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办计生幸福家庭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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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办计生幸福家庭落实方案

各社区: 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幸福市、区建设的精神 , 以提 高市民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为出发点 , 在辖区范围内迅速掀起开展计划生 育“幸福家庭行动”、全面促进幸福家庭建设的热潮 ,结合实际, 现制 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 , 要以贯彻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实 施“幸福家庭”计划生育促进工程行动方案》为统领 , 以各种宣传、活 动为载体,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服务群众为手段 , 以强化群众婚育新 观念、优化计划生育环境、推动整体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为目的 , 积极 促进幸福家庭工程建设 , 推动居民提高幸福指数。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人口计生局下达的“五项目标”(建好一个服务体系 , 加强 两个阵地建设 ,强化三项免费服务 ,落实四项奖扶保障 , 广泛开展“五进” 宣教活动)的要求 ,进一步强化社区计生服务 , 优化宣传服务环境 ,拓展 服务功能, 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温馨、优质的政策、宣传、技术服务 积极推动居民提高幸福指数。在 2011 年全面推广“幸福家庭行 动”, “幸福家庭行动”示范社区达 100%, “幸福家庭行动”示范家庭 达 30%。

三、创建标准

(一)“幸福家庭行动”示范社区工作标准:

1、强化便民体系 , 人人都享世代服务 ,建和谐家庭。积极开展村民 自治, 实行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展行风评议 , 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 , 使其更好地组织群 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围绕社区居民需求 , 搭建便民 平台, 建好服务体系。为每个家庭提供上门宣传咨询随访、建立服务信 息档案、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 动员每个家庭已婚育龄人群参加生殖道感 染防治、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让群众充分享受便捷、温馨的社 区服务, 促进家庭和谐。

2、美化利民载体 , 处处都建文化园地 , 建文明家庭。要广泛宣传普 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 , 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 动”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氛围 , 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 育、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各社区要在主要街道、 场所、人口聚集地设置语言温馨、规范的宣传板面 , 广泛传播生育文化。

 社区要有计划生育公示栏 , 要公开服务项目、服务程序、办事期限、办 事结果, 在人群集中地设立意见箱和群众维权服务岗。要充分发挥人口 学校的主阵地作用 , 使之成为群众开展娱乐活动、学习知识、更新观念 的场所 , 培育形成新的婚育风尚 , 推进家庭文明。

3、优化育民平台 , 家家都育优生宝宝 , 建快乐家庭。积极落实 《XX市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社会行动计划》精神,实施好宝宝计划,深 入推进三项免费服务:免费优生检测、免费婚检、免费孕前风险评估 , 扩大覆盖面 , 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开展相关政策和优生知识的宣传 , 将 健康生育全程服务贯彻始终 , 提高群众孕前保健意识 , 营造全社会重视 出生人口素质的浓厚氛围 , 让家家都育优生宝宝 , 增加家庭快乐。

4、深化惠民机制 , 事事都按政策保障 , 建温暖家庭。大力实施计划 生育家庭的四项保障(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 和城市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逐步形成 “奖、优、免、扶、助、保”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同时积 极贯彻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 将流动人口家庭全部纳入服务范畴 , 落实流 动人口“七免一普及” , 从学校、家庭、社会来多方面关爱流动人口困 难家庭 , 让所有计划生育家庭享受保障 , 感受家庭温暖。

5、细化健民活动 , 个个都受健康教育 , 建健康家庭。深入开展“婚 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 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抓手 , 推 动“五进”健教活动。组织计生干部和计生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 进工厂、进学校、进军营 ,广泛宣传计生科普知识 , 积极引导广大群众 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社区计生干部要做好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随访服务上门工作 , 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 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 ,加大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力度 , 不断提高 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社区要开设新婚课堂、丈夫课堂、家 庭课堂、婆媳课堂、青春期课堂五大特色课堂 , 为群众提供特色教育 , 开展有针对性、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 实现家庭健康。

6、争创“幸福家庭行动”的示范社区 , 其“幸福家庭行动”示范 家庭的争创率必须达 30%以上。

(二)“幸福家庭行动”示范家庭标准:

1、爱国守法(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有吸毒、卖淫、嫖娼等丑恶行为的 ;

(2)因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二年的 ;

(3)家庭人员中有违法犯罪被判劳改和劳教的 , 或刑满释放和解 除劳动教养回归社会未满一年的 ;

(4)家庭人员有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 , 且未能从思想上、行 动上完全脱离的 ;

(5)有长期(超过一年)拒交、欠交水电费或农业税等规定性收 费的;

(6)有违章建筑、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

2、家庭和睦(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婆媳关系、夫妻关系不和睦的 ;

(2)对老人不尊重、不关心、不赡养 , 对病、残的家庭人员不照 顾, 群众有看法的。

3、邻里团结(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邻里纠纷未解决的 , 或虽已解决但仍有不和睦表现的 ;

(2)邻里有急有难 , 置之不理、袖手旁观的 ;

4、优生优育(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有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抱养、送养子女的(包括有婚外怀孕、 生育的);

(2)五年内有早婚早育的 ;

(3)当年有未婚先孕的 ;

(4)私房出租户中 , 居住户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勤劳致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因违反厂纪厂规 , 被企业开除的;

(2)不务正业 ,游手好闲 ,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家庭生活困难 , 又不积极参加劳动 ,需要政府和集体补助的 (因病致贫等特殊情况除外);

(4)家庭住房出租 , 未办理有关手续的。

6、勤俭持家(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婚丧喜事铺张浪费 , 游手好闲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7、热心公益(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对国家、集体的公共设施有损坏行为的; (2)对国家、集体的公共设施建设有阻挠行为的。

8、文明礼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经常参与赌博 , 群众有较大反响的;

(2)以赢利为目的 , 外出参加帮助他人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 影响的(包括请人到家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9、好学重教(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近年来 , 家庭子女中有不能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

(2)过分溺爱子女 , 致使青少年染上不良行为的;

10、卫生美化(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 , 不能争创)

(1)屋内卫生脏、乱、差的;

(2)屋前屋后或楼道里有乱堆乱放、乱搭建的;

(3)乱倒乱堆垃圾的;

(4)家庭人员中有阻碍文明单位和环境卫生创建工作的。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 2011年1-3 月)

1、制定实施计划。根据各社区自身特点 , 确定“幸福家庭行动” 项目的实施计划 , 确保项目有特点、见实效。

2、层层宣传发动。通过座谈、户外宣传等多种途径 , 突出宣传 “幸福家庭”促进工程的意义和目标任务 , 为深入推进争创工作 , 做好 各项准备工作。

3、将“幸福家庭行动”列入 2011年重要工作 ,在各社区全面推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和督查初审阶段( 2011 年 4-10 月)

1、硬件建设。社区优质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 , 有世代服务室、宣 传栏、便民维权岗等。

2、强化服务。各社区准确掌握计划生育婚、孕、育、节及青春期、 更年期等人群的服务信息 ,精心组织服务队伍 , 开展“幸福家庭”系列 讲座和“我爱我家”系列服务活动。

3、展示活动。各社区根据自身特色积极有序开展特色活动 , 展示 工作成果。

4、督查初审。对争创社区进行指导并进行初步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阶段( 2011年11-12 月) 1、对争创社区开展督查验收。对居民进行满意率和幸福率进行调 查。

2、评出“幸福家庭行动”示范社区和“幸福家庭行动”示范家庭。

五、工作要求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 , 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幸福家庭”促进工程 , 并贯穿于其它计 生工作中,制定计划方案 ,强化宣传发动 ,注重督促检查 ,实行有效举措 确保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使计划生育“幸 福家庭行动”真正成为造福广大计生家庭的一道亮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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