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告】2008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一、2007年的主要工作2007年,全市法院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2008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供大家参考。

【法院报告】2008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全市法院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聚精会神搞审判,一心一意促发展。全年共受理案件107849件,审结99678件,比上年分别增加7.8%和6.8%,其中市中院受理18050件,审结16370件,与上年基本持平。为加速沈阳全面振兴、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下面,我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2007年法院工作安排,逐项报告一年的工作。

(一)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案件8748件,审结8597件,结案率98.3%。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依法严惩杀人、抢劫、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贪污、贿赂等其他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慎用死刑政策,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数比上年明显减少。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惩罚与挽救相结合,为55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3613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市中院成立了独立建制、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少年审判庭,创设未成年人审判社会调查制度,开展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诉讼指导和庭审活动,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二)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案件64721件,审结59446件,结案率91.8%。积极审理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劳动争议、房屋拆迁、物业合同、农民工权益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保护权利,定纷止争。稳妥处理企业改制、破产,股东权益、公司解散清算和保险、金融等商事纠纷,努力化解经济发展中的利益纷争。认真审理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收补偿等合同纠纷和其他涉及不动产物权的案件,维护了合法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案件1387件,审结1203件,结案率86.7%。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采取指定管辖、异地审理、加强协调等措施,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稳妥处理群体性和其他重大、敏感行政诉讼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执行工作。共受理案件25212件,执结22901件,执结率90.8%,其中完全执结率57.7%,比上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共执行到位金额80.2亿元。积极推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有效运行,形成了多方联动的声势和威慑力。建成了执行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实行消极执行举报查究制度,促进公正高效执行。积极推进执行救助资金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被申请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151名特困申请人进行了救助,金额达421.9万元。

(五)诉讼调解、和解工作。将“胜败皆明、案结事了”作为检验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全方位、全过程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市中院制发了进一步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的44条意见,将“司法和谐”的要求具体化。充分发挥互助联动调处纠纷机制的作用,与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妥善化解疑难复杂和群体性纠纷。调解、和解率民事案件达到50.5%,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达到82.8%,行政案件达到25.6%,执行案件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达到40.3%,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以人民法庭工作为载体,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农纠纷,全面落实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管辖制度和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等措施,为农民群众诉讼提供方便、快捷的条件。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共巡回审理案件3402件,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全面发挥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司法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10件,比上年增加28.8%。对各种侵权行为加大惩处、制裁力度,积极慎重适用禁令、保全等措施,防止权利人损失扩大。在依法解决纠纷的同时,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的合法实施,和解率达59%,实现了双方当事人和社会三方共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编印通俗易懂的知识产权诉讼指南,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

(八)审判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工作报告。精心组织、广泛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创新丰富“走近法院”活动的方式和内容,为代表、委员监督了解法院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31件,依法改判7件。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319件,对优秀陪审员和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扩大了司法民主。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监督考评机制,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促进了审判权的公正、高效行使。

(九)队伍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全面实施“3113”人才工程,即用三年时间培养选树10名在全省具有知名度的法官,100名有建树、有经验的审判带头人,培养和引进300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进行了法官助理制试点,对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心组织查制度漏洞、查领导责任、查工作作风的“三查”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十)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认真实施“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加强了案例指导工作,对指导性案例的选编、发布、利用进行全面规范,促进法律适用和裁量标准的统一,这项工作作为全国法院改革课题之一已通过评估验收。继续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三年建设规划,继新民、于洪法院综合楼竣工使用,康平、高新区法院新综合楼也即将投入使用。继续推进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结合换届选举,协助党委、人大确定了各基层法院院长人选,从市中院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基层法院任职,进一步夯实了法院工作的基础。

对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法院工作安排,我们的工作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主要是: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基层法院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的工作没有完成;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措施有的没有落实到位,有的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执行和信访工作压力仍然很大,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还不强;少数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与职业要求差距较大;部分基层法院法律人才短缺,审判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落后,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对上述差距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改进和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简要回顾和主要体会

五年来,全市法院励精图治、奋力拼搏,坚持强基固本、狠抓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优异的成果。司法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案例指导、思想宣传、政务管理、执行等多项工作,都分别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的肯定和表彰,市中院建院以来首次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沈北新区法院被推荐为全国模范法院。主要成果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审判质量和效率实现了良性循环、稳步提高。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462749件,审结454578件。与五年前相比,结案率、均衡结案率分别提高了11个和9.4个百分点,连续五年实现了收结案平衡、存案在合理范围的良性循环。成功审结了1·18爆炸抢劫银行案、杨斌重大经济犯罪案、全国首例上市证券公司破产和解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共办结和消化信访案件1207件,息访和分流的达94.6%。执行体制改革、司法救助制度、少年审判、司法文书制作等分别处于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领先水平。在首次全省中级法院审判质量综合考评中,我院名列第一,先后有3篇裁判文书、8项审判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在全国法律文书和学术论文评比中分获一、二等奖。

(二)审判和政务管理监督机制基本形成。紧紧围绕掌好用好审判权这一根本问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意见》,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规范性、实效性。共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82件,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工作报告21次。制定了各项审判和政务管理工作操作规程,对司法和管理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关于落实案件审判监督责任的暂行规定》,确保各项操作规程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质量和工作业绩考评办法》,对法官、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分类排序,形成了以操作规程为基础、以监督考评为保证,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

(三)审判设施和诉讼条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以便民化、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统一规划新建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26个人民法庭,达到全省一流、全国先进水平,为农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诉讼场所。东陵法院东陵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先进人民法庭”称号。一些基层法院随着审判综合楼的落成,审判条件和诉讼环境已经和将要发生根本性变化。市中院改善了立案、接待、庭审、调解室,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建成了智能化法庭及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系统,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结构素质极大改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涌现出一批以全国模范法官王贵武、朱晓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有26个集体和个人荣立二等功,有307个集体和个人被授予市以上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称号。多渠道培养引进优秀法律人才,全市法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1398人,取得和正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231人,分别占人员总数的76.5%和12.6%,比五年前提高了44个和9个百分点。其中市中院分别达到89.8%29.8%,比五年前提高了31个和23个百分点,达到了全国副省级城市法院的上游水平。大力选拔讲政治、懂业务、善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领导岗位,从市中院选拔了9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基层法院任院长或副院长。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纪现象已降至近五年最低点。

历经五年的实践,我们不仅收获了丰硕的工作成果,也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概括起来就是努力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统领地位。努力做到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相统一,依法独立审判与依靠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相统一,有法必依与加强调解、协调相统一,树立司法权威与彰显为民情怀相统一,实现法律智慧与政治智慧、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

二是坚持人才强院、从严治院的兴院方针。努力做到以人为本,崇尚知识、尊重人才,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建设一支德才兼备、肯奉献、敢负责的法官队伍和法院管理队伍。

三是坚持抓基础、抓规范、抓细节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到想整体、抓具体,议大事、管小事,形成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风气和氛围。

四是坚持“两手抓、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努力做到政治与业务两手抓、公正与廉洁一肩挑,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的失职、部下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是最大的过错的责任意识。

五是坚持攀登全国法院工作制高点的奋斗目标。努力做到永不满足、永不松懈,挑战自我、追求卓越,争创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工作业绩。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五年中,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队伍建设、“两庭”建设、执行工作以及其他各项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帮助和有力的监督、支持,对全市法院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市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组织、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三、今后五年工作指导思想和2008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工作应坚持以下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继续以攀登全国法院工作制高点为目标,以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为核心,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加强建设,聚精会神搞审判,一心一意促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08年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在各项审判中,坚持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惩恶扬善,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努力做到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刑事审判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民事审判要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力争以和谐的方式平息纷争、消除矛盾。行政审判要认真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执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实现监督、维护、协调相统一。

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联动威慑机制作用,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限制和制裁措施,对涉嫌拒执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认真落实新修改的民诉法关于立即执行、财产报告、执行异议、延长期限等法律制度,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有效解决消极和拖延执行问题,更加有力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监督法,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严格执行人大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决议,认真做好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工作报告和接受视察的工作,高质量办理人大和政协的议案、提案以及其他交督办事项,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不断丰富“走近法院”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广纳良策,改进工作。

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全面落实和完善工作操作规程和监督、考评办法,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从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强化监督。全面贯彻执行民事审判监督制度,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相统一,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度和权威性。

推进司法民主,扩大司法公开。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扩大参审面,使其在促进司法民主、充分表达民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诉讼活动、知悉审判信息的权利。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继续与《沈阳日报》办好“法官说法”栏目,广泛开展“以案说法”活动,不断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

(三)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坚定不移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把服务大局、促进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中心任务,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矢志不渝,努力践行。

以建设学习型法院和务实型领导班子为目标,继续推进“3113”人才工程,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推进职业化建设。创新教育、培训和激励学习的措施和载体,扎实有效地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弘扬正气,感召队伍积极向上。

坚持不懈地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法官和工作人员牢记党纪国法、天理良心。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真心实意爱护干部,真刀真枪惩治腐败。

(四)继续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努力实现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的思路,继续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干部协管力度,推进干部上下、横向交流,有计划地选择基层法院干部到上级法院挂职锻炼、外派学习进修,为法院工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继续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坚持和完善基层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考评机制,提高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制度的作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审判质量。

继续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全面推行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管辖制度,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方便农村群众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制宣传,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弘扬法治精神。

继续加强基层法院工作保障。依靠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争取上级组织支持,大力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经费保障,提高人民法庭物资装备水平。积极创造条件,留住人才,引进人才,解决基层法院法官“断层”问题。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于一个更加重视秩序、更加强调法治、更加尊重权利的时代,司法的作用日渐突出。以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为标志,我们站在了又一个新起点上。我们将以更大的勇气和毅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为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谱写沈阳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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