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装工程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管理方案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管理方案

第一节 管理目标

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轻伤频率6‰以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当地相关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

2、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OHSAS18001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 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严格控制轻伤频率在6‰以内。

第二节 组织管理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各专业施工队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专业施工队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3、项目管理部设安全员,施工队伍根据人员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

4、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部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要求负责,作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横向到边,层层负责;竖向到底,一环不漏。

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如下图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

善后处理组

安全保卫组

抢险救援组

后勤保障组

事故调查组

第三节 管理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度内容

1

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

班前检查制

安全员和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专业配属队伍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

验收制

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

4

安全活动制

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由各施工配属队伍安全生产负责人共同参加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

特殊工种证书年审制

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

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项目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和事故报告制,对施工生产中安全工作做的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施工过程中,不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案措施执行的将进行处罚,以督促整改,对事故将按程序及时进行通报。

8

危急情况停工制

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业主,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

持证上岗制

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10

责任领导值班制

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11

重要过程旁站制

对于施工危险性大、工序特殊等施工生产过程,必须有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基本原则

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在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五种关系,坚持六项基本原则。五种关系:安全与危险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与质量的包涵、安全与速度的互保、安全与效益的兼顾。四项基本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四全”管理,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

2、劳务用工管理

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队伍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施工队伍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3)、施工队伍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施工队伍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4)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5)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施工队伍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施工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6)、每日上班前,施工队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7)、 强化对施工队伍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

3、行为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不得低挂高用, 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 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4、重点部位防范

(1)“四口” (通道口,孔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防护。由于本工程特点,作为机电部分,我们将配合土建做好水暖洞口、风道预留洞等处的防护工作。施工人员不得向等处倾倒垃圾、抛掷材料。洞口处施工时,必须盖好洞口的防护盖板,并在洞口处设专人看护或醒目的警示标志。安装时应把管绑扎牢固,防止坠落伤人,完工时及时盖好洞口。

(2)设备材料运输。对于需要吊装设备、材料时,必须事前与土建沟通,协调工作。疏导人员,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后,方可进行吊装。

(3)载人电梯。必须严格遵守土建总包针对载人电梯的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指挥。

(4)剔凿作业时,应保证电锤锤头、水转转头等固定牢固,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

(5)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跌。不得在靠近“四口”的部位作业。

(6) 现场堆放材料时,严禁超高堆放,不准上人踩踏。

5、临时用电管理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及申报制度,按照项目对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的规定,对现场内我公司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配电箱应有专人负责,施工队伍专兼职安全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贴于配电箱内。

(2)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3)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没有接地(零)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没有保险装置的机械不准使用,没有作业证的人员不准使用机械。

(4)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通风良好的地方。

(5)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五节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部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

1、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担任消防组长,由机电部消防管理负责人和各施工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消防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2)“消防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段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3)机电部根据施工情况成立现场“消防检查组”,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4)建立防火责任制。机电部防火责任人与各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也要与施工队伍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建立多层次的义务消防队组织,机电部根据具体情况成立不少于5人的义务消防队,各施工单位也要设立基层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

2、主要消防措施

(1)现场施工作业,设备、材料堆放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道路。

(2)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电、汽焊用火前须办理动火证;并清理现场废弃物,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具。氧、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氧、乙炔瓶与明火相距10米以外,严禁在烈日下爆晒。乙炔瓶严禁横卧,防止发生明火引起的爆炸。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不得遗留火种。

(3)仓库、现场执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配备足够消防器材,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和蜡烛,不准任意拉电线,不准无关人员入库。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4)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各施工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别墅的不断增加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电器。

(6) 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保温。

(7)施工人员严格执行现场消防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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