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方案】玉州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方案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扎实推进玉州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相互沟通,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玉州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玉州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玉州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方案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玉州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相互沟通,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玉州地方经济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建立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全面、扎实、有效地做好地方税源监控工作,确保各项应纳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为玉州区经济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二、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玉州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燕梅  区长

副组长:徐建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永耀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陈立安  市公安局副局长、玉州分局局长,副区长

何海高  副区长

黄一波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庞昌贵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管小伟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伍贤初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祖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朝阳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楚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梁德春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黄 海 区法院副院长

吴兴龙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庞 澎 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

梁其斌  区财政局局长

李春初  区发改局局长

梁志文  区住建局局长

梁文斌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寿宁 区审计局局长

黄宇健 区经贸局局长

黄旭雄 区招商局局长

唐桂琪 区统计局局长

 华 区环保局局长

苏异勇 区司法局局长

 兵 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主任

卢宗鹏  市国土资源局玉州分局局长

   区国税局局长

陈雄林  区地税局局长

陈 超 区工商局局长

陈 颖 玉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海帆  南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文小剑 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国锦 名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亮 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湛华 仁东镇镇长

 毅 仁厚镇镇长

肖德嵩 大塘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     梁其斌兼任,副主任由梁明、陈雄林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研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举措和办法;对综合治税进行不定期通报,以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没按规定时间及时结转销售成本,人为隐匿当期计税利润。

(二)是否存在不报或少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或其他不需办证的销售收入。

(三)是否存在建安成本重复入账,虚高建筑成本,人为减少会计利润,使得当期计税利润率低于15%。

(四)是否存在享有减免的企业把在非免税期内销售前移到免税期。

(五)是否存在账簿凭证不健全,成本核算混乱,成本不真实,出现税收征管空白。

(六)是否存在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七)是否存在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收。

(八)是否存在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收。

(九)是否存在销售不入账和取得虚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十)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使用收购发票。

(十一)其他违反税收相关规定的相关问题。

四、工作分组

(一)清理组

 长:徐建军(兼)

副组长:叶  辉(兼)

黄朝阳(兼)

梁其斌(兼)

宋寿宁(兼)

 明(兼)

陈雄林(兼)

 员:从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抽调。

 责:一是负责对辖区漏征漏管户、税负偏低业户、房地产业户、建安业户等进行清理;二是与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推进社会综合治税进程,强化税收征管,努力营造协税护税的良好治税环境。

清理组下设四个小组:

第一小组:

 长:邓礼贤  区地税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局长

陈国瑾  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一股股长

 员:黄晓芸  区地税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副局长

陈庄武  区地税局名山分局副局长

欧诗聪  区国税局税源一股主任科员

刘仲煜  区发改局项目投资股负责人

陈彩坤  区财政局企业股股长

谭希中  区住建局干部

吴东云  区国税局干部

陆耀清  区国税局干部

杨春常  区地税局干部

何建伟  区地税局干部

负责:对房地产业、重大建设项目、耕地占用税进行清理。

第二小组:

 长:梁德声  区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

黄雨芹  区地税局玉城南区分局局长

 员:陈    区地税局仁东分局副局长

黄永林  区地税局玉城南区分局副局长

欧诗聪  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一股主任科员

陈小明 区地税局干部

   区地税局干部

负责对区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辖区以及区地税局玉城南、北区分局辖区的漏征漏管户、税负偏低业户、房地产业户、建安业户等进行清理。

第三小组:

 长:吴继军  区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

黎二明  区地税局南江分局局长

 员:杨晓东  区地税局城西分局副局长

陈贵东  区地税局南江分局副局长

凌权荣  区经贸局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

黄静安  区地税局干部

   区地税局干部

吴东云  区国税局干部

负责对区国税分局第二税务分局辖区以及区地税局南江分局、城西分局、仁东分局辖区的漏征漏管户、税负偏低业户、房地产业户、建安业户、电动车行业等进行清理。

第四小组:

 长:玉    区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局长

   区地税局名山分局局长

 员:杨    区地税局名山分局副局长

凌学文  区地税局城北分局副局长

卢德飘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股负责人

陆耀清  区国税局干部

吴洪江  区地税局干部

刘增贵  区地税局干部

负责对区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辖区以及区地税局名山分局、城北分局辖区的漏征漏管户、税负偏低业户、房地产业户、建安业户以及中药港市场进行清理。

(二)涉税信息组

 长:叶  辉(兼)

副组长:覃伟仲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国税局副局长

   区地税局副局长

 员:从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抽调。

 责:负责汇总、整理各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科学合理利用采集到的涉税信息,使信息变成税源,税源变成税收。

(三)检查组

分设国税、地税两个小组:

国税组长:黄一波(兼)

长:梁  明(兼)

梁其斌(兼)

吴海川  区国税局副局长

陈国瑾  区国税局税源一股股长

 员:区财政局:苏采澜  鹏;从区国税局抽调;

地税组长:庞昌贵(兼)

长:陈雄林(兼)

宋寿宁(兼)

   区地税局副局长

 员:区财政局:黄 玲  赖文华;区地税局:罗继全 覃勇。

 责:一是督查对社会综合治税组织或其他单位提供的涉税意见或建议的落实情况;二是配合税务部门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研究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纪律监督组

 长:黄朝阳(兼)

副组长:梁海清  区财政局纪检组长

吴庆珑  区国税局监察室主任

   区地税局纪检组长

 员:从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抽调。

 责:一是对相关单位协护税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并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社会综合治税目标考核;二是对因不履行协护税义务,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三是对各纪律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对存在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四是落实并反馈社会综合治税组织或其他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意见或建议。

(五)安全保障组

 长:陈立安(兼)

副组长:梁德春(兼)

 澎(兼)

 员:从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抽调。

 责:配合税务部门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协助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工作,及时制止暴力抗税行为。

(六)宣传组

 长:李永耀(兼)

副组长:伍贤初(兼)

 楚(兼)

苏异勇(兼)

陈永红  区国税局副局长

李元勋  区地税局副局长

徐超敏  区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

谭方芳  区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

 员:从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抽调。

 责:一是负责综合治税中调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认真开展该项工作的税收宣传、税务信息、税收调研工作;二是加强对全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及时报道各部门各单位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介绍先进经验,促进工作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服从领导,统一指挥。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专职专人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领导小组每天召开协调会,听取汇报,协调工作。

(二)把握政策,依法办事。在做业主思想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注意方法,灵活运用政策,依法依规办事,既要有序、规范、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也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力宣传,加强引导。要切实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媒体、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宣传工具,以及通过召开业主座谈会、上门动员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争取业主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落实责任,严明纪律。要把时间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业户,按任务要求进行完成。要严明工作纪律,税务人员按“五要十不准”严格要求自己,杜绝徇私舞弊、通风报信的行为;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诿拖延,消极对待,或工作中故意刁难业主,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进行问责。

(五)及时总结,科学管理。做好房地产行业及低于全区、全市平均税负50%的企业清理检查相关资料的收集、保管,确保各种资料档案真实、准确和有效、齐全,并及时整理移交归档管理。同时,及时总结、反馈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确保顺利完成财税征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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