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对于督促推动“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持续排查整改工作提示(2021.9.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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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对于督促推动“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持续排查整改工作提示(2021.9.9印发)

 

 - 1 -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督促推动“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 持续排查整改的工作提示

 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区纪委区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民生监督组):

 9 月 7 日,微信公众号“新华视点”发布题为“国务院大督查(六):抽查 10 余户无一户水龙头能正常使用,新光村农村饮水工程成‘摆设’”的随访报告,报告指出,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威宁县秀水镇新光村暗访发现,该村用水设施简陋,水龙头长期闲置成“摆设”,许多村民生活全靠自家屋顶接到的雨水,无任何过滤、净化措施,饮水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根据市纪委《工作提示》(第 6 期)要求及区纪委区监委相关领导安排,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第二、第四、第六、第七纪检监察组一要立即督促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

 - 2 - 区医保局等部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对照国务院第五督查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区相应领域开展摸底排查整改。二要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责任共同体意识,聚焦短板弱项,把自身职责摆进去,围绕“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建立健全“3+1”保障常态高效、协调联动动态监测机制,把行业主管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要督促有关部门狠抓作风转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排查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结合区纪委 2021 年 5 月 20 日印发的《七星关区 2021 年专项监察工作方案》(七星纪发〔2021〕3 号)要求,切实压紧压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督促对“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改,并将督促推动情况梳理汇总到“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专项监察情况,按照专项监察要求一并报送区纪委区监委扶贫与民生监督检查室。市纪委市监委将于 9 月 20 日起对“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禁而不绝、纠而不止等问题将严肃问责。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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