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告】扶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完整)

扶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8月26日在扶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大会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过去五年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扶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完整),供大家参考。

【法院报告】扶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完整)



扶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826日在扶绥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大会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6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审执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6年以来,我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581件,审(执)结7547件,收、结案比前五年分别增加1899件和1791件,分别上升33.7%32%,结案率99.55%,其中2010年与2006年相比,年度新收案件净增加878件,增加率84.3%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使量刑的工作走到台前,实现量刑公开透明。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389件,涉案人数2065人,审结1389件,判处罪犯204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63 人,判处5-10年有期徒刑97人,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含缓刑)1889人,有力地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在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中,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工作方针,寓教于审,坚持审中释法明理,判后回访帮教。五年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5112人,没有一人重新犯罪。为此,我院刑事审判庭于2007被评为全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同时刑事审判庭以调解方式处理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抗,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罗殿龙院长的批示肯定,2010年被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 认真抓好民商事审判,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能动司法,司法前移、诉前解决和就地解决等工作机制的创新,使大量的民商事纠纷得到妥善处理。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219件,其中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3668件,调撤率达70.3%,调解结案自动履行率95%。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从2006年的60.4%,提高到近三年来均保持在80%以上,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开展民商事审判中,坚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讲座等活动,增强企业防范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多元化调处民间纠纷机制的作用,多次为人民调解员和村官开办法律知识及调解技能培训班。五年来,通过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协作,调处了160多起民间纠纷,初步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

(三)切实加强行政审判,着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06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7件,结案157件。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有20.3%的案件通过协调机制和解结案。坚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在诉讼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使得我县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递减趋势,今年16月,我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仅为6件,同比减少了64.7%。同时,不断加大对生效行政行为的审查执行力度。五年来,依法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3194件,切实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完善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

我院大力开展集中执行重点案件、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着力构建县委领导协调机制、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执行惩戒机制、执行救助机制和建立110执行指挥中心,充分运用债务人财产申报、财产举报悬赏、曝光执行和司法强制措施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加大与国土、房管、金融、工商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和对危困企业扶持的力度,灵活地运用债权入股、债务重组、执行和解等方法,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防止新的积案产生,执行工作初步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 816 件,执结782件,涉案标的总额 4633.57 万元,执结标的总额 3467.35 万元,执结率95.83%。执行标的到位率74.83%。非诉执行案件2378 件,执结2135件,涉案标的总额7428 万元,执结标的总额 6598万元,执结率 89.77 %。我院执行局(庭)曾荣获全国、全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多人被区高院、市中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及记个人“三等功”等。

二、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重心,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同时,适时调整审判工作部署和司法对策。一是妥善审理农村“三大纠纷” 案件,配合完成好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村民组织、农林场执行收回被侵占土地6255亩,更好地维护和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二是为优化我县投资环境,促进我县对外开放,积极参与了海螺水泥厂、闽台商贸城、桂林理工大学、新建扶绥火车站等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审结好深圳花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集体诉讼案件;三是针对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坚持能动司法,深入扶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渠黎国营林场等企业调研和送法上门服务。

三、高度关注涉案民生,促进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和征询旁听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的活动。五年来,我院通过“六进”审判方式审理案件406件,旁听群众4万余人次,群众参与调解1800余人次,审判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便民措施。扩大审判公开范围,坚持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公开。建立了《扶绥法院网》,加大审务公开力度。采取巡回审判、假日法庭、速裁法庭等便民服务措施。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活动,设立了导诉员和审务公开专栏,印发便民服务卡及诉讼指南8000份,为书写困难的当事人办理口头立案和代书诉状132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超过5570人次,帮助群众正确、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五年来,我院共办理减、免、缓缴诉讼费案件170件,减、免金额达60余万元,使“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得以实现。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通过开展 “百万案件评查”,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推行立案提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努力提高服判息诉率。深入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等活动,成功化解了信访积案难案,使上访户息诉罢访。健全诉访分离、院长接待、部门协作等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五年来,我院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189件,答复189367人次,做到件件均落实,事事有回音。2010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化解率“百分百”先进集体。

四、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五年来,我院通过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和典型案例剖析会,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院长、庭长面对面带案指导、案件点评讲析、示范庭等活动。以开展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起级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案件承办人责任,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全面强化司法审判管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努力维护良好司法形象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和司法作风建设。结合法官队伍的实际情况和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以作风树形象,五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成效显著。

切实加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把支部建在法庭上,与柳桥镇平坡村“结对共建、先锋同行”。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培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院先后荣获广西“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最高院关“五个严禁”规定。建立违法违纪举报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五年来,没有干警受到纪律处分。2010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公正廉洁执法率“百分百”先进集体。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物质装备显著改善。渠黎、中东、东门法庭全部通过区高院“五化法庭”创建验收,立案庭完成“立案信访窗口”创建达标。我院新审判庭建设项目已进入装修阶段,预计今年年底竣工。

六、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积极推进审判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案件信息查询制度,完善案件办理进展的公布、查询机制,保障当事人对司法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提高法院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努力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五年来共选拔并提请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2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710件,陪审率为70%。2007年我院被授予全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人民陪审员梁文同志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陪审员”。

七、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我院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汇报工作布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情况。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建议,及时答复来信和反馈处理结果。畅通民主监督途径,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政协提案。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凡是新闻媒体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问题,都逐个核实,确有问题的坚决查办和纠正。五年来,我院回访当事人472人次,并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35次,发放征求意见卡1500余份。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各项工作能够取得一定成绩,这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保障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取得实效。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审判职责,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水平,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树立公正司法意识,增强服务大局促发展。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为人民司法上有新思路,在为大局服务上有新作为,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办法。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效率。把服务群众作为推动审判工作的动力,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推进“平安扶绥”建设。

三、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切实维护国家司法权威。通过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注重融合法律意识与民意民愿,使得司法裁判结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实现“案结事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优化监督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抓好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引入公平、公开、公正选拨任用人机制,注重年轻法官的培养,解决好法官断层的问题。确保理念正确、审判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五、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案件审理执行流程监控,抓好法官审判执行效率和均衡结案监督考评;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完善审判工作保障机制,扩大审务公开。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完善各项工作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前沿阵地作用,切实做好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诉前对接工作,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各位代表,县十二次党代会为我们描绘了未来五年扶绥发展的宏伟蓝图,站在新起点,我们信心满怀;肩负新任务,我们责任重大。我院将在县委领导下,在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更加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首府后花园建设,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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