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意见(合集):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意见、专业法律服务团建设工作意见…等

单位工作意见(10篇)

内容提要: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意见

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意见

专业法律服务团建设工作意见

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城乡科技一体化发展工作意见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意见

乡镇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2021年煤矿石膏矿安全生产意见

2021年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四强化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意见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意见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21年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实施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为抓手,坚持规范有序、长效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管服并重,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持创新创优、培育特色,扎实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努力打造一流执法队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创造一流城市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新的思路、新的要求、新的举措谋求新的作为,创造新的业绩,塑造新的形象。具体在“五个新突破”上下功夫。一是要围绕市容市貌管理,在精细长效管理上求突破。二是要围绕两新工程建设,在控违拆违上取得新突破。三是要围绕数字化管理系统,在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上取得新的突破。四是要围绕城管进社区,在城镇执法管理一体化上取得新的突破。五是要围绕思想作风建设,在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上取得新的突破。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紧紧围绕“严、细、实”的要求开展工作。所谓严,就是严格、严谨、严肃,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行有所依、做有所循、功有所果;所谓细,就是细化、细致、细心,做到内容具体化、指标明确化、责任区域化;所谓实,就是求实、务实、扎实,务求市容整洁无死角,环境有序无脏乱,精细管理无缝隙。一是要实施容貌提升工程。要下大力气抓好主要干道、繁华地段、休闲场所、学校周边市容秩序,严肃查处乱摆放、乱占道、乱搭建行为,坚决制止市区占道经营反弹回潮,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按照《市便民市场设置导则》的规定,在全市各社区推广吴花园便民市场建设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管理,合理设置多个便民市场,规范疏导占道商贩入市经营。全面推行城镇容貌管理责任区制度,明确沿街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责任,强化自治意识,实现专业管理与自我管理的有机统一,做到片区联动、齐抓共管。二是实施道路畅通工程。要加大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创新机制,利用市场手段抓好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车辆的停放,头尾要一致,停放要整齐,排列要有序。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在沿街酒店、单位门前划定停车位,设置临时停车标志,规范停车秩序。强力清理整顿长勺路等重点路段货运出租车占道停放,会同建设、规划、交通、交警等部门建设长勺路货运出租车市场,力争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乱停乱放车辆影响市容的问题。三是实施环境改善工程。积极开展对燃煤锅炉、露天烧烤、服务业油烟污染等行为的综合治理,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加强施工工地管理,突出抓好源头管理,严肃查处扬尘污染,监督施工单位规范围挡,文明施工,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加大车辆运输途中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遗撒泄漏污染路面以及“三超”等行为,维护城市道路设施。四是实施广告美化工程。按照规范、减量、美观的原则,大力加强城市广告牌匾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要及时拆除,对破损陈旧的要动员更换,对杂乱无章的门头牌匾要规范统一。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新上户外广告要从严把关,逐级审批,组织验收,努力将广告牌匾打造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五是实施噪音防治工程。严格控制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居民小区、城市背街小巷内所有经营业户使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他高噪音方式招徕顾客产生的噪音扰民现象,全面取缔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非公益性宣传站(点)从事宣传和文艺演出等活动造成的噪音扰民现象,加强巡查,严密监控,切实巩固治理成效,给全体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产、生活环境。

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围绕文明城市检查、国际航空体育节、钢铁博览会等各类活动,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控严管违法建设行为

以服务全市两新工程建设为重点,坚持“源头控制,罚拆并举”的原则,采取“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拆除”的手段,重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乱建抢建势头。一是建立健全查违工作巡查监管机制。继续加强查违工作宣传,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日常巡查防控制度,每周对辖区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控制城中村改造区域的违法建设,确保违建“零增长”。二是建立健全查违工作联合防控机制。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和属地化管理职能,明确基层组织的管控责任,进一步完善覆盖城区的规划执法网格化体系,杜绝违法建筑发生,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将各类违法建设的待建苗头发现和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健全查违工作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与规划、建设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规划执法检查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从立项到竣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增强规划的严肃性。注重积极引入司法手段解决一批执行难、影响大的违法建筑案件,提高案件执行率,起到处理一起震撼一批的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数字化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并形成与区级指挥中心沟通顺畅、衔接紧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高效处置机制。一是在钢城区、高新区数字化指挥平台建成运行的基础上,尽快与市级监督指挥中心的实现互联互通,并逐步将数字化城市管理范围向城镇(街道)延伸,力争到2021年底将数字化城市管理网关终端覆盖全市50%以上的城镇(街道),真正建立覆盖“市、区、镇”三级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二是完善12319服务热线问题处置程序,及时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达到932%以上,全力创建“在岗一分钟,服务60秒”的城管执法服务品牌。三是进一步理顺与城市管理责任部门的关系,改进网关应用模式,提高问题处置效率;认真落实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充分利用数字化考评机制,结合人工日常考核,建立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的绩效考评体系。

(四)理顺管理体制,构建城乡一体的城镇管理执法模式

按照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提请市政府尽快成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二是强力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积极协调各社区组建城市管理办公室,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建成一片、管好一片的工作目标。同时,规范社区协管员队伍,统一社区协管员管理模式,组织全市社区协管员统一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各区城镇管理执法机构做好社区协管员考核管理工作,使社区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三是进一步健全城镇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将城镇管理考评纳入各城镇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强化区和城镇(街道)的城市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区和城镇(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明确、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四是大力开展“和谐镇”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各区及城镇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做好户外广告整治、落地招牌清理、占道经营取缔、停车秩序规范、农村“三堆”清运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镇村环境达标。

(五)积极畅通联系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按照“有案必接,有接必果,有果必复”的要求,认真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力争做到投诉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一是充分发挥12319服务热线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及时受理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登记,逐一办理,逐一解决,真正做到排民忧、解民愁。二是进一步畅通市长公开电话、政风行风热线、政府在线、民意天线以及来人来访等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中队长以上干部同步收听政风行风热线的做法,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三是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动上门走访座谈,进行面对面交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六)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保障措施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队伍建设方针,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为主线,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和谐城管执法”品牌。

(一)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是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倡导文明新风、赢得社会支持、吸引公众参与、破解执法难题、提高城管声誉的有效手段。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继续以《鲁中晨刊》“城管为公,执法为民”栏目为阵地,纵深挖掘城管执法工作的亮点和特色,深入宣传城管执法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努力扩大城管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二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借助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大型“城管宣传月”活动,通过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使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关心、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三要强化城管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城管执法动态的编印和报送,精心策划,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扩大影响。定期更城管执法网站,及时公开城管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队伍活力。按照“工作创先、服务创先、业绩创先”和“学习优良、作风优良、素质优良”的要求,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激发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活力。一是积极开展以执法“无差错”、管理“无投诉”、服务“无缝隙”、办事“无延误”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努力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努力形成科室比服务,大队比位次,个人比态度的你追我赶、进位争先的浓烈氛围。二是全面推行“微笑服务”、“一站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文明服务若干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消除“中梗阻”现象,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同时,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执法标兵”、“规范执法示范中队”等评选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典型引路,典型带动,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法规科、办案单位四级案件审查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做到字迹工整、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法规条款适当。积极推行案件回访制度,每月定期对各中队执法案件进行回访,确保案件回放率不低于30%,回访结果纳入每月绩效考核。定期开展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活动,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确保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四是扎实推进城管文化建设,积极搭建互动平台,开辟学习交流园地,通过举办乒乓球、篮球等体育比赛,开展演讲、诗歌朗诵、征文、书画摄影展等文艺活动,进一步提高文化素养,升华团体精神,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一是修订考核办法。在去年的基础上,要对一些不便于实际考核操作的内容进行删除,把一些遗漏的考核项目纳入考核范围,同时,进一步细化标准,量化内容,扩大范围,建立起更加公平、科学、合理的城市长效管理考核机制。二是健全督查网络。将督查考核范围延伸到各区及城镇执法队伍,建立起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查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查格局。采取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和各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每天一督查,要查出问题;每周一通报,要通报典型;每月一讲评,要评出优劣。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要建立起日常督查考核基础台帐,做到督查人与督促事相结合,并明确奖惩标准,严格落实兑现,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努力实现绩效考核全员化。探索实行城市管理点评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城市管理点评会,通报各单位上季度考核情况,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部署下季度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城市长效管理制度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塑造良好执法形象。坚持从严管理,从严要求,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对外形象。一是强化学习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全面掌握,熟练应用。适时开展“知识大竞赛、业务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作风大整训”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取得的成绩与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增强执法队员学习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和执法规范,切实做到“以制度理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建局”,实现规章制度的无缝隙管理,并做好规章制度落实的督查工作。三是严肃纪律风纪。从严格执法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等方面入手,规范管理执法人员行为,加强日常检查,真正做到以纪律约束行为。认真执行队容风纪相关规定,做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举止规范,树立良好队伍形象。四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推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推进廉政防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厉查处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

新的一年,机遇与挑战同在,希望与困难并存。全局上下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的精神,大胆创新,锐意进取,打响城市管理品牌,做大做强城管事业,做优做美城市环境,瞄准高目标,再作新贡献。

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意见

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织单元,社区管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开展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是促进社区文明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城市品位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把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和推动城镇管理执法向社区延伸列入了今年的重点工作。去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凤城街道办事处戴花园社区举行了文明社区创建暨城管进社区启动仪式,指导各城镇在全市10余个社区先后设立了城管办,社区有了专门管理队伍,环境秩序有了较大改善,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但是从目前推进情况看,我市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离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个别城镇党委政府对城镇管理工作不重视,推进速度缓慢。根据前一段时间市里检查反馈情况,有些城镇驻地社区、村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还远远达不到和谐城乡行动方案要求。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列为今年的中心工作抓实抓好,并以此为平台,抓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改善城镇环境,进一步提升城乡一体化管理水平。

二、推进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2021年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在全市建立覆盖面广、反应快速、网络顺畅的社区城镇管理体系,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社区人居环境,加快“精品城市”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1、完善管理体系。2021年底以前,莱城规划区、各城镇驻地范围内的社区必须全部设立城管办;钢城区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由钢城区执法局牵头,按照现行管理模式运作。新建农村集中居住区入住后,也要相应跟进管理,同步推进。全市社区城镇管理体系建立。

2、实行社区协管队伍一体化管理。年内组织人员集中培训,提高社区协管员素质;统一社区协管员服装,提升队伍形象;完

善社区城管办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3、开展和谐镇创建活动。按照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工作要求,

各执法中队牵头对镇驻地社区村居乱设广告、乱扔垃圾、乱停车辆、乱写乱画等行为进行集中查处,进一步优化城镇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原则每月集中开展一次,治理情况由各区执法局汇总报市局法规科。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15日)。各城镇执法大(中)队拟定推进计划,明确完成时限,指定相关责任人,3月15日之前报市执法局法规科。

2、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16日—12月1日)。各城镇执法大(中)队指导协助各社区成立社区城管办,对社区协管员进行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启动挂牌仪式,协助城管办开展环境治理活动。城管办筹建情况由各区执法局汇总每月报市执法局法规科。

3、检查验收阶段。按照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底验收的方式,由市执法局组织对各区社区城管办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年底全市各社区城管办全部正常运转,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系建立。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全市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执法局副局长任组长,法规科科长、督查科科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市社区城管体系建设工作,各城镇执法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督查。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区社区城管工作的调度、督查,检查验收情况要列入年终考核,上报市委市政府,通报各区。6月份、12月份组织两次全市村容镇貌现场观摩活动,对各区镇驻地、社区村居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对社区城管办设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提出改进意见。各区领导机构也要相应跟进指导,确保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落实。

(三)完善机制。各执法中队要与社区城管办建立联动机制,每周安排2名执法队员入驻社区,了解社区管理情况。城管办要建立巡查日志,及时向执法中队反馈情况,协助处理案件,提高管理效能。

(四)营造氛围。要以《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自3月1日起,各城镇执法单位要以社区为重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培养城镇居民自觉维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专业法律服务团建设工作意见

专业法律服务团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与提升专业法律服务团工作,扩大专业法律服务团覆盖面,提升服务我市赶超跨越的能力和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专业法律服务团工作职责

(一)大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的主要职责:重点做好全市投资过亿元大项目和骨干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提升大项目建设质量和培植骨干企业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或专项活动,向有关单位提出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书。积极参与大项目合同审查、签约谈判、落地开工等工作,积极服务成长型企业,推进“613”工程,帮助项目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好大项目建设招投标、融资担保、合同签约、拆迁安置补偿等公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运用公证、调解等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为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招商引资法律服务团的主要职责:重点做好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并协助招商引资部门处理好有关法律问题。围绕招商引资项目积极提供法律风险评估,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当好法律参谋。积极参与外出招商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审查、签约谈判等工作,帮助招商单位防范法律风险。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招投标、融资担保、合同签约、拆迁安置补偿等公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运用公证、调解等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环境。

(三)城镇建设法律服务团的主要职责:重点做好重点园区建设、重点片区建设、中心镇(村)建设以及城乡环境建设涉及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等法律服务工作。围绕重点园区等城镇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或专项活动,向有关单位提出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书。做好重点城镇建设项目招投标、融资担保、合同签约、拆迁安置补偿等公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运用公证、调解等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城镇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为城镇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四)社会民生建设法律服务团的主要职责:重点做好就医、就学、就业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涉及民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或专项活动,提出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书,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当好法律参谋。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特别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镇域经济发展法律服务团的主要职责:重点做好重点镇(街道)、农业示范园、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开展有关专项调研或专项活动,提出有关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书,为镇(街道)党委、政府当好法律参谋。积极参与镇域经济发展规划、园区建设、特色农业发展等工作,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规范发展,防范法律风险。运用公证、调解等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镇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为镇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六)涉外经济法律服务团的主要职责:重点做好外经外贸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出国劳务等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发展外经外贸,收集我市外经外贸活动中相关法律信息,提出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书,为我市外经外贸事业发展当好法律参谋。积极参与涉外商事法律纠纷的处理,为企业开展涉外商事活动提供项目法律论证、法律政策咨询,通过举办专题法律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企业管理和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帮助企业防范涉外商事法律风险。积极为我市对外交流、出国劳务等人员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及工作措施

(一)团长负责制度。各法律服务团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带领专业法律服务团下设的法律服务小组,开展有关专业法律服务工作。各法律服务团团长单位确定一名秘书长,协助团长工作,做好本服务团的调度、联系工作。

(二)小组服务制度。法律服务团主要采用小组服务的形式,每组3—6人,原则上由同一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组成,各组长带领本小组成员开展有关专业法律服务工作。各小组对本法律服务团负责,各小组长向团长汇报工作。

(三)领导联系制度。市局县级领导干部分别联系1-2个专业法律服务团,及时协调解决所联系法律服务团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同时确定一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系人,协助联系领导督导、调度法律服务团工作。法律服务团团长应加强与联系领导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指导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应加强对各法律服务团的组织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法律服务团对涉及本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解答法律服务团成员有关法律咨询,组织办理好有关重大法律服务事项。

(五)优先服务制度。各法律服务团对于涉及大项目、招商引资、城镇建设、“613”工程、园区开发建设、镇域经济发展、涉外经济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事项在主动提供服务的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并压缩相应承办时限。

(六)对接协调制度。各法律服务团积极加强与各级政府、经济园区和发改、经信、商务、招商、住建、规划、民政等重点部门以及规模以上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重大招商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进展动态,建立法律服务团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及经济园区衔接协作工作机制。

(七)定期会议制度。各法律服务团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措施,会议由各法律服务团团长召集和主持。

(八)服务项目研发制度。各法律服务团发挥集体智慧和团队精神,集中专业人员针对专业服务内容以及疑难、综合服务事项进行研讨,列出服务清单,研发相应服务产品,并形成操作规范,提供给法律服务团成员。

(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市专业法律服务团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负责法律服务团整体工作的安排、联系、调度等。各法律服务团及成员应及时向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报送工作信息,同时,团长单位每月填报一次《法律服务团工作情况统计表》,并每季度总结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随同业务报表一并报送。

(十)奖励表彰制度。专业法律服务团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法律服务人员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年终,对于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予以表彰。对于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的法律服务团或法律服务机构,市局和相应协会将设立基金予以补助。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法律服务团以及每一位成员要围绕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加速赶超跨越的新形势,按照“三高一大”的总要求,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认真分析研究市里出台的一系列发展政策和措施,紧紧把握当前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团的职能作用,真抓实干、提速增效,在服务大发展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二)加强督促落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以及联系领导将不定期对法律服务团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法律服务团要围绕做实、做深专业法律服务团工作,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团长负责制度、小组服务制度、定期会议制度、领导联系制度等工作机制,团长、组长要切实发挥好带头作用,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对本单位法律服务团成员给予大力支持,在工作安排上予以照顾、倾斜。

(三)加强相互配合。各法律服务团均由不同法律服务机构、不同法律服务行业的人员组成,各法律服务团成员之间要认真配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同时,注重发挥不同法律服务职能的优势,创新法律服务形式,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法律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将及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集中宣传法律服务团成员、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法律服务团基本情况,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同时,市司法局《司法信息》将设立专刊及时通报专业法律服务团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大专业法律服务团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以开展社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为中心内容,以解决社区人员、经费、场所问题为基本手段,以户口属地化管理为突破口,调整完善社区规划,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实现居民自治,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群众满意的新型社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社区居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为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管理和服务。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区、镇(街道)为实施主体,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社区建设的工作合力。

3.坚持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发挥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形成社区资源共有共享、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城乡社区不同类型,加强分类指导,着力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

1.一年规范管理。2021年上半年,实施城市社区建设“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城市社区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问题,健全完善“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得到培训;下半年,全面加强社区管理服务内涵建设,建立社区属地化管理新机制,开展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各项管理服务达到规定要求,实现一年内规范的目标。

2.三年创先争优。按照“一年规范、两年提升、三年创先”的要求,到2021年,社区组织更加健全,管理更加到位,服务内容更加全面,治安秩序更加良好,社区环境更加优美,居民生活更加和谐。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全覆盖,管理服务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特色化。城乡社区建设步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调整完善城乡社区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调整完善城乡社区规划。城市社区规划要以主要路、街为界,做到四至清晰,人口规模一般掌握在3000户左右。居民住宅小区和破产企业生活区纳入所属社区管理,规模较大、人口较多、四至清晰的,可单独规划社区。农村社区规划要因地制宜,已实现多村集中居住的,以中心村为基础,实行“多村一社区”,打造“2—3公里、20分钟服务圈”;符合新农村规划建设要求、基础设施较好的建制村,实行“一村一社区”。

(二)加强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将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一般按每10户至20户1平方米(总量不低于300平方米)标准配置。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对未按要求规划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不得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土地出让时按照规划要求对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进行约定,未进行约定的,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保证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落实,对建设质量和标准不达标的,不得办理验收手续;房管部门负责核发住宅小区预(销)售许可证和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所有权证,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无偿移交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对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标准建设或擅自出售、不移交的,不得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各区以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解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社区活动场所,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好社区内各类资源,可以依托闲置的学校、厂房、集体房屋及现有服务设施进行改建、扩建,鼓励采取企地联建、社会赞助、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建设。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连接市、区、镇(街道)、社区的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充分利用、整合各种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完善社区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

三、加强城乡社区组织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组织。城市社区要依法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委员会,加强社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并选齐配好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农村社区要建立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选好配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9人组成。鼓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交叉任职。依法推选社区民警担任社区党组织或居民委员会副职(不占职数)。提倡原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分别由专人担任负责人,实现经济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分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应不少于三分之二。到2021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率达80%以上。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区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按社区人口规模3000户以下1—3人、3000户以上3—5人配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备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农村社区要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配备一定数量工作人员。农村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主任(服务中心负责人)一般由镇(街道)下派干部兼任,成员由村级组织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三)切实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每年至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工作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实行分级、分层次培训,市民政局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各区民政局负责社区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

四、建立政府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

将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人员报酬、培训经费以及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各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驻社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支持,逐步形成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社区经费管理,各项社区经费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公示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市级财政补助经费根据年底社区建设考核验收结果给予拨付。

(一)加大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级政府根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大小,给予一定补助。采取购买方式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且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以市房管局统计的上年度房屋销售平均价格为依据给予一次性补助。采取租赁方式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且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每年以市房管局统计的上年度房屋租赁平均价格为依据给予补助。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办公用房应首先用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并向社区全体居民开放,市、区财政根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大小,每年给予适当补助,100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5万元,100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10万元。以上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二)加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社区工作经费按每年每千户2万元标准确定,当年每新管1户户口按照10元标准给予补助。以上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社区服务收入和“费随事转”经费全部留作社区工作经费,以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

(三)落实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不低于所在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适当拉开档次,并与工作绩效挂钩。各级下派到社区的工作人员、政府公益性岗位及“三支一扶”人员,其工资及福利由原渠道解决。

(四)建立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经费保障机制。2021年,市财政设立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发全市城乡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系统软件,各区要配套相应资金,建设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要切实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市、区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

农村社区建设以各区、镇(街道)、村集体积累资金投入为主,社会帮扶和捐助为补充,市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实现社区管理服务全覆盖

(一)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把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镇(街道)要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帮助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活动场地、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发展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应从社区组织中剥离出来,不再承担社会管理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要为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各项优质服务,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向社区提供资源、资金和人员支持。农村社区要处理好与镇(街道)、覆盖村村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的关系。

(二)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职能。突出居民委员会主体地位,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发挥好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和排忧解难的作用。完善民主选举制度,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落实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大力推广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决策听证会和民主评议会等“四会”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积极推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度。户口登记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的属地管理原则,取消单位管理户口模式,以居民在社区所居住的房屋为依据,由居住地派出所登记户口,所在社区协管,单位、社区不得阻碍公民户口登记和迁移,逐步实现以居住地管理人口、以房屋管人的工作新机制。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逐步纳入所在社区管理。

(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根据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划分网格,每个网格人口规模掌握在400—500户,把人、地、物、事、组织等纳入网络管理。社区网格管理员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兼任,承担信息收集、便民服务、简易问题处理等任务。逐步建立“区—镇(街道)—社区—网格”四级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全覆盖。

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统一设置社区标识,统一设置服务窗口,统一设置服务规范和运行流程,统一设置公示栏,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及工作站牌匾,规范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推进党建、民政、劳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进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区、镇(街道)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服务工作,维护好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做到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

(二)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广泛开展以家政服务、餐饮购物、水电维修、农资供应、信息查询等为基本内容的便民利民服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扶持非营利性社区服务组织机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社区养老、医疗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三)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社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机制,动员驻社区单位内部教育、文化、体育、娱乐、卫生、食堂等设施,适时向社区居民开放,逐步形成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

七、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各区、镇(街道)是社区建设的主体,各区(管委会)区长(主任)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镇(街道)镇长(办事处主任)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各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社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要抓好文明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打造20个文明示范社区,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开展。从今年开始,深入开展“规范年、提升年、创先年”活动,2021年上半年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百日攻坚”行动,逐步提升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认真抓好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参与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驻社区单位要按照“共驻、共建、共享”的原则,自觉把本单位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中,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有、共享。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制定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定期组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推动任务落实。

城乡科技一体化发展工作意见

城乡科技一体化发展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精神,建立城乡一体化科技发展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科教强市”战略,统筹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经济和社会科学技术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推进城市科技资源向农村延伸,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1年,初步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互动、覆盖城乡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上升,科技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全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

(二)具体目标

1、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建成高新区、钢城经济开发区、莱城工业区3大专利密集区。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获省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实施农业重大科技计划项目26项;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姜蒜、丹参、花椒、黑猪等特色产业中的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

2、城乡科技投入稳定增长。全社会R&D占GDP的比重达到2.2%以上。科技应用研发资金占同级财政决算支出的比例每年不低于1.3%,其中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3、城乡节能降耗水平不断提高。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5%以上;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太阳能、沼气等新型能源在农村广泛应用。

4、城乡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建成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新增省级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

5、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一支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队伍,全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700人以上。

6、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建立起科普示范基地、科技培训、科普宣传、农技协发展、技术服务五大城乡科普体系,全民科学素质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力度

1、加快工业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研发与转化推广。抓好“可工业化生产的新型节能建筑关键技术及装备”、“大型塑料挤出机械关键技术及设备”、“新型节水技术与器具”等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与转化推广,发挥工业技术在改善农村新型建筑住宅体系、开发多种类大宽幅塑料薄膜生产机组、发展节水农业等方面的作用。

2、加快农业特色产业技术研发与转化推广。①姜蒜产业。发挥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院等科研机构的人才技术优势,围绕种质资源保护、创新利用及标准化生产,抓好生姜抗姜瘟病育种、姜瘟病综合防治、姜蛆防治、加工专用型姜蒜新品种培育等关键技术研发,建成全国最大、品种最全的生姜种质资源圃和生姜种质资源信息库;围绕食用、医用、保健、洗涤化妆等姜蒜精深加工技术研究,研究开发生姜精油、蒜氨酸等系列产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重点推广姜蒜标准化种植、高产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改良等先进适用技术和农业优良品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②“三黑一花”畜牧产业。以鲁莱黑猪研究开发中心、鲁中波尔山羊繁育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为依托,围绕黑猪、黑鸡、黑山羊、花脸长毛兔种质资源保护、评价、创新利用及产业化开发,突出抓好“黑猪世代选育—新品种培育—配套系开发—标准化养殖基地—精深加工”等技术的研发,建立全国优良地方猪种黑猪基因库;大力推广畜禽疫病综合防治、高效健康养殖、标准化饲养等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加快畜禽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③白花丹参产业。以职业技术学院、紫光生态园等单位为依托,开展白花丹参提纯复壮、新品种选育、标准化种植等技术研发与转化推广,开发饮片、保健茶系列药品等新产品,建成全国重要的白花丹参GAP种植基地。④林业。以市林业局、市果科所为依托,开展森林生物防虫、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林业生态保护、瘠薄荒山造林、容器育苗造林等关键技术研究与转化推广,推进林业科技创新。

3、加快节能减排、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等新技术的研发与转化推广。①重点围绕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节能减排,加强电炉除尘、高炉煤气回收利用、余压余热发电、中水回用、废液污泥处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再生节能保温墙体材料等新技术的研发与转化推广,减少污染物向城乡排放,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②开展以畜禽粪便、秸秆和生活垃圾为主的农业和农村废弃物资源肥料化、饲料化技术研究;开发以鲜姜苗为主的绿色无公害功能性饲料、饲料添加剂,规模化养殖场便污物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开发沼气发电、照明、炊事、供暖等技术,示范推广“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等循环生态农业和家庭模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③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精准施肥和无公害施肥技术,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和生态控制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二)大力培育科技型龙头和骨干企业

1、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辐射带动农村配套发展。重点围绕新型钢材及钢铁深加工,粉末冶金,纺织新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及煤化工,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扶持龙头和骨干企业,实施一批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项目,突破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做大做强一批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21年,全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2家以上。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与农村中小型科技企业牵手共建行动,扶持高新技术龙头和骨干企业,到农村中小型科技企业建立科研基地、中试加工基地,引导更多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搞配套加工,实现城市高新技术资源与农村人力资源、空间资源的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2、大力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辐射带动农村加快发展。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带动、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组建科研开发机构,建立中试基地、良种繁育基地等,以技术创新带动万兴、东井、一品、通海等姜蒜加工科技龙头企业,恒瑞生物、远望生物、盛德泰等林果加工科技龙头企业,得利斯、六和等畜产品加工科技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增创农业产业化发展新优势。

(三)努力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1、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大重点人群为重点,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资源共享工程、大众传媒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面向四大重点人群,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举办科普巡回展览4次,科技创新大赛1次。

2、启动市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在争取国家、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的基础上,从2021年开始,启动实施市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市财政每年投入10万元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表彰奖励一批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

3、深入开展科普村村通工程。在村级健全完善“一站一栏一员”(科普宣传栏、科普站、科普员)科普宣传阵地。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2021年村村建立科普站;加强各村科普宣传栏维护管理,及时更新科普挂图;2021年所有行政村全部配齐科普员,统一登记造册,发放证件。

4、抓好“科字号”文化下乡服务活动。组织“梆子”剧团,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字号”文艺节目演出活动,每年巡演30场次以上;每年“全国科普日”、“全省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科普赶大集、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农民科学素养。

(四)完善城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1、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进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培育和壮大一批服务于科技项目实施和项目产业化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批服务于科技咨询和技术评估的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技术评估中心,一批服务于信息共享和技术转移的技术市场、资源共享网络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搭建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产业化示范等成果转化平台。到2021年,全市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到230家。

2、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技术推广工程。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2021年在莱城区先行试点,从市、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涉农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高校院所与我市开展科技合作的专家、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当中,首批选派20人到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科技示范乡镇、村等,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培训农业科技人才,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农民致富。

3、农村信息化网络工程。2021年,在莱城区开展试点,通过完善莱城区科技信息网,建立农业技术专家咨询队伍和实用技术查询数据库,借助莱城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向广大农民提供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市场信息,适时提供互动式专家咨询服务,建立覆盖全区787个行政村的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体系。争取到2021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

4、农技协培育发展工程。按照以协会为组织纽带,以实体经营公司为龙头,建立生产基地,下联周边农户的“协会+公司+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加快农技协由小型化向规模化发展,由技术、经营协作型向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型过渡,发挥好农技协在良种引进、技术培训,种植、管理、贮藏、销售配套服务,农村剩余劳力就地转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力争到2021年,新增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5家。

(五)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创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集中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稳定性、协调性不强,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要素制约和环境保护压力大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争创

推荐访问:工作意见 意见 工作 法律服务 单位工作意见(合集):城镇管理向社区延伸工作意见、专业法律服务团建设工作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