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吉顺: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努力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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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吉顺: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努力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

 

  深化改革

  务实创新

  努力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

  ——在 2014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肖吉顺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简要总结 2013 年工作,安排部署2014 年工作任务,推动民政领域各项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会上,罗东海秘书长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 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提升新标杆、打造升级版”的总要求,团结奋进,务实开拓,全面推进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深入贯彻国发〔2012〕45 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民生大改善”行动,民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民政改善民生功能不断强化,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全市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 285 元和 123.3 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 6030 元和 2542 元,发放春节一次

 性生活补贴 11242.42 万元,惠及近 60 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1.24 亿元,救助困难群众 50 多万人次,已有 3 个县市区建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机制。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应急救灾管理扎实推进,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创建 4 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 12 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高效有序应对干旱、雪灾、冰雹等自然灾害,争取救灾资金 4730 万元,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1.53 万人次。涉军群体优抚保障全面落实,10.05万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全部发放到位。新旧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有序衔接,完成了 3990 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和382 名城镇退役士兵的遗留问题,安排 400 万专项资金组织2300 多名退役士兵参加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全面建立孤儿保障制度,5437 名孤儿的养育补贴全部发放到位,积极开展“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康复活动。高龄补贴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惠及全市 162 位百岁老人和 15000 余名九十岁以上高龄老人,启动 27 个老年示范活动中心创建工作,社区(村级)养老协会建设继续完善,城市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 82%,农村社区(村)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 71%。全市慈善项目创新发展,开展“盈江惠民爱心工程”、“放飞梦想”等 10 多个慈善项目,全年共募集善款 2201 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 12151 人次,全市共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28373 人次,其中未成年 914 人次。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成立了群策副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人大主任会议

 和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相继听取殡改工作情况汇报,出台了《衡阳市殡葬改革实施细则》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殡葬改革的通告》等 7 个地方性规范文件,并将 18个殡改职能部门的履责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市殡仪馆于 5 月份收回资产,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通过财政融资 3000 万元开展后续建设,现已竣工并于 12 月 26 日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地名清理规范工作,对中心城区地名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规范路牌设置,启动《衡阳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 13 条主干道、17 条次干道的命名更名工作和 10 条已命名道路延长段的命名工作,注销了 13 条路名,命名了 3 座立交桥和 1 个公园,改变了城区“有路无名”、“有名无路”和“一路多名”的现状。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积极落实“以党建铺路、靠服务升华、促居民自治”的社区工作思路,全市共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29 个,农村示范社区 58 个,积极争取市财政对社区工作的支持经费,中心城区社区运转经费从 12.5 万元提高到 16.5 万元。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破解了一些长期困扰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办好了一批惠及百姓民生的实事,干成了一些强基础利长远的大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主要得益于“三个明显增强”。

 一是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2013 年,我们紧紧围绕市

 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省厅“五个围绕、五个确保”的工作要求,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和实现“三量齐升”的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以勇挑重担、争当先锋的形象争取省厅、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省厅林毅厅长、长明厅长先后来衡考察调研民政工作,现场指导多项民政工作发展方向,在资金、项目上给予我市大力支持和重点倾斜。全年争取上级民政资金14.53 亿元,超过全省民政专项经费的九分之一。市委、市政府越来越重视和支持民政工作,3 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第十七次全市民政会议,明确了今后五年民政事业发展主题、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7 月 29 日,市委书记李亿龙专题调研民政工作,并就七项民政重点工作现场办公,形成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会议纪要》。市长周海兵现场督办市殡仪馆建设事宜,对殡仪馆后续建设资金 3000 多万元进行拍板。2013 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民政工作多达 11 次,在殡葬改革、地名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创新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是改革创新思维明显增强。2013 年,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方针,找准创新创制的突破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谋划推动,全市民政工作亮点频现。创新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从政策扶持和规划引导入手,探索养老服务社会化新途径。《中国社会报》以“衡阳市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为题,对我市做法进行重点报道。

 创新社会救助工作,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机制,建立了以规范低保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程序为重点的低保工作机制,破解低保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监管难题,获得省民政厅的高度赞誉,并在《中国社会报》报道推介。创新社区建设工作,和谐社区建设超额完成预定任务,“家门口服务工程”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被推荐参评民政部“2013 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创新优抚安置工作,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得到清零;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开创以项目吸引慈善资源、以项目带动善款募集、以项目推动救助的新局面。慈善超市在全市内外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被省民政厅誉为“蒸湘模式”。创新信访机制体制,打造信访五大工程,受到省、市广泛赞誉,并在全市信访会议上重点推介。

 三是为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13 年,我们不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民政管理,加强民政宣传、信息工作,增强民政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履行民政职能和科学发展民政事业夯实基础。结合省厅组织的“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十万干部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不深入、不务实”的虚浮之风和“不想事、不干事”的庸懒之风。7 月,结合我市民政基层单位实际,全市开展为期 2 个月“整顿工作作风、提高民政基层管理服务水平”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预警管理,补牢织密民政“安全网”。

 201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了“三个善于”的改革总要求。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确定了“五个围绕,五个确保”的总体目标,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民生改善汇聚正能量”。全市民政系统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形势,主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民政事业。

 2014 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2014 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和“三个善于”改革总要求,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完善和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要按照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改革要求,尽快出台《衡阳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衡阳市 2014—2020 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两个地方性规范文件,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研究制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突破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障碍,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要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争取出台《衡阳市关于推进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工作的意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今年我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人群要达到 40%以上。要认真做好市福利院养老服务标准化的试点工作,力争今年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加大试点工作成果的运用和转化,着手全市养老服务标准的制订,并以点带面,在全市社会福利机构逐步推行。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和“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加快实施 2014 年度养老机构、市县福利院(福利中心)、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幸福院)等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城乡日间照料型养老服务示范点,力争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25 张以上。

 二、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围绕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的改革任务,深入贯彻国发〔2012〕45号文件,不断完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出台《衡阳市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实施办法》,推动市、县两级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并全面开展信息核对工作。加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并认真贯彻实施。根据湖南省实施的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线的要求,确保今年城市低保标准达到城区 370 元/月、县市 330 元/月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区 185 元/月、县市 165 元/月以上,城乡低保人均救助水平在去年基础上增加 5 元以上,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 2640 元以上,新建和改扩建 20 所敬老院,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临

 时救助制度,适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临时生活困难,织牢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

 三、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处置和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参与机制,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 12 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面推行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增加市县财政对救灾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救灾资金分级分担比例,制定相应的救灾补助标准。大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创建高质量、高标准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 个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4 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争启动 1-2 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继续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 “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修订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探索村(社区)救灾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新模式。

 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要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出台《衡阳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细则》,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并逐步扩大直接登记的范围;适当降低登记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审批程序,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探索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出台《衡阳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承接好省级民政部门下放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的登记审批权限。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配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出台衡阳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机制,编制并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目录。要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优化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建、党群工作。要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结合的联合监管机制,完善退出机制、评估机制、年度检查、信息披露等制度,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五、继续深入推动殡葬改革。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为契机,打好全市殡葬改革攻坚战。2014 年殡葬改革将由城区园区全面铺开至全市各县市和南岳区,各县市和南岳区要迅速着手前期准备工作,并于 6 月 1 日前正式启动。要深入开展《意见》和殡葬改革工作的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实行火葬、改革土葬和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的殡葬新风,着力营造“党员带头、群众拥护、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氛围。要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市委、市政府已将殡改工作列为了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牵头,城管、公安、交通、卫生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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