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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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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判断、新思想,成为报告中的闪亮“音符”。

习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在报告第六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行了系统阐释。这部分,也被视为“法治”内容浓墨重彩的部分。

其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提法,是关于“依法治国”的新鲜表述。

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总书记说,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一、树立法治观念,推进党在思想上的纯洁性

(一)共产党人要信仰法治

信仰,就是我们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的极度相信,不再怀疑,心悦诚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思想纯洁,最重要的是保持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党章和宪法是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集中体现,只有信仰党章和宪法,才能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有人讲:“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树立法治信仰,是保持思想上的纯洁性的客观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尚”。法治信仰,是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思想上的纯洁,要求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一种内心认同,也是一种价值追求。人性是多面的,有向善的一面,也有向恶的一面。“人有向恶的一面,所以法律成为必须;人有向善的一面,所以法律成为可 能”。权力是多面的,有服务社会的一面,也有恣意膨胀的一面。“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让人类学会如何驾驭 自己”。一个真正树立了法治信仰的共产党员,会真正明白: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遵守法律没有特权,执行法律没有例外。懂得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在思想上会用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去明辨是非,在行动上会有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作为底线。只有树立了法治信仰,才能够保持在思想上的纯洁性。法治信仰强的人,往往能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 醒认识,在大风大浪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在各种诱惑面前筑牢思想防线。缺乏法治信仰的党员干部,并非完全做不到思想上的纯洁性,但是在新时期,往往不能正确认识价值问题,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导致精神支柱坍塌、人生方向迷失,有的甚至守不住党纪国法的底线,最终走向腐败堕落。

(二)共产党人要敬畏法治

心怀敬畏,是心怀神圣感的尊敬和惶恐,既是一种心理状态,也是一种人生态度。有句话说得好:“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敬畏之心源自于人的信仰,人的心里有敬 畏或恐惧的事物,才能既敬重又畏惧,才会有坚定的信仰,才会知道什么可为而什么不可为。我国的儒家先师孔子曾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 言。”这是孔子的敬畏,也是儒家人的敬畏。我们共产党人也有所敬畏,要敬畏党规党法,敬畏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 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共产党员心怀敬畏之心,重要的就是要敬畏党章和宪法。有了对党章和宪法的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准则和规范,就能自觉约束自己,不做出格越轨之 事。一旦没有了对党章和宪法的敬畏之心,往往就会胡作非为、为所欲为、肆意妄为,最终走向自我毁灭。为所欲为置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于不顾,在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内是行不通的。不管级别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法治之心,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

(三)共产党人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

法治没有统一的模式。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都探索并行进在符合本国历史文化传统的法治道路上。中国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树立的是与西方有别的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载入宪法。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基本方略,这在国际共运史和中共党史上是第一次,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学说创造性的发展,标志着党领导人民群 众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迈出了新的步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要求我 们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 上、宪法法律至上,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走适合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能搞 “全盘西化”或者简单的“拿来主义”。

二、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党在组织上的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党在组织上的纯洁性,是保持全党步调一致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组织保证。”“各级党组织要严格管理党员队伍和党的干部队 伍,严把入口、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畅通出口。”以法治手段推进党的组织上的纯洁性建设,就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规则治理。严格按照党内法 规、宪法法律来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化。

(一)严把进入关,推进党员进入的制度化

我们党有着8000多万党员,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我们党的力量和作用,不仅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党员干部的质量决定着我们党的纯洁 程度,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质量,是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的前提。现在有的人入党、当干部,不是因为信仰马克思主义,不是要矢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事业奋斗终身,而是认为入党、当干部能给自己带来好处,把入党、当干部作为个人或家庭、亲属获取利益的政治资本。如果让这样的一群人混入我们组织,势必从 源头上污染我们的队伍,破坏党的纯洁性。因此,在组织上保持党的纯洁性,有必要运用法治手段严把进入关。

运用法治的手段严把进入关,关键是 要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化。一是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严格按照党章等党规党法发展党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的相关制度, 推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票决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分析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严格掌握标准和程序,确保质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二是 推进公务员录用工作制度化。严格执行《公务员法》,依法把牢公务员的入口,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坚持“凡进必考”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 从基层遴选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设一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三是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严格按照《党政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依法严把领导干部的入口,保持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 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要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 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

(二)强化管理关,推进党员管理的制度化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是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的关键。坚持党 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 之所以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的状况,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治党不严,失之于宽。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 必从严,从严务必依法。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办事,按照宪法法律办事,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

运用法治的手段来强化管理关,关键是要 实现党员队伍教育的制度化和干部监督的制度化。一是要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 教育管理,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员队伍教育的制度化,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国法,推进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化的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确立“党章至上”和“宪法至上”的观念,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党章和宪 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二是要实现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要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 规定(试行)》、中组部制定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实现干部考评的制度化,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培养教育、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认 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

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实现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化,以强化监督来保障组织上的纯洁性。三是要实现党员干部法律素质培 养的制度化。要加强党员干部法律培训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推进党员干部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把 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 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通过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 职前法律知识考察、离任评估和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提升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党校教学、党员培训、干部考核、理论宣 传中,要突出法治精神,使党规国法教育成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注重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 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三)畅通退出关,实现党员退出的制度化

保持党的纯洁性,不仅要严把入口,还要畅通出口;不仅要善于 “纳新”,更要敢于“吐故”。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我们党要有一把“筛子”,在制度上拓宽出口、不断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及时清除“徒有其名”的党员,保持 党的肌体健康。一是实现不合格党员退出的制度化。制定和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的党内法规,明确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制定相应的清退程序,实现不合格党员退出的 常态化。敢于动真格,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对于党员干部中那些屡经教育仍不悔悟和改正的,应当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坚决从党的队伍中清除 出去。二是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现在反腐倡廉的制度已经不少,关键在于执行。要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党规国法,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只有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才能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的十八大指出:“反对腐 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在新的历史时期, 我们仍需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清除出党。

三、形成法治风尚,推进党在作风上的纯洁性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内在品质、内在价值、内在要素的总和,它包括以人为本、规则治理、良法善治、自由人权、平等和谐、民主宪政、全民守法、积极履责、制约公 权、惩恶扬善等诸多内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保障党在作风上的纯洁性,需要弘扬法治精神,在我们党内形成一种法治风尚。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形成一种法 治风尚。这种风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 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这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和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 的习惯等等。”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

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的作风纯洁,核心是密切 联系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来推动历史前进。”法治风尚与党风不是截然分开的,不是对立 的,法治风尚本身就是党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要保持作风上的纯洁性,也需要在党内形成这样一种法治风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 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我们党形成了这样一种法治风尚,就能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一)发扬法治的人本精神,努力形成服务风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科 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也是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发扬法治的人本精神,对于我们党员干部而言,首先要形成服务风尚。卡多佐说:“法律的终极原 因是社会福利。”法律是权力的依据和来源。法律授予权力,根本目的在于谋求人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福利。权力的本质在于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 根本宗旨。形成服务风尚,是党在作风上的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如何形成服务风尚?一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服务型政党,首先要求健全党在服务方面的党法党规,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定期接访制度、 阅处群众来信制度等各项服务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和利益,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 实事。二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服务的法治化,制定政府服务法律法规,将政府服务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实现政府服务的责任刚性化、政府服务的内容法定 化、政府服务的机制制度化,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发扬法治的民主精神,努力形成民主风尚,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

俞 可平指出:“民主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形成法治风尚,要求我们党员形成一股民主风尚。民主可以分为代议制民 主和参与式民主。参与式民主就是让老百姓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中来。公众参与,是近代法治,特别是程序法治的核心内容,与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在本质上是一 致的。服务型政党首先应该是参与式政党。民主风尚本身就是党在作风上纯洁性的标准和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 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如何形成民主风尚?一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党的建设中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党 的建设的党法党规,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党员培养中来,参与到干部推荐选拔中来,参与到监督评价党员干部中来,参与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 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做党的建设的支持者、参与者、监督者。二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决策中来。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 程序,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三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国家 和社会管理中来。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 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三)发扬法治的公开精神,努力形成公开风尚,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公开也是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弘扬 法治精神,还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形成一股公开风尚。英国阿克顿勋爵有一句名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如何制约权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何形成 公开风尚?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 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要完善党务公开。以 党内法规形式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信息公开制度,公众旁听党委会议制度等。适应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党务公开的 内容、途径和形式,确保党委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完善政务公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 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办事服务公开,积极探索行政会议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 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公开。三是推进司法公开。推行“阳光司法”,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 公开、狱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法律依据、司法程序、办案各个环节和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四是推进 各领域办事公开。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最后,还强调一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要求我们各级领导 干部带头树立法治观念,带头运用法治手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党的纯洁性,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干部既是保持党的纯 洁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执行者和实践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地在党章党法、宪法法律 的范围内活动。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管理经 济和社会事务,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身作则,带头实践,自觉接受人民 群众的监督。只有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观念,带头运用法治手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能自始至终维护好党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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