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调研材料(环保局)

水环境调研材料(环保局)

水环境工作材料(环保局) 一、两河水质检测情况 我局在浏阳河、捞刀河水域设 3 个监测断面,每月测试一次,单月测 29 项,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 1 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及表 2 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中的 29 项;双月测 109项,检测项目为单月 29 项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 3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中的 80项。

   2015 年 1~8 月海宁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浏阳河榔梨水厂、捞刀河黄花水厂及星沙水厂取水口上游 100 米每月例行监测,其中星沙水厂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测 62 项。1~8 月两河流域(三个水厂)水质进行了 24 次监测,取得了 795 个数据。前 8 月出现超标的因子有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溶解氧、粪大肠菌群等,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粪大肠菌群。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前 8 个月星沙水厂达标率为 %;榔梨水厂达标率为 %;黄花水厂达标率为 %。

   二、水污染排放制度实施情况 全县重点污染的工业、企业 27 家,每季度监测一次, 测试项目共有 17 项,2015 年一季度,合格率达 %,我站将超标企业通报城乡建设执法大队,由大队负责对超标企业处理。

   三、饮用水安全检测情况 海宁县集中式供水水源主要有星沙水厂、廖家祠堂、榔梨自来水厂、黄花水厂以及乌川、双江、白鹭湖三个水库,上半年 1、2、3、5、6 月出厂水质检测 13 项,4 月出厂水检测 33 项,合格率 %;水源水每月检测 22 项,合格率为%;末梢水每月检测 33 项,合格率为 %。

   四、两河水污染截污和治理情况 我县近几年不断加强对两河流域水质的治理,全力消除沿河两岸的涉水高污染企业,跳马白果造纸厂、春华制革厂、双江宏伟造纸厂等 8 家高污染企业被关停和拆迁,主要河港水质得到有效提升。加快推进乡镇集镇污水处理,2013 年已全面建成了 18 个中心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并全部正常运营。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大了对沿河涉污企业的监管,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确保水质安全。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今年 1 至 8 月,大队已移送公安机关水环境违法案件 21 起,其中 16 起当事人为养殖户,4 起当事人为废塑料加工作坊主,1 起当事人为娃哈哈恒枫食品有限公司,其中实行行政拘留 1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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