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党课讲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忠诚干净担当(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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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党课讲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忠诚干净担当(2023年)

一、全面从严治党应着力三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科学指引下,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强保障,彰显了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强大政治力量、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

(一)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看:坚持“六个从严”

1.抓思想从严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着力教育引导全党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抓管党从严

坚持和落实党的领导,引导全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

3.抓执纪从严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七个有之”,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

4.抓治吏从严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破解“四唯”难题,着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优化选人用人环境。

5.抓作风从严

坚持以上率下,锲而不舍、扭住不放,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6.抓反腐从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二)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看: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就要跟进到什么阶段,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因为我们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髓要义看: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加强党的领导”,关键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全体党员、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
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实践

2018年7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之前,面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党是忧心忡忡的,我是忧心忡忡的。想来想去,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加以推进,团结带领全党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2022年6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进入新时代,我们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探索出依靠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有效途径。”

70多年前,面对黄炎培提出的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的问题,毛泽东同志给出了第一个答案,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70多年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重要经验。”那么我们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积累了哪些重要经验?这里共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健全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首先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党中央明确提出,党委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向党中央看齐,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指挥。各级纪委监委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协助”和“组织协调”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组织、宣传、公、检、法、司、财政、审计等部门高效协同,反腐败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热情参与支持反腐败工作,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是从治标入手,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

三是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深化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

四是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贯通执纪执法,强化综合效能,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五是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共开展5次集中教育活动。2013年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5年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016年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9年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021年,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内思想教育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展开,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切入角度,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

六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6条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概括起来就是: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实质是完善监督体制,促进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目的是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两个责任”是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两个为主”是指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两个全覆盖”是指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巡视巡查全覆盖。比如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

一是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把党的领导通过这种组织形式,贯穿在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实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三是实现了检察范围的全覆盖。《监察法》明确了六类监察对象:1.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探索出依靠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有效途径。从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七次全会提出“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再到2018年岁末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判断的变化,生动折射出我们党反腐取得的重大成就。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坚决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党通过前所未有的反腐倡廉斗争,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全党高度团结统一、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

三、当前面临的主要廉政风险

廉政风险就是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腐败是党内各种不良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体现,反腐败就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这种斗争极其复杂、极其艰难,容不得丝毫退让妥协,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坚决割除毒瘤、清除毒源、肃清流毒,以党永不变质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一)权力失控的风险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它来干事创业、服务人民,就能创造业绩、造福于民;
用它来谋取私利,势必祸国殃民、害人害己。如何对待权力,实质上是权力观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共产党人的正确权力观。每名共产党员都应该是永不断线的风筝,无论在空中如何飘荡,都不能断线。党员干部如果放松了自我管控,就会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迷失方向。所以我们不能放松自己,放飞自己。

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信任和监督、自律和他律是辩证统一的。党员、干部必须心存戒惧,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监督意识,既主动接受监督,又积极开展监督。

(二)思想道德滑坡的风险

人的行为受外部环境因素和诸如个体本身特点如人格、心理、情绪等的内部主观因素影响。就腐败行为而言,它是腐败主体在一定的心理因素影响与支配下利用公权力为自身谋私利的行为,是腐败心理作用于主体的结果。腐败发生的机理是什么?用公式可表示为:腐败行为=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机会。

事实上,腐败行为是社会结构和个体心理的产物,其发生机理就在于,主体掌握一定公共权力并存在腐败机会的前提下,腐败主体由于自身思想上的松懈和心理上的扭曲而产生腐败动机,在这三者结合的过程中,腐败行为便逐渐产生。如果腐败的机会成本不变,腐败主体还会得寸进尺,继续钻营制度的漏洞、捞取更大的公共权力,从而使腐败态势愈演愈烈。因此,遏制领导干部贪污腐化的生成心理是极其必要的。

(三)来自身边人的风险

每个人都离不开社交圈子,但是如果交友不慎也会在人情往来的自我麻醉下掉进陷阱。因此,党员干部要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层层设防、处处设防,交往必须有原则、有规矩,领导干部要自觉净化朋友圈、纯洁社交圈,提高警惕、自律自省,增强洁身自好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就腐败官员而言,必定是思想意识滑坡在前,腐败行为发生在后。因此,要有效预控腐败,必须从引导领导干部养成健康的从政心理开始。

四、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忠诚干净担当”是共产党员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把对党忠诚、自身干净、敢于担当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一)做到对党忠诚

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上的首要要求,是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过程中发挥作用、履职尽责的先行基础,也是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挑选优秀年轻干部,千条万条,第一条就是看是否对党忠诚;
我们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千条万条,第一条就是教育他们对党忠诚,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

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艰险和磨难,但任何困难都没有压垮我们,任何敌人都没能打倒我们,靠的就是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对党忠诚,必须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必须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

(二)做到自身干净

如果说忠诚主要是政治上的忠诚,那么干净首先是经济上的清廉,为政两袖清风、不贪不腐,这是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我经常讲,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特别是在谈到如何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守住底线、把好分寸”,“要亲商、安商、富商,但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做到敢于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全县发展面貌没有变化,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作为党的干部,担当作为理应是一种自觉意识、一种自信气质、一种自强信念,一种融入血脉、铸入灵魂、生生不息的精神素养和奋进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党把干部放在各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那么多,要做好工作都要担当作为。如果不担当、不作为,没有执行力、战斗力,那是要打败仗的。”

同时,我们要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创造创业、干事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那么归纳概括起来说,忠诚是为政之魂,是前提;
干净是立身之本,是底线;
担当是成事之要,是关键。三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只有准确把握三者之间的逻辑,领导干部才能不迷失、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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