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2004-0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交公便字( 2004)22 号

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工程治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导,合理把握、运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指标,我司组织单位编写完成了《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交通部公路 xx

二 ○○四年二月

目录

总则

操纵要素

路线

路基路面

桥涵

隧道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村镇路段

1/10

总则

1.0.1 为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升投资效益,按

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乡级(包括乡级)以下的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西部县际公路专门路段可参照执行。

1.0.3 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 “规划先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的

差不多原则,走可连续进展之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注重环境爱护,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因受经济、地势、地质和其他自然条件限制实施困难的路段(以下简称受限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并报审通过,可按本《指导意见》执行。

然而,当条

件具备时应尽快改建,以达到等级公路标准。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推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举荐按 10 年推测。

操纵要素

2.0.1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换算采纳小客车为标准车型。

2.0.2 除受限路段外,农村公路设计速度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受限路段的设计速度举荐按不低于 10km/h 操纵。

2.0.3 不同路段交通量变化较大时可采纳不同标准分段实施,不同设计速度

的路段间应当设置过渡段,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能够明显判定路况发生变化的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2/10

2.0.4 一条路线宜采纳同一净高,一样不宜小于 4.50m。经技术经济论证能够适当降低,但应满足当地农村公路的运输需求。

路线

3.0.1 一样规定

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势、地貌、地质、水文条件,按照工程造价、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合理运用技术指标,综合考虑平、纵、横三个方面要素,保证线形连续、均衡,行车安全。

贯彻爱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充分利用旧路,安全利用原有桥隧,幸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注意与沿线地势、地物、环境和景观相和谐,爱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尽量幸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专门地区。必须穿过时应缩小穿越范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处理措

施。

3.0.2 路基宽度(包括车道和路肩宽度)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规定,其中,受限路段双车道路面宽度应不小于 5m,单车道路面宽度应不小于

3m。采纳单车道路面的,单侧路肩宽度应不小于 0.75m。

3.0.3 单车道公路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当设在驾驶人员能

看到相邻两错车道间驶来车辆的有利地点,路基宽度不宜小于 6.5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 20m。

3.0.4 连续的长陡下坡路段,危及行车安全处应当设置避险车道。

3.0.5 受限路段一样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 10%,海拔 2000m 以上或积雪冰冻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 8%。当采纳最大纵坡时,其最大坡长应不大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

 3.0.6 受限路段设有超高的平曲线,其合成坡度值不宜超过 11%(海拔 2000m 以上或积雪冰冻地区除外)。

3/10

3.0.7 受限路段的停车视距、会车视距、最小圆曲线半径、最小坡长、不同

纵坡的最大坡长、竖曲线的最小半径等技术指标,经技术经济论证可适当降低。但不应显现不利因素的组合

推荐访问:工作指导意见 公路建设 指导意见 农村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