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村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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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行政村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村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3篇

  尧生镇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控制中小学生流失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依据《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君县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君政发办〔2020〕38号)》和《宜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控辍保学宣传方案>的通知》(君教科体〔2020〕138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方针,以“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为总体思路,强化政府控辍保学工作行为,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控辍保学”的领导,成立尧生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张晓军 尧生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祖菁雯 尧生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

  成 员:
姜延友 镇财政所所长

  陈梦楠 镇团干

  陈梦楠 镇妇联干事

  张喜红 镇民政干事

  马亚军 镇司法所所长

  余芳平 镇药监所所长

  谢拴云 郭寨村主任

  刘战军 车村村主任

  李金锁 尧生村主任

  郭 勇 思弥村主任

  刘保国 东舍村主任

  胡郭海 走马梁村主任

  贺文清 孟皇村主任

  张玉平 南寨村主任

  郭成虎 桃村村主任

  张军锋 尧生中学校长

  许继宝 尧生镇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由许继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具体问题,确保中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

  三、工作目标

  全镇在校学生无辍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3%以上。

  四、工作职责

  (一)各村、各单位: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夯实镇政府、村委会及学校的责任。要与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进村入户,摸清辖区内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在镇内、镇外入学的情况;统计核实,摸清全镇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的辍学情况,造册登记(含残疾儿童),建立台账。要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要建立起乡镇、村委(社区)、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各村委会 、各单位要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签订禁止子女外出打工和送子女入学协议书,要严格执行“四不办理”原则,即不送子女入学,一不办理贫困补助或社会救助,二不办理住宅审批手续,三不办理外出打工证明,四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控辍保学”与劝返流失生工作;要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二)建立健全控辍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的长效联动机制。镇中心小学负责制定控辍实施方案,加强学籍管理,对村委会、驻尧单位和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教师实施行政处分和处罚。镇政府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要加强对不满l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行为的监督检查。镇司法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镇公共事业服务站要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镇民政要在社区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镇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台本部门工作,协助镇中心小学做好控辍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控辍有关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确保领导到位。

  1.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建立“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坚持“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各村委会、各单位行政领导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相关制度。落实好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干到村、村包干到小组,村小组包干到户,确保流失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落实“以县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总体水平。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4.坚持依法治教,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各村委干部、各单位领导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村委会干部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镇民政、共青团、妇联、司法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发《限期入学通知书》,给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发《行政处罚通知》,由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依法加强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现象。

  5.建立扶贫助学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鼓励社会捐助,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各村委会、各单位要结合精准扶贫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切实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责任,认真实施“控辍保学”工作。

  镇中心小学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作用。

  1.坚持“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中心小学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

  2.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小学、初中学籍制度,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去向等学籍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实行月辍学报告制度。

  (三)充分发挥学校“控辍保学”的职能作用。

  1.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调配现有的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妥善解决其就学问题。

  4.坚持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各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当地政府和中心小学汇报控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收到实效。

  (四)开展“控辍月”系列活动。

  每年3月和9月是控辍保学活动月,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考核办法

  (一)对各村委会、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由镇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评检查。“控辍保学”工作绩效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中小学的控辍工作,由各校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各村委的控辍工作目标,由镇政府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总结推广“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明确控辍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镇政府每年将定期在全镇开展控辍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各村委会、各单位和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全镇通报批评。经整改后第三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各村委会、各单位和学校,镇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西藏工作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省委书记彭清华来州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着力解决非婚生育和不合法生育问题,着力消除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着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着力补齐法治基础薄弱短板,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今年我乡脱贫任务,推动我乡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现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脱贫奔康路上决不漏下一户落下一人”。要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必须在改变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重点抓好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受地理环境、陈规陋习、宗教信仰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我乡仍不同程度存在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入寺、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等问题,这直接关系到我乡同步奔康、关系到长治久安、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决的工作态度、科学的推进措施,确保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总体要求

  按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依法整治、凝聚民心”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无户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20〕60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解决我乡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问题,着力解决未成年人入寺问题,着力解决无户口未成年人登记落户问题,着力解决侵犯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持续推进计划生育秩序整治,确保“2020年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9 %、97%,巩国率达95%,入寺未成年人全面清退,未成年人登记落户全覆益,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基本情况简介

  新荣乡位于石渠县东南部,距离县城23公里,属纯牧业乡,全乡幅员面积250平方公里,草场面积215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为203万亩。全乡辖6个行政村(新荣一村、新荣二村、新荣三村、蒙沙一村、蒙沙二村、蒙沙三村),7个党支部(新荣乡机关支部、新荣一村支部、新荣二村支部、新荣三村支部、蒙沙一村支部、蒙沙二村支部、蒙沙三村支部)。全乡辖914户牧户,3993人(其中男性2020人,女性1937人),全乡在校学生?名,在校大学生?名,在校中专生?名,初中生?名,小学生?名,学前教育?名。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解决问题”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举法治旗帜、筑牢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

  (二)坚持“齐抓共管、归口管理”原则。控辍保学专项工作要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行政村必须统筹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坚持“综合施策、分类解决”原则。针对不同突出问题和不同情况,聚焦今年9月入学目标,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综合配套措施,细化乡、村各两级工作责任,形成职能部门相互协作、乡村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核准数据、信息对称”原则。各村摸清核准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无户口未成年人数、在校学生数、失学辍学人数、入寺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等基础数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精准、信息对称、统一管理。

  (五)坚持“讲究方法、严格纪律”原则。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内紧外松,严格保密纪律,严控舆论导向,把握工作节奏、加强督促检查,以坚决的工作态度、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效。

  五、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工作筹备阶段。成立乡、村两级控辍保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日常工作推进机制。

  (二)宣传动员阶段。向社会群众、学生及家长、寺庙僧尼分众分类宣传政策、亮明底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失学辍学问题突出地区要整合力量逐村逐户逐校逐企业(商户)开展全方位、面对面政策宣讲,签订责任书,确保知晓率达到100%。

  (三)摸底调查阶段。在宣传动员的同时,各专项工作小组指导各乡(镇、街道)深入一线,采取比对户籍适龄人口名单和在校学生名单,进村入户、入校入寺走访等方式,重点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入寺未成年人、妇女非婚生育和不合法生育、无户口未成年人和育龄妇女信息等基本情况,所有数据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符合逻辑。

  (四)依法上户和集中清退阶段。各村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前提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理、解决问题原则,密切协作配合,集中开展清退入寺未成年人,无户口未成年人登记落户,完善未成年人户籍资料,编制拟安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案,梳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线索,征缴社会抚养费等相关工作。

  (五)入学安置阶段。各村按照安置方案,结合实际,集中开展劝返清退和新增落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学校(村小)要按照控辍保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一对一”建立安置学生工作台帐,做好入学安置后帮扶和关爱工作,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六)巩固提升阶段。坚持问题导向,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梳理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漏洞、添措施、补短板,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在9月开学之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乡政府成立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义务教育保障,无户口未成年人依法登记落户和打击侵犯妇女导致婚外生育,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免疫规划和育龄妇女管理服务,入寺未成年人清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舆情管控,督促检查7个专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村要把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信息互通。要精准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入寺未成年人、妇女非婚生育和不合法生育、无户口未成年人基础数据,积极与县级相关单位、部门衔接,加强信息互通,开展数据比对,统一口径,确保控辍保学专项工作目标一致、同步推进。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聚焦控辍保学总体目标,按照控辍保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安排,认真履职担当、密切联系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听取工作阶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氛围营造。要深入乡村、学校、寺庙大力宣传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讲清法理、亮明底线,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构建“依法治理、依法管控、依法维权”的法治良序。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扛牢工作责任,按照“责任制+清单制+限时办结制”工作方法,严格工作要求,严把时间节点,严明工作纪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确保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扎实推进。乡党委定期对各行政村进行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督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卓资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20〕72号)、《内蒙古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内教基字〔2020〕68号)和《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乌教字〔2020〕24号)精神,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促进县域义务教育逐步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助推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入学,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受教育水平。到2020年,义务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普及水平明显提高,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依法控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教育系统要通过新闻媒体、法律讲座、家长会议、相关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各乡镇要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贯彻执行控辍保学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制度控辍。

  1.实行县长、教育局长、乡(镇)长(社区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校长、师长、家长“七长负责制”和排查报告、劝返复学、贫困帮扶、学籍管理、责任追究“五项制度”,认真落实以“村为单位、户为对象”的控辍保学工作职责,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切实减少辍学现象。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为一条线;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为一条线,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政府一条线必须确保学生进得来,教育一条线必须确保学生能够留得住、学得好。

  2.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要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统计,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乡镇、县教体局书面报告。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家访或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学生辍学,各学校要配合乡镇政府、村(社区)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或县教体局给予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下达相关司法文书(如:《敦促入学通知书》)要求家长督促辍学学生限期返校,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限期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贫困学生扶持力度,切实落实扶贫控辍。

  1.各乡镇要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和脱贫摘帽的硬指标,压实工作责任。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优先帮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切实提高教育扶贫成效,落实“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精准制定帮扶、资助方案,统筹各类政策,确保没有一名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2.教育系统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强化特殊群体关爱救助保护措施,深度实施情感控辍。

  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格局,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在校留守儿童寄宿需要。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处于困境中的留守儿童提供社会救助。落实好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计划,持续深入实施平安校园、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全程资助等精准关爱工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合理安排寄宿留守儿童课余时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生活的各方面,转化为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明确家庭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创造条件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联系交流,弥补情感教育缺失。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综合整治,防止侵犯留守儿童事件发生。

  2.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坚持以流入地接收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3.加大对残疾学生的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送教上门等帮扶政策。

  4.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全面实行教师与学生“一对一”帮扶,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学习自信心。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五)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认真做好监控控辍。

  县教育体育局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对学生转出、转入等情况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情况清楚,手续完备。加强对初中学段,以及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学习困难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无理由未到校学生及时标注。学生无故缺旷达三天的,及时上报并开展劝返工作。教育部门和残联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加强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工作,防止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适龄少年辍学。

  (六)抓好校点布局建设工作,科学落实保障控辍。

  1.结合我县当前教育发展实际,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中小学布局调整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提高效益和就近入学、适度集中,先建后撤、保证教学,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既要适度扩大城镇教育规模,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又要办好农村必要的村级教学点,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全面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完善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建设。统筹全面改薄等项目,加大对条件薄弱辍学高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建设力度。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促进乡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3.强化安全保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积极开展体育运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在寄宿制学校优先配备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七)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做好管理控辍。

  1.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严格按照校历科学组织教学活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加强当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外教育与课堂教育的有效衔接,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内容。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假日以及课余时间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重点班和实验班。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座位,严禁开除学生。因学校或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由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2.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精神,通过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做好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管好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加强中心学校对乡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着力实施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组织做好职业教育春季招生工作,力争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职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拒绝初三学生参加中考。

  3.建立健全对乡村小学、教学点的管理和检查考核机制。各级政府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育工作的唯一依据,不得干预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八)合理配置学科教师,有效做到质量控辍。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继续以“特岗计划”为主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重点补充农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着力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化、学科化。加大参加“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力度,大力推进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整体提高教师能力素质。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和地方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一年级新生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全面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九)强化督导考核,有效落实责任控辍。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作为对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脱贫攻坚、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体育局要在每学期开学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组织领导、控辍保学工作措施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乡镇、各中小学切实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年度辍学率高的乡(镇)长进行约谈。各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的控辍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对全县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要求,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水平,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控辍保学工作。充分发挥督政、督教、督学的职能作用,严格督导各级政府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辍学严重的乡镇进行“黄牌”警示,限期劝返整改。督查教育部门和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检查督导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二)县教育体育局:

  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学籍管理,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认真做好辍学学生的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指导乡镇和学校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等工作。

  (三)县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每年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用工执法检查,坚决禁止使用童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吊销单位营业执照。

  (四)县政法委、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

  (五)县民政局、扶贫办、残联:

  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救助的各项保障政策。各项扶贫政策向有学生的困难家庭倾斜,以扶贫政策激励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要积极主动的与教育、乡镇对接数据,指导乡镇及时修正错误信息,实现三家数据的统一准确。通过扶贫大数据平台,及时向各乡镇和教育部门反馈和预警学生辍学信息。

  (六)县司法局:

  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七)团县委、妇联:

  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加强家庭妇女教育指导,关注关爱女童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接受义务教育的结对帮扶工作。

  (八)财政部门职责: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经费,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各类学校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控辍保学工作经费。

  (九)县直其他部门:

  加强与教育体育局、各乡镇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和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

  (十)各乡镇人民政府:

  落实控辍保学直接责任,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机制、措施,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摸清辖区内各学段人口信息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学生入学情况,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劝返失辍学生复学,并及时跟踪掌握在外就读学生信息,确保“一个都不能少”。抓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指导好各村(社区)密切关注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及时督促监护人按时送被监护人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一)各级各类学校:

  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研究和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等工作。配合乡镇、村(社区)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复学相关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做好失辍学生信息统计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上报乡镇政府(村委会)、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已劝返学生的关爱教育,按照方便就近入学,通过分类指导、随班就读、单独编班、个别指导等方式,保证已劝返学生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

  (十二)行政村(社区)、驻村工作队职责:

  全面掌握适龄学生入学状况和家庭状况,及时督促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掌握失辍学生动态去向,配合开展劝返复学工作。驻村工作队要全力配合乡(镇)、村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十三)家长和监护人职责: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逾期不送子女入学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贯彻落实,加强控辍保学组织领导,特成立卓资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以县长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控辍保学相关事宜。

  各乡镇设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本地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考核。

  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教育、纪检、督查、扶贫、宗教等部门精干力量开展全覆盖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向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通报。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责令整改。若建档立卡户学生出现辍学,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严格责任追究。

  县纪委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进行严肃追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要制定控辍保学宣传工作方案,多渠道、多媒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社会营造控辍保学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 “双线目标”责任制。“双线”即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村(居)民为一条线;县教育体育局与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为一条线。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祝语 :在我们的身边出生卑微、家境贫寒、遭遇不好的人比比皆是,但是他们却可以活的潇洒自由、幸福美满,而你怎么不能呢?这就是我们该思考的,应该清楚:“抱怨没有用,一切靠自己”。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为什么?因为你靠别人,别人不可能永远帮助或者侍奉你,有一天他们会离开你;
因为你靠父母,父母不可能永远把你当孩子或不让你长大,有一天他们也会离开你;
因为你靠亲戚朋友,亲戚朋友不会时时刻刻都能帮助你,有一天他们也会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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