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工作意见-2021100418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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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序言:大家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往往需要用到社区建设工作意见,而且有时候非常急用,所以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很实用的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希望能快速帮助大家解决燃眉之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社区建设工作意见,这篇社区建设工作意见供大家学习和借鉴。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哈,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如果有不妥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或是联系小编删除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型工业化河滨市区”的总体目标和规范化社区的基本要求,不断开创城市社区工作新格局,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2、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自治的原则。不断加强党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依法实施社区的民主自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落实。(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妥善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3)坚持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单位、社区居民等所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氛围。(4)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以服务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中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容、治安、居住环境,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按照规范化社区建设要求,不断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科学划分社区,理顺社区职能,优化社区服务,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把社区建成配套设施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服务功能完备的新型社区。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科学划分城市社区。根据社区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社区划分主要坚持和把握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区域性原则。按照地缘关系和社区规模,以路、街为界,切方划块,使每个社区划分清晰明确。二是以“村改居”为主体的原则。凡是有村改居的区域均以村改居为主划分社区,以提高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实现“村改居”向城市社区的顺利过渡。三是依托新开发小区的原则。在无“村改居”的区域范围内,以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为主,单独划分社区。四是规模适度的原则。为便于社区服务管理、资源开发、居民自治,社区人口规模,一般在3000户左右。

按照上述原则,在建成区范围内,划分调整为48个社区,其中,高新区14个,清洋街道31个,福新街道3个(详见附件)。在此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切实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对依托新开发小区划分的社区,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予以启动运转;对以“村改居”为主体过渡到社区的,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有针对性地选择2—3个社区先行试点建设,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面上推开。原有的6个社区在新社区尚未启动运转之前,仍按原管辖范围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平稳过渡。

2、规划落实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将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划定的48个社区范围内实施旧城改造或新区开发,均由开发单位按要求承建并无偿提供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房址必须临街的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具体由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负责,把好四道关口,严格监督落实。一是项目评审关。规划分局要在组织区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论证时,必须同时提交和评审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选址意见及建筑方案;二是土地出让关。国土资源分局在实施有关土地“招、拍、挂”公告或文件中,依据规划分局提供的规划参数对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予以明确约定和说明;三是施工监察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依据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的规划设计要求,对建设过程实行跟踪监察;四是工程验收关。区建设管理局要将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纳入工程联合验收范围,对不提供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或提供用房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予发放《工程竣工备案证》。社区综合用房产权国有,建成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接收手续。社区综合用房尚未建成前,仍使用原村(居)办公室;无办公场所的,由社区所在街道或高新区采取租赁方式临时解决社区办公场所。

3、妥善解决“村改居”社区的集体资产问题。高新区和街道对“村改居”社区要制定详细的资产处置方案,其经营性资产可以按照《公司法》规定,通过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等方式,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从而明晰产权、量化到人;经营性净资产数量较少或质量较差的,可以成立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先行剥离,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解决。对资源性、公益性资产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办理。在全面理顺集体资产的基础上,加快“村改居”向城市社区过渡步伐。

4、逐步实现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产生和规范管理。鉴于目前“村改居”的两委班子任期未满,对暂时未启动运转的“村改居”社区维持班子现状不变,任期届满时仍然采用过去的选举方式进行换届;对试点成功并启动运转的“村改居”社区和以新开发小区为主设立的社区待第九届村(居)两委换届时按社区选举方式依法产生社区工作人员。尚未完全建成启动的社区,社区工作可暂时由临近社区代管。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一方面,通过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有效形式,使社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意识,掌握城市管理知识,尽快在观念和工作方式上实现由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的转变;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健全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管理。

5、全面强化社区的各项服务管理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完善社区功能,发挥社区作用,促进社区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认真做好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1)社区党建工作。根据社区划分设置情况,组织部门要及时调整和健全社区党组织,保证“一社区一党组织”。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抓好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开展党员家庭、党员志愿者队伍、党员责任区等活动,组织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要建立健全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驻社区有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2)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公安部门要按照“一区(社区)一警”的模式,设立社区警务室,维护社区内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司法部门要指导社区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搞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社区居委会要做好社区卫、民事调解、帮教刑释劳教和失足青少年、防火防盗及常住、暂住人口和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等工作,保障社区群众安居。/div>

(3)民政和劳动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逐步落实好社区居民的各项优抚救助、低保政策,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和福利服务;劳动部门要做好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再就业服务、面向流动人员的维权服务等各项工作,指导社区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4)社区计生、卫生工作。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城市计划生育“四四制”,努力实现与社区计生工作的有效衔接。要搞好计划生育的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卫生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网络建设的标准,抓紧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不断满足居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5)社区环境美化。社区居委会要广泛动员社区居民、社区单位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搞好社区绿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自觉接受城管执法部门的管理指导,共同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社区环境。

(6)繁荣社区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教育、文化、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以倡导文明新风、满足文化需求、普及科学精神、建立和谐人际关系为目标,积极开展“创文明社区,做文明市民”活动,加强社区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群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和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

要在全面落实和强化社区各项功能的基础上,指导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着眼于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要坚持以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为方向,建立健全集公益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咨询、中介、维修、紧急救助、清洁、托幼、家政、旅游、购物等各种服务,逐步培育有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提升社区建设的档次和水平。

6、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的财力保障机制。区、街财政要加大对社区工作的财力投入,通过财政支持、费随事转、社区自筹、社会赞助等方式,保证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转;倡导驻社区单位主动向社区群众开放设施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互利互惠。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对于规范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促进城市改革、发展与稳定,加快城市现代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高新区、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社区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圆满完成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区里调整充实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分管副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高新区、街道也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真正把社区建设纳入各级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推进有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建设工作责任制。高新区、街道要把社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尽快制定社区建设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区委、区政府决定将社区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高新区管委、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社区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管理指导、搞好协调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局面,推动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3、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创新。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深入开展示范社区和星级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区、街、社区居委会三级微机信息管理网络和社区服务框架体系,不断加强社区管理信息化建设,认真总结、推广社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温馨提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写作的注意事项(修改时可删除)

1.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写作应该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练、条例清楚、层次分明、标点正确。

2.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日期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

3.社区建设工作意见一般有标题、称谓、正文、结尾及落款等等,不同的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有不同的组成部分。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写作一般不求华丽词语,要朴实精炼,在写作过程中要主要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条款等,用词要准确、无华、精炼。

4.确保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格式准确。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是规范性文书,在写作中有严格的格式规范,格式是否准确也是重点的部分。

5.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写作要语言做到规范、准确、简明和得体。规范,是指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在书写时语言表达不能出现口语、地方话;没有错别字;涉及到专业性内容时,要采用专业性词语等。准确,是指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文字表达一定不能出现语言模糊,尤其注意不能使用比喻、拟人等写作手法,避免阅读者产生歧义。简明,撰写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时,最好开门见山,简单明了的表明目的和要求等,多用陈述句。得体,是指根据不同的文种,在书写社区建设工作意见时注意语气,上行文时语气谦恭、平行文行文时体现出商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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