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查典型违章问题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排查典型违章问题1,供大家参考。

重点排查典型违章问题1

 

  重点排查的典型违章问题 (包含但不限于此)

 一、管理典型违章(38条)

 (一)基建现场

 1. 未完善经营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作业队或作业工区、施工作业班组四级组织管理机构。

 2. 现场监理人员资格和数量不满足现场风险管控和质量管控的监理工作要求,监理项目部旁站、检查、签证执行不到位。

 3. 施工承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或安全协议责任界定不明确、不全面,安全责任未落实。

 4. 分包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劳务分包合同存在专业分包内容,主体工程存在专业分包项目,专业分包存在二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存在二次劳务分包。

 5. 未建立分包队伍和分包项目的信息台账或台账不全面、不准确。

 6. 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未按“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的要求,纳入施工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未纳入施工承包单位一体化管理。施工承包单位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落实“同进同出”的施工作业现场管理。

 7. 现场风险作业未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工作,未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动态评估,未办理风险施工作业票,未设置现场风险作业告知牌,三级及以上风险无复测单,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到位。

 8. 临建设施无设计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批即开始施工,临时施工道路的坡度、转弯设计半径不满足规范要求。

 9. 用于人员上下的斜井、竖井提升设备未制定专项设计方案,未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10. 脚手架没有搭设、拆除专项设计方案,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未按审批后的方案组织施工。

 ( 二 )现场作业方面

 11. 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12. 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3.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14. 未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技术管理组织体系,配置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不满足现场管理需求。

 15.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16. 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17. 外包和分包单位进场前未审查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工程开工前未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18.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安全、技术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编审批程序,施工作业不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施工方案。

 19. 未定期召开各类安全会议,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未按有关要求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20. 事故调查不深入,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未深入追究管理层次原因,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安全、技术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编审批程序,施工作业不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施工方案。

 21. 进场作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试不合格,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即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2.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 三 )信息安全方面

 23. 信息设备(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主机设备、终端设备)准入流程控制不规范,信息设备入网没有准入申请、入网审批、入网实施、监控审计及违规断网的闭环流程管理。

 24. 信息系统上线未遵循《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系统建转运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未实现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正式运行、系统下线的全流程管理。

 25. 未在信息内、外网中划分独立的安全域以供信息项目开发、调试、实施、测试使用。在该安全域中未严格限制网络访问策略与权限管理,使其与其它域仅进行必要的信息交互。

 26. 信息设备在未进行认证的情况下接入公司网络并访问网络资源。

 ( 四 )交通安全方面

 27. 未设立交通安全委员会,未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不到位。

 28. 未编制年度交通安全、业务技能教育培训计划,每月未组织驾驶员、特种车辆操作员开展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

 29. 未设置车辆安全、技术、修理、燃油、年检、保险、派车单等档案,或档案内容缺少实质性内容。

 30. 未制定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一次。

 31. 交通工具及司乘人员不符合规定,车牌证照、保险等不齐全。

 ( 五 )后勤安全方面

 32. 食堂、包括临时食堂未有地方食品药品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原材料的采购不规范,无食品中毒应急预案,食堂煤气的存放、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33. 无后勤管理相关制度,未落实相关责任人。

 34. 对外经营的宾馆不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各类资质证照;未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5. 食堂从业人员未体检或健康证不齐全、不合格。

 36. 未制定相关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未对现有的房产安全管理制度及安防机制有效性进行评估,未安全责任制。

 ( 六 )综合计划管理方面

 37.综合计划(含储备项目)制度是否符合计划安排优先保障安全需要的原则。

 38.应急安全项目需求的计划管理流程是否明确。

 二、行为典型违章(43条)

 (一)基建现场

 1.土方开挖支护作业,未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边坡安全支护;高边坡开挖时,未及时清除松动的土体和浮石;对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未按设计要求及时采取锚喷或加固等支护措施;高边坡施工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基坑施工作业上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爆破作业前未通知相邻作业面人员及时撤离;井下吊运爆破材料时,雷管和炸药同时吊运。

 3.未加强对火工品库房区域的电源、火源管理或现场未配足相应的消防器材;火工品库未按规定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火工品库治安防范系统不满足要求;火工品库账目不清楚,或账物不相符;火工品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使用、清退,手续不齐全,或记录不完整。

 4.危险品库房未按规定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危险品库房围栏、消防通道、照明、消防设施、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5.洞室开挖前未及时进行地质超前预报,未根据地质条件变化调整开挖支护参数,未及时进行开挖部位的围岩支护。

 6.未按设计要求做好洞口段支护,即进洞施工;洞室开挖的洞口边坡上存在浮石、危石及倒悬石未及时清理。

 7.地下洞室施工期间通风不到位,洞内粉尘浓度超标;未对洞内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定期检测。

 8.地下厂房分层开挖,上下同时作业时无专人监护,防护设施不到位。

 9.锚喷设备使用前未进行安全检查,缺少施工设备检验记录;作业现场违规在喷头、注浆管及锚杆张拉方向前方站人;喷射机置于地面,竖井内输料钢管未进行安全有效连接与固定。锚索张拉时,在千斤顶出力方向的作业区,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索头未做好防护,锚束吊放的作业区,无指挥,无安全保障措施。

 10.边坡开挖支护未针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加固或防护。

 11.边坡顶部截水沟截水不到位,坡面存在松动岩块和浮石。当边坡高度大于5m 时,边坡未在适当位置设置防护设施。

 12.模板的材料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未经过检验或存在问题未消除;模板架立作业未按照规范按要求进行安全防护;钢模台车的工作平台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全防护;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即开展模板拆除作业;模板拆除时高空掷物。

 13.拆除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批准;机械或人工方法拆除建筑物未遵守自上而下的作业程序存在数层同时拆除的现象;机械拆除土石围堰时,未遵守从上至下、逐层、逐段施工的规范作业程序。

 ( 二 )现场作业方面

 14.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着装,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15. 未按规定配备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16. 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

 17.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高处作业人员无登高架设作业证,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18. 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19. 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20. 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起重机、旋转机械作业时未设专人监护,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

 21.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22.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23. 水上作业未佩戴救生措施。

 ( 三 )信息安全方面

 24. 在信息内、外网中,私自卸载公司要求安装的防病毒软件与桌面管控软件,信息运维部门未定期对办公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的升级、操作系统补丁更新、系统弱口令设置情况等进行常规性检查。

 25. 终端设备在信息内网和信息外网交叉使用。利用无线上网卡、带上网功能的第三方设备等方式将内网终端联入互联网。使用未在 I6000备案的互联网出口(非公司统一互联网出口)进行互联网访问。

 26. 信息系统上线前,未将进行安全自测、第三方安全测试、等保备案、安全加固、编制应急预案处置等。

 27. 信息设备的接入时间、认证结果、授权许可、运行状态、在网合规状况、离网等信息未保存六个月以上。

 28. 未按照用户最小服务授权原则进行网络授权,未定期清理无关用户。在岗位变更、人员离职、临时帐户长期生效等情况发生时,信息系统中相关帐户、权限未及时做调整。

 29. 因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联调等原因而授权开通的临时防火墙访问控制策略与端口,未在操作结束后立即履行注销手续。

 ( 四 )交通安全方面

 30. 未对本单位驾驶员开展培训、取证和年检工作。

 31. 未开展车辆定期或定公理数进行维护保养,出车前后检查,未组织对厂内交通道路、交通标志、通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32. 未对进入单位车辆进行相关安全检查。

 33. 无证驾驶或驾驶与驾驶证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34. 未结合气象特点、地质灾害等情况,制定安全行车措施,未采用电话或短信等发布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是否建立交通安全预警机制。

 35. 工程车辆、起重机等非载人车辆车厢内违规载人。

 (五)

 后勤安全方面

 36. 食堂未按照规定留置饭菜样本。

 37. 未做到灶具清洁,餐具未进行清洗消毒。

 38. 未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点规范存放危险品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物品。

 39. 未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闲置房产存在私改乱建、无人管理或随意使用情况,钥匙管理示规范。

 40. 房产的防火、防水、防盗制度不完善,未落实办公场所外来人员、物品及车辆出入登记制度。

 (六)

 综合计划管理方面

 41.各单位综合计划(含储备项目)安排是否优先列入安全保障项目;是否按应急流程及时组织应急安全项目实施。

 42.各单位非生产(非生产检修、非生产技改)项目储备、计划安排和管理管理否符合优先保障安全隐患治理需要。

 43.各单位零星购置计划是否优先保障安全类设备、设施和工器具需要。

 三、装置典型违章(21条)

 (一)基建现场

 1.塔吊未按照方案安装、拆除;拆除作业前,未将有关电线、管路等进行切断并迁移。

 2.在竖井、斜井井口和井底部位未设置醒目安全标志;井口未设置安全门、安全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用于人员上下的斜井、竖井提升设备设备检验、检查记录不全;作业人员交通未设置专门的升降系统和爬梯;施工作业面与井口未设置可靠的通信装置和信号装置;提升机械未设置可靠的保护装置。

 3.施工用电未采用三相五线制(TN-S 系统)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项目部无定期检(复)查表;施工项目部无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施工现场配电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项目部未对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施工项目部施工用电隐患未及时整改闭环;从事电气作业人员未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施工机具未按规定接地和装设漏电保护器,操作未使用防护工具。

 4.地下洞室施工照明亮度不足,台车采用碘钨灯进行照明;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地点工作行灯电压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受限空间工作照明不符合安全规定。

 ( 二 )现场作业方面

 5. 作业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未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6.场内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满足要求;未定期进行维护,路面积水、凸凹不平等影响行车安全;缺少安全警示标识或路标;场内高边坡临空边缘无安全墩挡墙或反光警告标志。

 7.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未按要求装设防止过卷、过速、过负荷及欠电压保护装置;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滑轮、吊钩磨损超限;未建立设备运行的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检验记录;机械设备上的防护装置失灵;传动装置的齿轮未封闭或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语。

 8.脚手架搭设完后未经验收挂牌即投入使用;未按规定对扣件进行抽样复试或抽样复试不合格仍进场使用,未对脚手架构配件质量检测资料进行审查;脚手架日常使用过程

 未定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未及时对脚手架安全隐患整改闭环;五级及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未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9.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未经地方技术监督部门鉴定,未取得有效证件即开始使用;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不齐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未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无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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