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电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电动车管理,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个人电动车、自行车。

停放规定

1、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车辆停放处,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在停车区域以内,车身垂直依次停放,不得随意摆放,避免占用空间。

3、员工上班时、门卫员监督车辆摆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劝说。

4、停车区域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保洁人员定时清扫。

违规处罚

违反停放规定给予3次警告(含3次)者作以下处罚:

 1、不按指定地点停放,罚50元。

           

 2、不按规定依次停放,占用多个停放位,影响他人停放,罚50元。

 3、随手乱丢杂物,罚20元。

 以上管理规定4月17日开始执行。

           总务部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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