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典型案件选20190424

2019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件选

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网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1.“360扣扣保镖”软件商业诋毁纠纷案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民三终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有限公司(合称奇虎公司等)针对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合称腾讯公司等)的QQ软件专门开发了“360扣扣保镖”软件,在相关网站上宣传扣扣保镖软件全面保护QQ软件用户安全,并提供下载。在安装了扣扣保镖软件后,该软件会自动对QQ软件进行体检,以红色字体警示用户QQ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以绿色字体提供一键修复帮助,同时将“没有安装360安全卫士,电脑处于危险之中;升级QQ安全中心;阻止QQ扫描我的文件”列为危险项目;查杀QQ木马时,显示“如果您不安装360安全卫士,将无法使用木马查杀功能”,并以绿色功能键提供360安全卫士的安装及下载服务;经过一键修复,扣扣保镖将QQ软件的安全沟通界面替换成扣扣保镖界面。腾讯公司等以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奇虎公司等前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其针对腾讯公司等的经营,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了该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遂判决奇虎公司等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00万元。奇虎公司等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在市场竞争中,经营者通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消费者需求自由选择商业模式,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腾讯公司等使用的免费平台与广告或增值服务相结合的商业模式是本案争议发生时互联网行业惯常的经营方式,也符合我国互联网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这种商业模式并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精神和禁止性规定,腾讯公司等以此谋求商业利益的行为应受保护,他人不得以不正当干扰方式损害其正当权益。奇虎公司等前述行为破坏QQ软件及其服务的安全性、完整性,干扰了其正当经营活动,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奇虎公司等前述行为根本目的在于依附QQ软件强大用户群,通过对QQ软件及其服务进行贬损的手段来推销、推广360安全卫士,从而增加奇虎公司等的市场交易机会并获取市场竞争优势,此行为本质上属于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

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互联网市场领域中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规则,其根本要件是相关经营者的行为是否以误导方式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造成了损害。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经营者为竞争目的对他人进行商业评论或者批评,尤其要善尽谨慎注意义务;互联网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明确的市场竞争规则作为保障,竞争自由和创新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边界。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明确了互联网市场领域技术创新、自由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关系,本案对相关互联网企业之间开展有序竞争、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2. 钱钟书书信著作权及隐私权侵权案

【案情摘要】

2019年5月,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称中贸圣佳公司)发布已故著名学者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公告。钱钟书遗孀杨季康(笔名杨绛)遂向法院提起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诉讼,认为李国强和中贸圣佳公司构成对其著作权及隐私权的侵犯。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中贸圣佳公司和李国强停止侵权、赔偿杨季康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赔礼道歉。

【点评】

此案不仅因涉及著作权、隐私权以及物权等多项权利的认定,颇具代表性并广受关注,而且还对拍卖公司因从事拍卖活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责任进行了界定和规范,特别是拍卖公司在拍卖活动中,除应依据拍卖法就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归属、委托人的身份情况进行审查,并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外,对于负载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的拍卖标的,还应对相关著作权权利归属、隐私权和肖像权的权利保护等情况进行审查,以履行拍卖法所赋予拍卖人的法定义务。此案的审结,明晰了拍卖者的法律义务,规范了拍卖市场秩序,对维护相关权利人的著作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具有积极的意义。

3.《推拿》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摘要】

毕飞宇系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推拿》的作者,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19年9月出版该小说。2019年7月,毕飞宇将电视剧改编权独家提供给中融公司。2019年12月2日,中融公司将其获得的授权转让给禾谷川公司。2019年1月,禾谷川公司委托陈枰为文学作品《推拿》的电视剧改编编剧。2019年4月,陈枰与西苑出版社就陈枰版《推拿》(上、下册)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同年6月,该书出版。毕飞宇、人民文学出版社以陈枰版《推拿》的出版发行行为侵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西苑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图书《推拿》;**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停止**图书《推拿》;陈枰、西苑出版社连带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14万元;陈枰、西苑出版社连带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5000元。

?【点评】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制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故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规制商品市场流通过程中的授权,而不是规制商品创作过程中的授权。本案中,陈枰和西苑出版社仅具有改编作品的授权,并不具有出版改编作品的授权,也就是说不具有将相关改编后的作品推向文化市场、作为图书商品流通的授权,因此,被告出版同名作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图书出版市场存在的授权混乱、权利意识淡薄、诚信缺失等现象。通过本案的审理,有利于当事人规范其行为,也对整个图书出版行业的合法规范经营发展提出了指引。

?4. 孙俊义与郑宁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民申字第1036号民事裁定书〕

【案情摘要】

孙俊义是名称为“防粘连自动排**阀”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权利人。2019年6月28日,长春市宽城锅炉排汽阀厂向个体工商户业主郑宁发出通知函,称郑宁**的“胜益”牌全自动排**阀侵犯了其“中权”牌排汽阀的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0320192523.2,专利权人为孙俊义),落款处有“长春市宽城锅炉排汽阀厂打假办”印章和专利权人孙俊义的印章,并附有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019年7月,孙俊义从郑宁处购买到了被诉侵权的“胜益”牌排**阀,并以郑宁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本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构成等同,落入本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孙俊义向郑宁邮寄的通知函中未附有专利证书和其他必要文件,不足以使郑宁认识到其**的为侵权产品。鉴于郑宁作为**者已经提供了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主观上并无过错,依法可免除赔偿责任。据此判决驳回孙俊义的诉讼请求。孙俊义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孙俊义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3日裁定指令**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判断**者是否知道其**的是专利侵权产品,应当结合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如**者曾经**过专利产品,或其购入被诉侵权产品的价格不合理地低于专利产品的市场价格等,均可以作为认定**者知道其**的是专利侵权产品的事实基础。如果上述情况均不存在,而仅仅是权利人向**者发出过侵权警告函,则需要进一步对警告函中的具体内容予以审查。如果警告函中记载或包含有专利权(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证书复印件等)和被诉侵权产品的基本情况、侵权比对结果及联系人信息等内容,在**者也已经收到该警告函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推定其知道**的是专利侵权产品。

【点评】

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鼓励打击侵权源头,专利法第七十条对**者的合法来源抗辩作出了规定,即在侵权产品的**者主观上没有过错并能提供产品合法来源的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判断**者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存在事实认定上的困难。侵权警告函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的广泛采用,为解决**者主观过错的认定困境,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案。本案中,法院根据权利人已经向**者发出了记载有涉案专利和被诉侵权产品基本情况、侵权比对结果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较为明确的侵权警告函,且**者已经实际收到该警告函等事实,推定**者知道其**的为专利侵权产品。本案的审理,规范了权利人对**者主观过错的证明标准,也为人民法院对**者主观过错的认定,提供了证据审查和判断的司法指引。

5. 深圳市周一品小肥羊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与**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肥羊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3日,其拥有第3043421、3092512、3420327、3878260、4098504号“小肥羊”文字或图文组合商标,均核定使用于第43类的饭店、餐厅(馆)等服务上,第3043421号商标曾于2019年11月12日被认定为餐厅、饭店服务上的驰名商标。深圳市周一品小肥羊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一品公司)在门店招牌、服务员的胸牌及点菜单上使用了“一品小肥羊”标识;在门店指示牌使用了“周一品小肥羊”等标识;在餐具和火锅电磁炉上使用含有“小肥羊”的商业标识;同时在域名为的网站上,除使用上述标识外,还注明版权所有为深圳市一品小肥羊餐饮连锁**,……一品小肥羊官方网站。该网站提供 “一品小肥羊餐饮连锁”加盟登记表,并介绍“一品小肥羊”特许连锁店加盟程序。小肥羊公司以周一品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周一品公司的先用权主张不能成立,其使用的商业标识及企业名称侵犯了小肥羊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企业名称权,故判决周一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小肥羊公司经济损失9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周一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

修改后的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增加了关于商标先用权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确认了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及相应的权益,也较好地平衡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和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权利人之间的利益。本案在商标法修改的立法背景下,探讨了关于商标先用权的规则适用,特别是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尚无定论的商标先用权抗辩中“原有范围”的界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较为深入地阐释了先用权制度与注册商标制度之间的位次关系和利益平衡,为新商标法实施后涉及先用权抗辩案件的审理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

6.“58同城”不正当竞争案?

原告:**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五八信息公司)?

被告:五八同城(**)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五八房地产公司)?

【案情摘要】?

五八信息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2日,经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其网站名称为“58同城”,该网站开设有房产服务内容的频道。2019年以来该企业及网站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并取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五八信息公司将“58同城”进行了商标注册。五八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成立,经营房地产经纪业务。五八信息公司认为五八房地产公司擅自使用五八信息公司的网站名称作为企业名称进行注册使用,造成了相关公众的误认,侵害了原告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公证费6320元。?

法院认为:五八信息公司与五八房地产公司尽管经营模式不同,但在提供房屋租售信息领域两者经营内容和受众群体的相同,故二者存在竞争关系。通过持续性、大成本的广告宣传“58同城”一词已与五八信息公司所经营网站以及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建立了特定而稳固的联系,“58同城”应为五八信息公司特有的网站名称,即“58同城”已构成知名网站的特有名称。五八房地产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五八同城”字样,足以使人产生五八房地产公司与58同城网经营者间存在特定关系的误认、导致混淆。虽“58同城”商标已经被五八信息公司于2019年核准注册,但五八房地产公司将“五八同城”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始于2019年,此时“58同城”商标尚未注册,五八信息公司无法依据在后取得商标权利制约五八房地产公司的在先行为;对于商标注册之前的侵权行为,五八信息公司依据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主张并无不妥。五八房地产公司构成了对五八信息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法院判决:五八房地产公司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五八同城”字样并赔偿五八信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6320元。?

【点评】?

关于企业名称与在先注册商标导致的权利冲突,以往司法实践中多有涉及,处理方式亦较为成熟固定。但关于企业名称与未注册商标间冲突引发诉讼的案件并不多见,且对于未注册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学界亦有争议。该案从加强对权利人保护及竞争秩序维护的原则出发适用法律,将“58同城”在尚未进行商标注册时认定为知名网站特有名称,对五八房地产公司的明显不当行为,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体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的弹性、灵活性,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创新性适用的较为典型的一次尝试。同时,该案对五八信息公司与五八房地产公司的竞争关系进行了深入解读,在法律适用上从宽解释了竞争关系。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认定中,该案遵循了发展的、多维的观点及方法,将网站历史、网站域名、名称演变、大众呼叫习惯等多角度综合进行考虑论述,亦有一定的典型性。?

7.“北大青鸟”特许经营合同案?

原告:**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大青鸟公司)?

被告:长沙市岳麓区华瑞培训学校(简称岳麓华瑞学校)?

【案情摘要】?

 北大青鸟公司曾与被告岳麓华瑞学校约定:原告授权被告从事ACCP(单点)培训活动。特许经营使用费包括学费、教材费、考试认证费,由双方根据招生数量按比例结算。被告及其关系人不得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不低于1000万元的违约金。极客营网站以“极客营IT梦想学院”为名开展软件教育培训业务,并在招生咨询过程中自称“北大青鸟极客营”。咨询师称:“我们已经开了十几个班了,一个班30人以内…大概是二十六七的样子…安卓学费14800元…JAVA学费9900元”等。法院调取的证据显示:极客营网站备案单位是天心华瑞学校,在百度网办理加V认证和百度推广业务的是岳麓华瑞学校。岳麓华瑞学校投资人邹伟兼任天心华瑞学校校长,并实际参与天心华瑞学校的经营管理。北大青鸟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为由起诉岳麓华瑞学校,索赔500万元,并提交了岳麓华瑞学校的合同期内付款凭证。经北大青鸟公司统计,岳麓华瑞学校自2019年至2019年共向北大青鸟公司支付合同款2900余万元。?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岳麓华瑞学校及其投资人违反竞业禁止约定。被告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调整,但未提交证据。原告证据表明,其主张500万元的违约金数额基本合理。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500万元。?

【点评】

本案是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特许人的实际招生数量直接影响特许经营使用费的数额,这是合同约定被特许人及其关系人竞业禁止义务的合理基础。本案中,法院全部支持原告500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主要考虑了如下因素:一是结合法院调取的天心华瑞学校在民政局备案资料、百度加V认证资料和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违约事实证据充分;二是极客营网站自称“在校生2000多人”、学费“安卓13900元”、“JAVA9900元”、“已经开了十几个班”、“每个班二十六七个人”,可见其违约获利数额较大;三是原告提交了合同期内岳麓华瑞学校向其付款的凭证,可见被告五年内共付合同款近3000万元,年均付款额甚至高于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数额;四是合同约定违约金不低于1000万元,原告主张500万元符合约定;五是被告虽然请求调低违约金数额,但没有提供相应证据。因此,法院在查实被特许人违约之后,以合同约定为基础,综合考虑在案证据和证据规则,认为500万元违约金数额与被告获利、原告损失相比基本合理,作出了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中少见的高额判决,具有一定典型性和警示意义。

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1.“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上诉案〔**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高行终字第1103号行政判决书〕

【案情摘要】

**稻香村食品**于1996年1月提出“稻香村”商标(简称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1997年5月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的馅饼、饺子、年糕、粽子、元宵等。经核准,该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为**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稻香村公司)。2019年7月,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稻香村公司)提出“稻香村及图”商标(简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的饼干、面包、糕点等。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稻香村公司提出异议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裁定被异议商标准予注册。**稻香村公司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属于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苏州稻香村公司虽在饼干、糕点等商品上经受让在先取得由“稻香村”文字、“DXC”字母及图形外框组合而成的两个商标(简称在先取得商标),但该两商标与被异议商标在表现形式上差异较大,而与**稻香村公司长期使用并有较高知名度的引证商标“稻香村”更为接近,如允许其注册,将打破业已形成的市场秩序,增加市场及相关公众混淆的可能性,因此,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所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裁定对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苏州稻香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苏州稻香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稻香村公司的“稻香村”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其与苏州稻香村公司在先取得商标之间已经存在能够区分的市场实际和稳定的市场秩序。被异议商标标识与其在先取得的商标差异较大,反而与**稻香村公司的引证商标非常接近,因此苏州稻香村公司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不能认定为对其在先已受让的稻香村商标声誉的延续,而是侵入到了**稻香村公司商标的排他权范围内,打破了能够区分的市场实际和已经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将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点评】

因历史原因,不同的企业长期使用相近似的商标,在已客观形成市场格局的情况下,如其中一方另行申请构成要素相近似的商标,在适用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进行商标近似判断时,除考虑标志本身的近似程度以外,还应根据商标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以混淆误认可能性为标准综合判定,注重维护已经形成和稳定的市场秩序,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

2.“治疗乳腺增生性疾病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华洋制药有限公司专利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知行字第77号行政裁定书〕

【案情摘要】

**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亚东制药公司)是名称为“治疗乳腺增生性疾病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的专利权人。**华洋制药有限公司针对本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提交的证据1、证据3分别为《药典》公开的“乳块消片”的功能主治、处方以及颗粒剂的相关制法。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5409号决定,认定本专利不具有创造性,宣告全部无效。亚东制药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证明证据1的临床有效率低于本专利的公证书即反证4,本专利颗粒剂的总有效率为95.70%,证据1中片剂的总有效率为89.32%,本专利权利要求1具有显著的进步。遂判决撤销第15409号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服,提起上诉。**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维持第15409号决定。亚东制药公司不服,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反证4没有公开总有效率的具体测定方法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反证4与本专利的总有效率是在等效等量情况下,以同一种测定方法做出的,上述对比数据不能证明本专利是否具有临床疗效上的显著进步;即便认可上述对比数据,由于本专利制备颗粒剂时省去了减压干燥步骤,对药物活性成分的影响也相应减少,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省略减压干燥步骤将会使药物的整体有效率有所提高,专利权人并未举证证明其超出了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合理预期。遂裁定驳回亚东制药公司的再审申请。

【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明确了未记载在说明书中的技术贡献不能作为要求获得专利权保护的基础,以及判断发明是否存在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时,应当综合考虑发明所述技术领域的特点,尤其是技术效果的可预见性、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启示等因素。此外,还明确了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应当以记载在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为基础。本案裁判对于审理药物专利授权确权行政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1.周志全等7人经营思路网侵犯著作权罪案

被告人周志全等7人侵犯著作权罪案〔**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一中刑终字第2516号刑事裁定书〕

【案情摘要】

被告人周志全于2019年8月注册成立**心田一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思路网站。思路网站下设门户网(网址)、思路论坛(网址),并以HDstar论坛(网址)作为思路网站的内站。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周志全雇佣被告人苏立源、曹军、贾晶洋、李赋然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会员制方式,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大量影视、音乐等作品以种子形式上传至HDstar论坛,供2.6万余注册会员下载,在思路网站投放广告,并通过**网站注册邀请码和VIP会员资格营利。被告人寇宇杰于2019年5月至2019年4月间,雇佣被告人崔兵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至4000余份硬盘中,并通过淘宝网店予以**。**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周志全雇佣被告人苏立源、曹军、李赋然、贾晶洋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寇宇杰雇佣被告人崔兵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情节特别严重,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予惩处。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认罪态度依法予以减轻、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并处罚金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苏立源、寇宇杰提起上诉。**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

思路网号称“中国最大的数字高清门户网站”、国内最“顶尖”的蓝光高清网站。思路网管理层汇聚了多名IT精英,在案被告人均为大学文化程度。该网站刊载高清资讯和高清电影,表面上看是一个介绍蓝光技术的普通网站,但其链接到的“HDstar论坛”却存有大量蓝光高清格式的盗版电影和电视剧资源可供付费下载,网络上的很多盗版高清影片片源均来自思路网。通过这种方式,思路网积累了大量的注册用户,成为国内最“著名”的盗版高清电影网站。该案判决对于打击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犯罪、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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