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 52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904—2019
殡葬服务从业人员个体防护与遗体卫生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ersonal protection and corpse sanitary treatment of funeral service practitioner
2019 - 09 - 19 发布 2019 - 10 - 19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904
DB12/T 9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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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殡葬服务机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 2
从业人员卫生防护要求 2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和使用 2
遗体(遗骸)卫生要求 2
各工种个体防护装备 3
遗体卫生处理 3
遗骸卫生处理 4
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措施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洗手方法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常用个体防护装备和常用清洁、消毒、杀虫用品 6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常见传染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 7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危化品事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 8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穿脱顺序 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天津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王金柱、王田玉、费春楠、房云霞、张悦东、薄立超、王轩、韩勇、宋佳、兰岚、孙慧、田素芳、孙欣、许明、孙秋云、陈星、卢国梁、孟军、杨新明、刘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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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从业人员个体防护与遗体卫生处理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殡葬服务机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卫生防护要求、个体防护装备的管理和使用、遗体(遗骸)卫生要求、各工种的个体防护装备、遗体卫生处理、遗骸卫生处理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各类型殡葬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903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 15981-1995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GB 19193-2015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T 26374 接运遗体服务
MZ/T 017 殡葬服务术语
WS/T 311-2009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GB/T 12903、GB/T 26374和MZ/T 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清洁 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手卫生 hand hygiene
洗手和手部消毒的总称。
3.4
个体防护装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防护装备的总称,包括头部防
护装备、眼部防护装备、呼吸防护装备、躯干防护装备、手部防护装备和足部防护装备等。
3.5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caution
为预防感染采取的一组措施,包括手卫生和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口罩、隔离衣、防护眼罩等个体防护装备,也包括穿戴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处理被遗体污染的物品与器具。
注:标准预防是基于遗体的血液、体液、分泌物、非完整皮肤和黏膜等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3.6
职业暴露 occupational exposure
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在从事殡葬服务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或传染病病原体而有可能发生的损
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
殡葬服务机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
殡葬服务机构应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足量的个体防护装备和清洁消毒用品。
殡葬服务机构应定期开展卫生防护相关培训和演练,使从业人员掌握卫生防护技术、消毒技术及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技术。
从业人员卫生防护要求
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从业人员不应在能够或可能危害健康的环境中开展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遗体的性质、现场环境及预期可能暴露的部位,选用适合的个体防护装备。
从业人员应掌握个体防护装备的防护性能及其使用的局限性,正确的选择和使用。
从业人员在殡葬服务过程中应全程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污染或破损应立即更换,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从业人员应保持手部卫生,在接触遗体(遗骸)或被其污染的物品后、穿戴个体防护装备前、更换个体防护装备前和脱摘个体防护装备后等时机进行洗手或手部消毒。洗手方法按照附录 A 执行。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和使用
应选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存储。
储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防护性能安全有效。
个体防护装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其防护性能安全有效后,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使用。
一次性用品应一次性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清洁和消毒。
常用个体防护装备和常用清洁、消毒及杀虫用品参见附录 B。
常见传染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按照附录 C 执行。
危化品事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参照附录 D 执行。
个体防护装备的戴脱方法应符合 WS/T 311-2009 中附录 A 至附录 D 的相关要求。
个体防护装备穿脱顺序按照附录 E 执行。
遗体(遗骸)卫生要求
遗体(遗骸)经过卫生处理后应无明显污染物、无明显异味、无活体害虫。
遗体(遗骸)消毒后应符合 GB 15981-1995 中 17.1 规定的消毒效果评价标准,并不应检出致病菌。
遗体(遗骸)应放入遗体装殓袋中密封转运,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防止污物渗出。
遗体(遗骸)应采用冷冻或防腐技术进行保存。
各工种个体防护装备
殡葬礼仪师、殡仪服务员、墓地管理员、骨灰管理员
工作服、工作鞋,根据现场情况及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以及适合的防护手套。
遗体接运工
工作服、工作鞋、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滑耐磨手套。
接触特殊遗体时,应在上述防护装备基础上,根据遗体的性质、现场环境及预期可能的暴露部位,选用适合的个体防护装备。
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
工作服、工作鞋、一次性帽子、防护眼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一次性隔离衣。接触特殊遗体时,应在上述防护装备基础上,根据遗体的性质、现场环境及预期可能的暴露部位,
选用适合的个体防护装备。
遗体火化师
工作服、工作鞋、防滑隔热手套、防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口罩。
遗体卫生处理
普通遗体
使用清水或肥皂水对遗体进行冲洗或擦拭,清除遗体表面污染物。
使用 75%酒精、0.45%~0.55%有效碘含量的碘伏消毒液或 1000mg/L 的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对遗体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9.2 特殊遗体
9.2.1 患传染病死亡遗体
9.2.1.1 因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导致死亡的遗体,按照 GB 19193-2015 中
5.1.1.5 的规定执行。
因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乙类或丙类传染病导致死亡的遗体,使用 2000mg/L~5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或 2000mg/L~5000mg/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均匀喷洒全尸,作用 30 分钟后放入遗体装殓袋中密封运输,立即就近火化。
因新发传染病或不明原因传染病导致死亡的遗体,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处理,立即就近火化。
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可在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将遗体在距离地面 2m 以下深埋,坑底及遗体周围垫撒 3cm~5cm 厚的漂白粉。
事故性遗体
危化品事故遗体
危化品事故遗体洗消处理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根据危化品的特性,选取一种或多种适用的处理方法来减少或消除遗体上的毒物。
采用冲洗洗消法时,应使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对遗体进行冲洗。
采用吸附消毒法时,应使用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物质吸附遗体上的毒物。
采用化学洗消法时,应使用化学洗消剂处理遗体,通过化学反应生成无毒或毒性很小的产物。
其他事故遗体
使用清水(或肥皂水)对遗体进行冲洗或擦拭,清除遗体表面污染物。
使用 2000mg/L~5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或 2000mg/L~5000mg/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对遗体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放入遗体装殓袋中密封运输。
杀虫处理
遗体孳生害虫时,使用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以喷洒的方式进行杀灭。
遗骸卫生处理
遗骸孳生害虫时,按照 9.3 的规定执行。
清除遗骸表面污染物后,按照 9.2.1.2 的规定执行。
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按照 9.2.1.4 的规定执行。
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职业暴露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用流动的清水或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局部;
当污染眼部、口腔等黏膜时,应用流动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对黏膜进行冲洗;
当被锐利器具损伤或已存在的伤口被污染时,应轻柔的从伤口旁向伤口处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的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伤口;
用 75%酒精或 0.45%~0.55%有效碘含量的碘伏消毒液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包扎处理;
及时前往医疗机构进行咨询处理,向殡葬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洗手方法
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认真揉搓双手至少 15 秒,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见图 A.1;
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见图 A.2;
掌心相对,手霜交叉指缝相互揉搓,见图 A.3;
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 A.4;
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 A.5;
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 A.6。
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图 A.1 掌心相对揉搓 图 A.2 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进行揉搓 图 A.3 手指交叉,掌心相对揉搓
图 A.4 弯曲手指关节在掌心内揉搓 图 A.5 拇指在掌中揉搓 图 A.6 指尖在掌中揉搓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常用个体防护装备和常用清洁、消毒、杀虫用品
常用个体防护装备见表B.1。
表B.1 常用个体防护装备一览表
防护部位
防护装备
头部防护
工作帽、一次性帽子
眼部防护
防护眼罩、防冲击眼镜、防护面屏
手部防护
一次性橡胶手套、长袖橡胶手套、防滑耐磨手套、防滑隔热手套、化学防护手套
足部防护
工作鞋、鞋套、长筒胶靴、防砸防穿刺鞋(靴)、化学防护鞋(靴)
躯干防护
工作服、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隔离衣、防水围裙、反光背心、化学防护服
呼吸防护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口罩、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全面罩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常用清洁、消毒、杀虫用品见表B.2。
表B.2 常用清洁、消毒、杀虫用品一览表
种类
名称
清洁用品
清洁剂:肥皂、皂液、抑菌洗手液、衣物洗涤剂、除臭剂、护手液、沐浴用品、洗发用品
工 具:拖把、抹布、清洁刷、水盆(桶)、手烘干机、纸巾、卫生湿巾、消毒湿巾
消毒用品
消毒剂:免洗手消毒剂、75%酒精、过氧化氢消毒剂、0.45%~0.55%碘伏消毒液、过氧乙酸溶液、含氯消毒剂(二氯异氰脲酸钠、三氯异氰尿酸、漂白粉)、二氧化氯消毒剂、邻苯二甲醛消毒剂、过氧化氢银离子消毒剂、次氯酸水溶液
工 具:常量喷雾器、超低容量喷雾器、紫外线杀菌灯、空气消毒机、过氧化氢蒸汽发生器(非闪蒸汽化法)、次氯酸水发生器(合成法)
杀虫用品
杀虫(驱避)剂:溴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氯菊脂、高效氟氯氰菊酯、蚊虫驱避剂
工 具:常量喷雾器、超低容量喷雾器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常见传染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
常见传染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见表C.1。
表C.1 常见传染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表
管理级别
疾病名称
传播途径
防护装备
甲类
鼠疫
飞沫、接触、鼠蚤
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罩、工作服、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鞋和鞋套,根据情况选用全面罩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霍乱
接触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帽子、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鞋和鞋套
按甲类管理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
飞沫、接触
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罩、工作服、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鞋和鞋套,根据情况选用全面罩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肺炭疽
飞沫、接触
乙类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飞沫、接触
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罩、工作服、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鞋和鞋套,根据情况选用全面罩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人感染 H7N9 禽流感
飞沫、接触
肺结核
空气、飞沫
医用防护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帽子、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鞋
脊髓灰质炎
飞沫、接触、苍蝇和蟑螂
流行性出血热
空气、接触
狂犬病
接触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帽子、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鞋
病毒性肝炎
甲、戊型:接触
乙、丙和丁型:体液、血液
艾滋病(HIV)
接触传播:性、体液、血液
淋病
接触传播:性、体液、血液
梅毒
接触传播:性、体液、血液
布鲁氏菌病
接触
登革热
蚊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帽子、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鞋、蚊虫驱避剂
丙类
手足口病
飞沫、接触
医用防护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帽子、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鞋
流行性感冒
飞沫、接触
新发传染病
埃博拉出血热
飞沫、接触
全面罩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工作服、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橡胶手套和长袖橡胶手套、工作鞋和鞋套,根据情况选用防水围裙
中东呼吸综合征
飞沫、接触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危化品事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
危化品事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见表D.1。
表D.1 常见传染病遗体处置个体防护装备表
类别
个体防护等级
高级防护
中级防护
初级防护
基础防护
适用场合
事故现场存在高水平的呼吸和皮肤化学危害因素、密闭或缺氧
事故现场存在高水平的呼吸危害和存在腐蚀性化学危害因素、密闭或缺氧
事故现场存在中低水平的呼吸危害或非皮肤吸收气态等有害因素或有毒物种类和浓度已知
事故现场无呼吸及皮肤危害
个体防护装备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密式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靴
选配:制冷背心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非气密式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手套、化学防护靴
选配:制冷背心
全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非气密式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手套、化学防护靴
选配: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帽子、防护眼罩、工作鞋、一次性灭菌橡胶手套
主要限制
作业时间不超过 40 分钟
作业时间不超过 40 分钟
作业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
无明显限制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穿脱顺序
穿戴顺序
穿戴顺序见图E.1,步骤如下:
步骤 1:手卫生(如需要,戴一次性工作帽);
步骤 2:戴医用防护口罩(N95 及以上)或全面型自吸过滤式呼吸器;
步骤 3:戴防护眼罩,如选择全面型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时无需佩戴;
步骤 4:戴里层一次性橡胶手套;
步骤 5:穿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如使用防护面屏,则戴在防护服外(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
步骤 6:穿防水靴或密闭式防穿刺防水的工作鞋和一次性防水鞋套;
步骤 7:戴外层一次性橡胶手套或长袖橡胶手套。
图E.1 穿戴顺序
脱掉顺序
脱掉顺序见图E.2,步骤如下:
步骤 1.更换外层一次性橡胶手套。
步骤 2.脱掉防水靴或松开防水靴套。
步骤 3.解开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如使用防护面屏,先行脱掉(需要时,先脱掉防水围裙)。
步骤 4.脱掉外层一次性橡胶手套。
步骤 5.小心地由内向外翻卷脱掉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及鞋套。
步骤 6.摘掉防护眼罩。
步骤 7.摘掉医用防护口罩(N95 及以上)或全面型自吸过滤式呼吸器。
步骤 8.脱掉里层一次性橡胶手套(如需要,先脱掉一次性工作帽)。
步骤 9.手卫生。
图E.2 脱掉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