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8页)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统一部署下,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年来的工作成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将法治理论纳入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开展了《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黄冈市地方性法规》、禁毒法、保密法等法律知识学习。二是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各项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四是强化考核促落实。县政府以四个全面战略为统领,将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中,实施全体系、全领域、全方位的法治绩效考核工作。

(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规范政府议事决策机制。县政府对重大决策、重大部署严格按照《政府常务会议事工作规则》等制度和规范执行程序,全面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建立文件清理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文件有据可依。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实施后评估、决策失误纠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政府行政决策规则程序。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门全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次办好”,44家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受理办结件11480件,及时办结率98.9%。严格执行企业开办“210”、工程审批“40+60+80”制度,完成区域一体化评价和“标准地”出让试点,报批建设用地63宗、6000余亩,工程项目并联审批73个、先建后验11个,办理施工许可46个,得到市场主体好评。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出台了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组建完善了四大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县人大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3件、政协提案141件。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1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五是推进行政复议改革。经县政府同意选聘15名专家委员,组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统一行政复议救济途径,切实履行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充分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妥善解决行政争议。2020年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结9件,维持3件,撤销3件,调解终止3件,行政复议纠错撤销率33%;2020年度县政府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6件,其中中级法院10件,已裁定、判决8件,胜诉7件,胜诉率87.5%,待排期开庭2件;省高级法院6件,判决驳回诉讼1件,已听证2件,其他待开庭或裁定。县政府负责人出庭或共同被告确定的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六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年县政府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司法局向全县各单位、部门提交了《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提醒函》,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七是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法律服务指导,编印发放3000册《**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手册》。

(三)创新法治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创建。积极开展法治政府、法治单位、法治乡村、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法治医院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全省优秀平安县”、“全省法治先进县”创建工作。二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接待与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由县财政单独预算经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均完成挂牌,为群众提供了便捷法律服务。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30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印发了《关于引进律师人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通知》,建立法治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将引进律师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效果较好,目前已引进律师52名。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

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今年“12.4宪法宣传周”在县广播电视台制作了律师讲解《宪法》、《民法典》专题节目,在东禅公园等公众活动场所宣传了宪法、民法典、各类法律和黄冈市人大修订的五个地方性法规,并组织了《民法典》《地方性法规》的专题竞赛活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督察工作。

(一)聚焦“关键少数”,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查。

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法治考试工作。严格落实部门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以及重要法治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定期组织法治培训,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制定科学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平时工作实绩,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开展督察。

1.强化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取消、新设或者调整的衔接工作。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有关措施,并认真落实**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

2.全面开展县政府第五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民法典》学习,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的情况。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办检查,推动县、乡两级政府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建立健全与行政审判的互动机制。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开展普法工作督察。

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工作情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情况;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情况。

三、后期工作计划

(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依法民主决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推行阳光执法,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制,对照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快开工快落地。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厘清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准确界定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明确各类执法部门主要职责、职责边界,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及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提升执法水平;开展案卷评查,结合市年度监督计划,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查、集中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三是完善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听取政协的协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坚持执法信息对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执法教育,引导执法者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的理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加大听证审理和实地调查核实力度,坚持将协调、调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力求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全面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及各级法院要求,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缩短行政诉讼案件诉前相关文书材料办理时限。

(二)着力加快执法司法规范化进程。严格按照《<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任务目标分解方案》要求,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构改革,推进公安、法院、检察院执法执勤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与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推进公安领域各项改革,继续深化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通过深化涉法改革,提高法治政府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三)着力提升县域依法治理效能。积极开展以法治政府、法治单位、法治企业、法治乡村、法治学校、法治医院为目标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巩固社会治理水平。结合推进“律师三进”工作,完善普及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培训调解人员“三合一”矛盾调解机制,积极发挥**与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严格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狠抓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稳控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无盲区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范网络。鉴于疫情特殊原因,按省市要求,不搞大型聚集性活动,由各乡镇各部门自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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