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根据XX县县委宣传部、XX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司法局《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X法宣办﹝2020﹞X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通过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民法典》一系列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党组中心组和党员领学。将《民法典》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一次《民法典》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参加“十万党员《民法典》知识竞赛”,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二)开展工作人员学习。一是征订《民法典》书籍,分发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基层所组织自学,开展全系统人员原原本本学习《民法典》(责任单位:法规监察科、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基层所)。二是组织人员观看《民法典公开课》视频或者邀请专家讲解《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编撰历程、鲜明特色、核心要义等,在全系统做好《民法典》的学习(责任单位:法规监察科、组织人事科)。三是对关于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条款编印学习手册,组织相关科室重点学习(责任单位:法规监察科、相关科室)。

(三)开展《民法典》宣传。一是将《民法典》宣传教育纳入局下半年重点普法内容,开展《民法典》图文解读,利用局网站、宣传栏,通过文字、图片、漫画等形式,推动《民法典》广泛传播(责任单位:法规监察科)。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宣传同局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执法巡查、行政检查等日常行政执法活动结合起来,在执法中宣传(责任单位:造林绿化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不动产登记中心、执法监察大队、各基层所)。三是将《民法典》宣传同“8.29”测绘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营造《民法典》宣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法规监察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四)开展送法进企业。将《民法典》宣传列入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内容,回应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自身职责,开展送法律、送政策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相关科室、各基层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富有成效,特成立《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韩以振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刚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基层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严格责任落实,科学组织实施,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各责任科室、单位按照本方案,认真开展和总结相关活动,确保相关学习宣传活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及时向法规监察科报送相关活动开展的图片、文件资料和活动情况。法规监察科向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局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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