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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司 管理处主任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公司 管理处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经公司与目标责任人(管理处主任)共同商讨,已确定物业管理处 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并由目标责任人代表物业管理处签署确认。
一、责任目标
(一)内部管理
1、办公秩序管理:参照作业程序文件
2、档案文件资料管理:参照作业程序文件
3、考勤假期管理:参照作业程序文件
4、会议管理:参照作业程序文件
5、员工培训管理:参照作业程序文件
6、库房管理:参照作业程序文件
7、内外关系协调:时间、事由、处理结果、记录
8、投诉处理:参照作业程序文件
9、交办工作:及时、到位。
(二)基础物业管理目标(执行【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评标准】不含硬件)
1、基础管理:执行第7、11、12、15、16、17、18、19款
2、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执行第1、2、3、4、5、6、7、8款
3、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执行第1、2、3、4、5、6、7款
4、保安、消防、车辆管理:执行第1、2、3、4、5、6款
5、环境卫生管理:执行第1、2、3、4、5、6、7、8、9款
6、绿化管理:执行第1、2、3、4款
8、精神文明建设:执行第1、2款
9、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注:“重大安全事故”是指:
(1)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员工死亡事故;
(2)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公司很重要财产报废、损毁事故;
(3)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火灾事故;
(4)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水浸事故;
(5)因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恶性治安事件。
10、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完好率达100%以上。
11、员工上岗培训合格率100%以上。
12、员工对管理处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服务目标:住户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为确保上述责任目标的实现,责任人(管理处主任)的权力如下:
(一)人事管理权
1、对物业管理处班组长以下各级员工的组阁权、奖罚权、任免权、解聘权;
2、对物业管理处班组长任免、调配、解聘、奖罚的建议权;
3、编制范围内临时工的招聘录用决定权;
4、工薪标准范围内的调薪建议权。
(二)管理决策权
1、主持物业管理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的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3、主持召开物业管理处的各类工作会议;
4、审核管理处各类经济合同。
(四) 申请支持权
1、依据物业管理处的工作进展情况申请专项经营管理资金和其他资金支持;
2、申请修改物业管理处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定编;
3、申请业务支持。
三、责任人的义务
(一)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
(二)向公司汇报工作;
(三)确保责任目标的逐步实现;
(四)自觉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控、考评、检查;
(五)每月5号前按时上报工作报表;
(六)每月5号前组织目标评估,质量评审,进度、质量考评和员工绩效考评;
(七)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其他专项工作;
(八)保证管理处各个标准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九)保证管理处的操作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十)保证员工的生活、工作秩序;
(十一)保证员工的整体操作技能和工作质量;
(十二)为公司培养人才;
四、公司的权力
(一)有对管理处的运作状况(工作进度、标准、质量、成本等指标)抽查、检查、监督的权力;
(二)有对目标责任人及以下各级员工的任免权、解聘权、调配权;
(三)有要求责任人出示、收集、解释各类数据、报表、原始凭据、记录的权力;
(四)有对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权、奖罚权;
(五)专项事件的调查权。
五、公司的义务
(一)及时提供合适的业务支持;
(二)提供信息支持;
(三)提供资金支持。
六、目标考评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考评标准办法依据公司绩效考评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和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七、目标奖罚
(一)管理处责任人(主任)必须依照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完成本责任书所列的各项目标。
(二)如果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则管理处可按公司的奖金分配方案对员工发放奖金。
(三)如果本责任书所列目标不能全部完成,则每不能完成其中一项指标,扣减管理处 %的目标奖金,直至扣除全部奖金,管理处主任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若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责任目标无法完成,则本目标责任书失效,遗留问题由公司与目标责任人共同处理。
八、本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行政部存档二份,目标责任人一份。
九、未尽事宜,由目标责任人同公司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
目标责任人签署: 总经理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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