高保险理赔金额为每人30000元。(4)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由县财政按1.00元/人/年的标准统一购买,见义勇为行为人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

以上政策,核桃产业低效林改造政策、食用菌发展政策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止,其它政策均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止,一定三年不变。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策。

1、县财政安排1495万元,整合项目资金650万元用于未通水泥路自然村的道路硬化。经县交通运输局验收达标的,每公里补助13万元。

2、县财政安排7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700万元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1)对经县房管局认鉴定的D级危房,必须整体拆除,验收合格后每户补助15000元。其中项目整合、县级补助每户14000元,乡镇政府配套每户1000元。(2)土坯房改造以换瓦或土瓦调檐座脊、刷白、墙裙为基本建设内容,必须确保改造后的土坯房居住安全,提倡有条件的农户可适当提高改造标准。实行分项奖补政策:墙体刷白奖补1000元/户;换瓦奖补3000元/户;墙裙奖补200元/户;门窗油漆奖补200元/户;调檐座脊奖补500元/户;室内地面硬化奖补600元/户;附属房刷白奖补500元/户。(3)主要交通沿线、幸福院落、镇村中心集居区可视范围内的土坯房要严格执行城乡建设规划,统一风格,严格按照标准改造,经县房管局验收合格的,按分项奖补政策进行兑付。(4)农户拆除土坯房在原址新建砖混房奖补7000元/户,鼓励农户搬迁到公路沿线、中心村、集镇新建且符合规划要求奖补9000元/户。

3、县财政安排176万元,整合项目资金450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及水利设施管护。县级财政安排4000人农村人口安全饮水资金,每人按400元标准补助。鼓励村成立用水者协会,2021年新成立的用水者协会,经县水利局验收达标、运行规范、发挥作用的,当年补助2000元;为更好地发挥水利设施的作用,自2021年起,经县水利局年度考核合格的用水者协会,每个补助1000元。

(三)重点贫困村帮扶政策。

县财政安排3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2000万元以上,用于重点贫困村帮扶工程。对4个市级特贫村,在市级每村安排50万元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每村配套50万元;对省定7个整村推进村,在上级每村安排20万元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每村配套10万元;对县级确定的1个整村推进村,县财政安排扶持资金30万元。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加大了扶持“三农”的力度,各级各部门也要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到加强“三农”的决心不动摇,强化“三农”的工作不松懈,在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体现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兴业强基、富民惠民”五大工程是今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农”工作重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每项工程要确定一名领导牵头,一个专班负责。

(二)切实明确责任。要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镇村主责、部门主推”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乡镇、村作为五大工程的责任主体,要逐村逐组研究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协调项目,确保实现农村“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目标。各主管部门对上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下要加强项目监管和技术指导,组建得力专班推进镇村项目实施。县直帮扶单位要围绕五大工程找项目、筹资金、办实事,积极主动投身帮扶村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要认真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宣传部门、广电部门、网络中心要开辟专栏,宣传典型,推进工作。

(三)强化考核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五大工程实施方案,强化试点示范,确保每个产业、每项工程建设1-2个示范点。县委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每个月召开2个以上现场推进督办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督办,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乡镇每个月要给“两办”及主管部门上报工作进度。把“三农”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乡镇和部门,年底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意见

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全县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现就2021年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纪检监察系统推动“跨越赶超”的新思路、新措施、新经验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效、执行力提升的新面貌为重点,坚持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方向,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队伍。构建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信息宣传专班重点研发,各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垂管部门纪检组全员开展信息宣传的工作格局;各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垂管单位纪检组都要确定1名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员,并上报到县纪委办公室、宣教室;《三峡在线》、《县政府门户网》、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至少要明确1名记者专职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

打造精品。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和新闻发稿的数量和质量,全年在中央级媒体发稿件不少于5篇,在省级媒体发稿件不少于20篇,在市级媒体发稿件不少于80篇,信息工作全市排名确保第5名,力争进入前3名。宣传工作确保第2名,力争第1名。

奖惩激励。要形成县纪委办公室、宣教室组织协调,其他业务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纪委、县直垂管单位纪检组和各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任务具体、目标明确、奖惩兑现、运行规范的信息宣传工作新机制。县纪委办公室、宣教室因属信息、宣传工作职能室,故须在完成信息、宣传工作总体目标的前提下按实际采用篇数予以兑奖。

三、信息宣传工作重点

1、客观真实反映围绕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各单位所采取的贯彻措施。

2、反映全县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尤其是治庸问责情况;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成果、经验。

3、反映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亮点、新经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政策落实,集中精力狠抓执行力提升,着力改善民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情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实现新赶超”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全县纪检监察战线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

4、反映县纪委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专项治理和阶段性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乡镇纪委书记是各地反腐倡廉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是监督联系单位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新闻媒体要不断加强阵地建设,保质增量,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

2、兑现奖惩。县纪委年终将通报各地、各单位信息宣传任务的排名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先进单位给予加分奖励,并通报表彰,对后进单位给予扣分惩诫。县、乡两级纪委都要拿出专款,对在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刊物、两办信息、各级媒体上发表作品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附后)。

3、培训提高。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反腐倡廉信息宣传队伍的教育培训,采取办班培训、召开座谈会、组织研讨、采访活动等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并结合实际,开展信息研讨会、新闻组稿会、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信息宣传人员多写稿、写好稿的能力。

关于学校文化理解与建设意见

关于学校文化理解与建设意见

我区“学校文化的理解与建设”已成为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我国义务教育区域推进均衡发展的多路径研究》子课题。省教育厅拟于2021年在我区召开学校文化理解与建设研讨会。为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充分彰显我区教育发展个性,提升我区学校办学品质,现就深化学习文化理解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做实学校文化理解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学校文化理解与建设”的前提性工作是对学校文化的理解。理解学校文化,首先要确定文化主题,即是什么文化。经过这些年的艰苦努力,我区大部分学校文化主题已经比较明确,只有个别学校尚在论证之中。其次要深挖文化主题内涵。此堡垒不破,后续工作无法进行。各校要迅速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既要发动学校每位教职工深入思考、讨论、又要借智借脑,利用专家的力量,指导抽象与概括。各校对学校文化主题内涵的提炼须在2021年7月以前完成。

“学校文化理解与建设”的关键性工作是学校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学校文化主题内涵,从“环境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活动文化”、“主体文化”五个维度展开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切忌“内涵”与“建设”脱离。如学校环境文化,反映出的理念(校训、学风、教风等)要与抽象出的主题文化内涵息息相关,绝对不能毫无关联,各是各的一套。“内涵”与“建设”脱离是我区当前学校文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各校必须予以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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