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开展“最美劳动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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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开展“最美劳动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就做好全县“最美劳动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最美劳动者”评选活动,不断发掘宣传社会认同的先进典型,展示*县道德建设成果和先进典型风采,激励广大干群争当先进,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县,建设“*”凝聚精神力量。

二、推荐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县县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织中的优秀劳动者和突出贡献者。

(二)名额:评选*县“最美劳动者”10名。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职业态度认真负责,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坚守,敬业奉献,业务精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三)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拥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创新生产技术方面成效显著,在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五)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取得优异成绩。能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县创建工作、参

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总工会”最美劳动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做好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完成评选任务。

五、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推荐阶段(3月28日﹣4月14日)各乡(街道)将辖区内所有人员纳入推荐范围进行推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在本系统内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表现突出的一线劳动者择优推荐,推荐表一式三份报县总工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评议、征求部门意见阶段(4月14日﹣4月21日)县总工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选的人选提出初审意见,组织召开县总工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推荐名单,审议完成后,到拟推荐名单的单位听取汇报、实地考察了解情况。

(三)社会公示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县总工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县内主要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表彰阶段(5月)县总工会将结合实际适时举办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最美劳动者”典型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最美劳动者”典型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最美劳动者”典型作为各行业各系统最优秀、最杰出的代表选出来、宣传好。

(二)密切联系群众。推选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多关注凡人善举、多推荐一线职工、多倾听群众呼声,真正把社会基础好、公众认可度高的先进典型推出来、树起来,确保推出的先进人物可敬、可信、可学,经得起时间与实践的检验。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宣传贯穿活动始终,以推荐评选活动为契机,以“最美劳动者”典型的先进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群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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