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报送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通知

关于报送《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的通知

(2010)豫春交函01号

各参展单位:

为加强展位使用管理,规范展览秩序,按照大会要求,各交易团负责与其所安排的全部参展企业签订《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请各参展单位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系统,于4月6日前登记展位负责人、确认联营企业,并打印《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联系人:郭凤阁

电话:0371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5号

邮编:450003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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