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告】2006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精选文档)

2006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6年,市中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市五届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2006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法院报告】2006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精选文档)



2006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市中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以落实“三项承诺”为主线,全面实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63522件,审结63242件,解决争议标的55.9亿元,人均结案92件,收、结案数均居全省第三。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9533件,审结9474件,为建设“法治金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528776人,其中市中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432件,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123人。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和多发性侵财型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抢夺、盗窃案件38205981人;严惩商业贿赂,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审结商业贿赂案件5051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审结此类案件7286人,其中处级1人,科级16人。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严把证据关,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经证据审查后,有12件案件由公诉机关撤回起诉,32件案件改变了指控罪名。审理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140名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强化调节职能,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4476件,解决诉讼标的44亿元。其中市中院审结2725件,解决诉讼标的24亿元。审结借款、融资租赁等金融纠纷案件7524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审结企业破产、承包、股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案件647件,依法明晰产权、劳动关系,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审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340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土地承包、征用、山林确权等案件148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审结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74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自主创新和开放战略的实施。

监督支持并举,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审结行政一审案件519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88件;维持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的166件;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220件;其他方式结案的45件。受理审查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027件。市中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175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

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债权。全市新收执行案件16381件,执结16181件,其中市中院执结406件。全年执行到位标的额12亿元,有效执结率62.95%。其中市中院执行到位标的额6.32亿元,同比上升53.8%。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执行工作的文件为契机,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5117件次,同比上升27.7%。加大对拒不执行当事人的处罚力度,采取拘留、罚款措施1029人次,同比上升31.1%,追究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3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市中院执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被授予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唯一的集体一等功。

二、认真落实三项承诺,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落实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努力做到使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使生效裁判及时得到执行的“三项承诺”,市中院认真研究落实了具体措施,组织全市法院贯彻执行。

丰富为民措施,确保诉讼经济便利。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并在全市推行导诉制度,向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涉诉法律事务指导和帮助。采取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形式,建立“假日法庭”、“预约开庭”等弹性工作制,提供群众进行诉讼的便利。为了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997名诉讼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93.4万元,同比上升41.4%。设立司法救助金365万元,对59件案件68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救助金,审结、执行涉及民工工资案件1042件,标的额900余万元。全年巡回审判830场次,审理案件882件。实行法官判后释疑制度,规范信访复查及其责任制考核制度。全市法院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4%

严格审判管理,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树立“管理促公正,管理出效率”的理念,努力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坚持合议庭制度的基础上,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实行全程监督。全市推行案件分级评查制度,在自查互查基础上,抽查案件18609件,并落实整改措施,统一规范要求,实现案件评查制度化、经常化。正确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适当行使法官释明权,适度依职权调查取证,努力使法律事实接近客观事实。规范委托鉴定管理,促进提高鉴定质量和效率。市中院强化审判监督和审级监督职能,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316件,占上诉案件的12%,有效发挥了二审监督作用。一审案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了3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同比下降了27.7%。市中院修订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职能作用,审判委员会全年召开会议34次,讨论重大、疑难案件159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全市刑事、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为51.7%和81.9%,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

妥善化解纠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市法院充分重视司法调解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市中院制定了加强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意见,推进两级法院规范诉讼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2.1%。市中院知识产权、涉外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76%。行政审判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占42.4%。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调解率达79.6%。执行中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案件占38.8%

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审判执行工作。加强联系沟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中院分别制定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的工作意见,全年共向人大各代表小组、政协各界别发送《法院工作通报》732份;全市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700余人次,并派员参加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直接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全市共办理代表意见、建议33件,办理人大批转的函件155件。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执行工作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受理各类抗诉案件58件,审结55件,其中改判16件,发回重审2件,维持19件,调解、撤诉等其他方式结案18件。继续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实施意见》,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4275675人次。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司法能力

一年来,市中院组织全市法院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教育等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正确司法指导思想。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司法规范化建设和落实“三项承诺”相结合,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通过读书会、理论研讨会、先进事迹报告会、自查自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以正确的法治理念为指导,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深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高队伍司法形象。以规范司法礼仪为重点,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司法礼仪细则,规范庭审秩序、接待礼仪和职业仪表。为确保效果,还建立了巡查制度,按照规范要求定期进行巡查和通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司法礼仪等进行监督、评议,强化了干警规范意识,有效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强化岗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通过组织理论研讨会、举办专家讲座和法官论坛等形式,扎实开展各类在职培训。对全市基层法官进行了综合知识、业务技能轮训,全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8期,培训干警1066人次,促进了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目前,全市法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已达84%,其中硕士学位以上的有40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廉洁自律能力。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力度。坚持预防为主,在法院开辟廉政教育专栏等,大力加强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上好党课和党风廉政课的制度,组织开展向丁兰同志学习活动,利用全省法院违法违纪案例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提高队伍廉洁自律能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任务需要。二是办案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三是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工作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司法环境还有待改善。三是两庭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负债较重,办案经费困难。我们将正视上述问题和困难,努力予以解决和克服,也衷心希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四、关于2007年人民法院工作

2007年,全市法院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落实“三项承诺”的工作要求,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围绕建设法治金华,积极服务和谐社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把妥善化解矛盾作为服务与促进和谐的基本点,把确保稳定作为服务与促进和谐的着力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服务与促进和谐的出发点,把实现司法公正作为服务与促进和谐的立足点,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切实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

2、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机制,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能力。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一审死刑案件质量。坚持区别对待,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宽严两个方面都真正落实、依法进行,尽可能减少社会消极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民事审判改革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加大调解解决纠纷的力度,做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明。依靠党委领导,积极构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行政审判支持监督并举,探索协调行政纠纷新思路,探索行政案件管辖制度,依法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按照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信访申诉复查工作制度,全面启动涉诉信访责任倒查机制。

3、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践行“三项承诺”。树立正确的司法为民观,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推向深入。继续认真解决方便群众诉讼问题。进一步完善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和诉讼指导力度,使人人平等地享用司法资源,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一样享受司法的公正;继续认真解决保障司法公正问题。加强合议庭建设,落实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责任,强化审判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确保法律适用统一,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继续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充分发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和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的作用,坚持执行穷尽原则,规范执行措施,加大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裁判的当事人的执行力度,加大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有效执结率和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率,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4、大力强化监督制约,稳步推进法院改革。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规范司法程序运行为重点,继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坚持审务公开,通过以案说法加强法律宣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建设。

5、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水平。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指导司法工作,着力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法院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改进司法作风,强化群众观念,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强化岗位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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