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入股、高息放贷、违规借贷、不良贷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页)

县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入股、高息放贷、违规借贷、不良贷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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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共清涧县纪委《关于开展清涧县党员干部违规入股、高息放贷、违规借贷、不良贷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办公室将从202**年6月18日至12月10日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入股、高息放贷、违规借贷、不良贷款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分级负责,失责问责;坚持问题导向,防范风险;坚持自查从宽,核查从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具体整治内容有:

一是党员干部(含非党)个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自己或者他人名义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二是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的行为;三是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的行为;四是与管理或服务对象进行资金借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五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有偿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要求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六是私自利用财政资金或单位资金违规放贷获取利益的行为;七是利用银行贷款放贷的行为;八是在银行贷款或担保逾期不还形成不良贷款的行为;九是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十是其他违反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6月18日至8月10日)

?办公室所有党员干部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填写《清涧县党员干部违规入股情况报告表》《清涧县党员干部违规高息放贷情况报告表》《清涧县党员干部违规借贷情况报告表》《清涧县党员干部不良贷款情况报告表》,没有违规情况的,实行零报告。政府办督查室将报告表汇总后于8月8日前报县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出的违规行为,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党组织依纪依规督促本人主动纠正整改。

?(二)核查阶段(8月11日至10月11日)

?县纪委监委将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对我单位自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在全面审核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报送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中掌握的问题线索,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对部分党员干部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或顶风违纪继续违规借贷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三)整改阶段(10月12日至12月10日)

?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查缺补漏,积极建章立制,努力构建防控党员干部违规入股、高息放贷、违规借贷、不良贷款问题的长效机制,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于12月5日前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纪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成立违规入股、高息放贷、违规借贷、不良贷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郑小波任组长,督查室主任惠候静、副主任惠四虎任副组长,黄凯、白贝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落实、督促、汇总上报等各项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将本着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的原则,按照“自查从宽、核查从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在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自查并如实申报、整改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不积极自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核查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对群众举报、专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隐匿销毁证据的,将严肃处理;对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仍顶风违纪者,视情况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办公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不定期抽查摸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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