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案件管理工作指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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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工作指引

目的

为加强集团法务工作管理,完善法务案件管理流程,有效监督案件办理质量,积累公司法律资源,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流程。

管理范围

法务案件包括争议解决与非诉事项。争议解决案件包括诉讼案件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处理的案件,非诉事项包括法律咨询与分析、尽职调查项目等。替代性纠纷解决的案件包括通过协商、谈判、斡旋、调解等方式处理的案件。

职能部门

业务部门、集团法务中心与地区公司法务负责人。

案件登记制度

各地区指定专人负责法务案件的登记,每月月底将已收案件发送至集团法务中心,集团法务中心指定负责人统一登记,定期统计与分析,制作《案件统计表》,每月月初发布上个月案件统计情况。

案件反馈机制(该部分内容请大家仔细斟酌、建言)

(一)根据案件的产生、性质等需要,由外聘律师承办的,负责部门确立对接人。对接人跟进案件承办进度,对案件承办质量进行监督。对接人应对明确告知外聘律师需要作出书面法律分析或确立法律方案的时间,以及提交方式。

(二)对接人是外聘律师承办案件的直接监督者,一般案件应要求外聘律师每两周反馈案件进度。在案件进展中,对于案件向不利于我方发展的,应及时提交部门讨论或改进方案。

(三)对接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与外聘律师进度反馈相对应。一般情况下,外聘律师在接受委托之日起,应于五日内向对接人提供案件分析与初步方案,于开庭前三日向对接人发送庭前准备得法律文书。

对于处理时限较短的紧急案件,对接人应与外聘律师协调,尽最大可能缩短反馈时限,确立初步方案。

对于特别疑难的重大案件,外聘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五日内提供初步方案的,需在反馈表中标明合理的理由。对接人请示法务中心负责人,并在案件材料中作相应备注。

(四)对接人对于诉讼案件的立案、开庭、提交代理词、申请强制执行等特殊节点应当及时跟进。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对接人可直接参与外聘律师的案件办理,如共同参与法律分析,共同出庭等。

(五)重大案件包括:(1)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2)原告3人或3人以上起诉公司的群体性案件;(3)集团法务中心认定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纠纷案件。

典型案件管理制度

集团法务中心对各地区典型案件归类并建立数据库,积累法律资源。案件对接人每月月底将结案的对接案件进行整理,报备集团法务中心。

对于疑难案件的结案,集团法务中心形成临时评议机制,反应集团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与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馈。

七、案件管理流程

案件管理流程图

工作程序

相关部门/公司

集团法务中心

法务总经理

总裁/董事会

案件提报

案件提报

填写报送单送单

填写报送单送单

提报基本材料送单

提报基本材料送单

内部处理方案

内部处理方案

法律评估

法律评估

不批准批准

不批准

批准

重大案件的批准

重大案件的批准

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

外聘律师跟踪案件并汇报

外聘律师

跟踪案件并汇报

监督推进收集反馈表

监督推进

收集反馈表

监督

监督

监督

监督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处理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处理

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达成和解的,其和解方案或可接受的和解底线,应由案件处理责任人事先以书面形式汇报

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达成和解的,其和解方案或可接受的和解底线,应由案件处理责任人事先以书面形式汇报

分析与评估

分析与评估

监督审核

监督

审核

监督

监督

结案管理

结案管理

将结案材料电子化并保管

将结案材料电子化并保管

将典型案件类型化,总结评估案件承办过程。

将典型案件类型化,总结评估案件承办过程。

定期组织典型案件的评议,对于案件反应出的业务问题向上级汇报

定期组织典型案件的评议,对于案件反应出的业务问题向上级汇报

馈。

监督

监督

八、本流程解释权归集团法务中心,自 年 月 日开始试行。试行三个月后,若相关制度与机制实施未能达到指定本指引目的与效果的,集团法务中心根据实施效果对本流程进行修订或增补。

附件一:案件登记表

附件二:承办律师反馈表

附件三:提报诉讼清单

附件四:证据材料清单

附件五:案件报送单

附件六:主要诉讼案件类型表

附件一:案件登记表

诉讼案件登记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

诉讼地位

案由

受理法院

对方当事人

代理人

标的额

开庭时间

案件进展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非诉案件登记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

承办律师

对接人

工作安排(可附件)

需公司配合的事项

备注

1

2

3

4

5

附件二:外聘律师反馈表

诉讼案件进展反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

诉讼地位

案由

受理法院

案件阶段

工作进展

案件开庭时间

需公司配合的事项

备注

1

2

3

4

5

附件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提报诉讼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公司

房号

客户姓名

签约情况

交款情况

发函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客户违约情况)

1

2

3

其它类型案件提报诉讼清单(视案件需要可增加行列)

序号

涉诉文件资料

争议原因

资金往来

发函情况

其它凭证

1

2

3

附件四:证据材料清单

业务部门提交报送新型案件过程中,不适用以下证据清单内容的,由法务出具材料清单。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证据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复印件)

份数

1

当事人身份证

一式两份

2

商品房买卖合同

3

房屋预告登记证

4

购房发票

5

发函及邮寄面单、回执

(若为案场发函的情形)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断供)证据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复印件)

份数

1

当事人身份证

一式两份

2

商品房买卖合同

3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4

银行扣款通知、代垫凭证

5

发函及邮寄面单、回执

(若为案场发函的情形)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证据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复印件)

份数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式两份

2

银行扣款通知、代垫凭证(若有)

3

发函及邮寄面单、回执(若有)

土地类纠纷证据材料清单(示例,具体以实际案例为准)

序号

材料(复印件)

份数

1

土地出让合同

一式两份

2

土地使用权证

3

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工程规划许可证

5

施工许可证

附件五:案件报送单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提报公司/部门:

所属项目:

我方当事人主体名称及诉讼地位:

对方当事人及诉讼地位:

案件起因说明

纠纷是否经过调解/调解情况

提报部门/公司意见

案件资料清单

(具体资料附后)

附件六:主要诉讼案件类型

序号

案件类型

相关业务部门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营销

2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断供)

财务

3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财务

4

拆迁、土地类纠纷

项目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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