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教师公寓公租房建设方案

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教师公寓(公租房)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学校教职工住宅问题, 学校拟在西校区校内建设一批公租房 , 现就西校区教师公寓(公租房)建设的有关事项,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西南部, 即南宁市大学西路与树人路交汇处,大学西路以北,树人路以东。

二、建筑方案

本项目拟建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为 3396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0000 ㎡,地下建筑面积 3960 ㎡。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

考虑到学校教职工的组成结构和使用需求的不同, 学校请设计单位设计两种户型: 一室、两室,其中:一室建筑面积为 47 ㎡,共 340 套;两室建筑面积为 60 ㎡,共 200 套。住宅建筑面积共为 27980 ㎡。另外,在公共租赁住房单体中设计架空停车,加上屋面电梯机房、楼

梯间等。因此,公共租赁住房地上建筑面积为 30000 ㎡。按要求,拟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拟建地下室面积合计为 3960 ㎡。

三、室内装修标准:

内墙:混合砂浆抹平。

天面:混合砂浆抹平。

地面:原浆找平。

四、资金筹措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为 9800 万元,拟通过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资金筹措方式估算为:

( 1)申请财政资金 1987.2 万元;(根据财综 [2010]50 号文精神, 540 套×每套补贴 3.68 万元 =1987.2 万元,)

2)业主自筹 7812.8 万元。

建议通过由租房者预付租金的形式筹集自筹部分的建房款。

  按业

主自筹 7812.8 万元估算,建筑单方造价为 2301 元/ ㎡, 一室建筑面积为 47 ㎡,按 108147 元预收租金;两室建筑面积为 60 ㎡,按 1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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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预收租金。在确定租房对象后,学校张榜公布租房对象名单,由租

房对象凭银行的交款凭证与学校签订租房协议书,并在 10 天内按学校确定的业主自筹金额一次交清租金。

住宅交付后三个月内进行工程结算, 预收租金按实际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五、租房原则

(一)本次公租房分配及租房工作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首先满足无房户 (在职在编) 优先租房。剩下的房源按 5:

比例,考虑学校聘用人员(含相思湖学院聘用人员,要求已在学校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无自建房、商品房) 、居住在校外且在西校区工作教职工(需午休房)。

(三)本次新建公租房无产权, 只租不售。禁止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本次所租住房。发现出售、转让本次所租住房的,学校将收回租房权。调离的教职工,须将本次所租住房交回学校,学校按公租房租金标准收回应交房租后退还余下的租金(不含利息) 。

六、租房人员范围

我校在岗教职工、相思湖学院聘用人员。七、工作分工

公租房情况调查及公租房报名、 分配等工作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由西校区规划建设指挥部负责。

八、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至 2014 年 6 月),完成教职工租房情况调查、项目建设立项批复、设计、招投标、施工报建等前期工作。

2、项目开工建设(至 2017 年 7 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至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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