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意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作风建设意见【范文精选】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我区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及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意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作风建设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监察意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作风建设意见【范文精选】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

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我区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展环境及生活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形势任务。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目标,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政风行风明显好转,行政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明显改善。但是,从行政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形势来看,还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部分“四风”问题由明处转移到暗处,隐蔽性更强,少部分同志对作风建设持观望态度,“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容易反弹,“慵懒散拖”、“吃拿卡要”等现象在个别单位仍然存在,行政执法与政务服务的水平仍需提高,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观念仍需强化。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履职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依法行政,坚定不移转变作风,以改革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努力改进政风行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为推进市行政副中心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提供有力保证。

(三)总体目标。通过今后几年的不懈努力,行政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政风行风和民风社风取得明显好转;行政机关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行政行为规范,行政效能提速,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得到顺利实施,政令畅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行政效能制度建设体系较为完备,建立比较完善且操作性较强的行政效能建设体系,用制度规范管理;行政机关违纪违法问题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四)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官德教育,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协调机制。要将廉政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行政机关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坚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推进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纳入日常教学培训。发挥批评教育的作用,及时教育提醒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建设反腐倡廉立体化宣传平台,办好通州时讯、通州电视台反腐倡廉专栏专题,重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新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和教育。

(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行政机关作风建设,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一抓到底,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的实施意见,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持制度硬约束,针对新情况及时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四风”整治和正风肃纪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的实施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带头落实党的各项生活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六)认真贯彻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要认真落实改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细化规范会议、公文、调研、评比达标表彰、节庆论坛展会等方面的制度,细化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健全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规定。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兼职和离职后行为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确保将预防腐败要求落实到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中。完善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严明行政纪律。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按照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办事,讲政治、顾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深化改革的决定,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这个中心大局,正确处理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凡是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都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既定工作任务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八)坚持依法行政。要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要按照各部门各单位职权事项,优化机构设置,合理划分事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特别是对近年来新成立的机构和多次调整职能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做到主体明确、责权一致,从根本上杜绝权责脱节、有权无责的现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要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把压力变成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动力。

(九)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及公共事业服务单位,特别是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编制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产权交易以及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部门和单位的收费价格、办事程序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均应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区电子监察系统。各职能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自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将本单位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程序、行政依据、责任科室、监督办法及违诺处罚等向服务对象公布,对涉农、涉企收费应普遍告知行政相对人。进一步规范区政务中心和各分中心的建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收费。各职能部门的办事窗口要应进必进,进入政务大厅的单位要将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大厅集中审批,要派出得力人员和领导坐镇办理,严禁“两头管理,体外循环”。

(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透明、公开、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按法定的程序、方法、标准执法。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余地较大的项目,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控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理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约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整治各种乱收费,使罚没收入与部门支出彻底脱钩、与工作人员收入彻底脱钩。严禁“以罚代管”和“以收费、罚款养人”,严禁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款任务或指标,严禁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以任何形式创收。坚持持证上岗,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程序合法。

(十一)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行政机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完善网上监督体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对行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制度。要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健全执行、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审计成果运用落实。

(十二)拓宽投诉渠道。各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切实纠正和处理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利益。要把群众投诉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调查处理。尤其是要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不能推诿、扯皮、回避矛盾。要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尽量把工作做实做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处理迅速,企业和群众反映好的,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处理不力、办事拖拉、顶着不办,尤其是造成群众重复上访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大电子政务推进力度,加快实现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现代化,并以此为契机,重组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工作流程,整合共享信息资源;要加快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联网审批。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信息发布、网上办事服务的总平台,通过内网改造和业务系统建设,逐步构建全天候、一站式的“电子政府”,全面提升政府效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十四)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要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其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考录、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劝勉告诫、辞退制度,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真正做到让德才兼备者上、庸碌无为者下,埋头苦干者上、夸夸其谈者下,求真务实者上、弄虚作假者下;坚持关键岗位“一年一评议,三年一竞争,五年一轮岗”的制度,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机关考勤纪律。

(十五)查纠并举。要紧紧抓住群众意见较大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紧紧围绕本部门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要切实做到严明要求、严肃纪律、严于管理、严格监督。监察机关要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错误行为和“慵懒散拖”、“ 吃拿卡要”等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效能低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机关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要强化不抓作风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廉政建设的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管理中,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带好队伍。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本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监督本单位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十七)加强宣传。区电视台、通州时讯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报道力度,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在各级机关营造人人讲作风、处处抓作风、事事体现机关作风的浓厚氛围。要对机关作风建设中工作扎实、真抓真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扬,对行动不力、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给予严肃批评,并督促整改。

(十八)扎实推进。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勤政廉政,廉洁自律,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以身作责、率先垂范。要紧紧抓住群众意见较大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紧紧围绕本地、本部门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十九)强化问责。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因责任制度工作不落实而发生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影响较大的机关作风问题,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责任追究的事件要进行通报曝光,增强责任制的严肃性;对于安于现状、不敢担当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对于通过诫勉谈话仍然没有改进的坚决予以调整;对为基层为群众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有诺不践、作风飘浮,有令不行、故意刁难,有禁不止、吃拿卡要的单位和个人也要从严查处,层层追究责任。要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检验部门工作成效、衡量领导班子水平的重要尺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以铁的措施打造硬的作风,以硬的作风推进提高机关工作,以各项工作的实绩检验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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